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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念,4号同学这只妖

时间:2024-05-04

小眼鱼子

小王子曰:朦胧的情感来了,似有还无,像雾像风;瞬间又去了,来不及细思,却留下余味,千回百转不断。也算青春欢畅的时辰吧,可回味,勿执念。

1

4号同学恋爱了。在一个潮湿的“回南天”,看到消息,我的手机差点儿从指间滑落。

事实证明,4号同学的存在从来就不是盏省油的灯,让我的青春生活一下子明亮,又一下子一抹黑。

这一耗,就是五年,耗到没有脾气。

2

4号同学是在2014年4月4日的晚上和我聊上的。这个数字我也是等到有一天我想拉黑他的时候,一条条翻阅到最开始的第一句,才惊讶地发现,这家伙冥冥之中就和我八字不合。毕竟,和4号同学的相识就是一场狗血的闹剧。

高一那年,某天放学,我正在校门口等人接,走出来时经过一大帮男生,他们正围在门卫处,请求进去打球。无意间,在人群的中间,我发现有个个子很高的帅哥。他扭过头来,闯进了我的视线,在下午五点的太阳光里侧脸露出一个好看的微笑。

他天蓝色球衣上的一个数字“4”,开启了我青春里所有关于爱情的想象。

我东奔西走动用各种关系网天灵灵地灵灵求来了一个QQ号。依然记得当时对着对话框输入这串数字的时候,想到喜欢的人就要驾着七彩祥云款款而来,手抖得跟筛子一样,做完最后朝拜的仪式——加了好友。然而,万万没想到,隔着屏幕的这个心心念念的男神,结果却让人大失所望,原来我加了一只妖怪啊!

4号同学经常一言不合就拉仇恨,把当初对话的截图配上表情包一起发过来,把我那幼稚的搭讪从头到尾吐槽一遍。

“来者何人?”4号同学第一句话来势汹汹。

“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加你的,只是我看到你经常来棉中打球,觉得你很好,想和你多多交流一下。”

“交流什么?学习,生活?”

“都可以哈。”后面附上了个“爱心”。

“好,来,老子正好有道数学题不会。十五分钟内把解题过程发给我。”

第一次帮别人做作业,第一次帮别人买书,甚至,第一次,还要帮别人写情书。

我不知道自己的生活是如何从一开始就变得这么不可理喻的,像个任人使唤的丫鬟一样。但当我盘算着那些大大小小的化学公式,想着如何能够让盐酸把4号同学的牙齿都腐蚀掉的时候,手指还是听话地写好了答案,把解题步骤发了出去。

我想我大概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有几次想彻底删除4号同学这只妖的时候,他又给我发来了命令:物理书第8页运动的矢量运算;课后第八题,化学书五年高考第44页的公式推导。在那个能上个QQ就是幸福的年代,我就像巴啦啦小魔仙一样,到处躲躲藏藏,三年的高中生活,简直就像西天取经一样,一路在和这只怪妖斗智斗勇。

4号同学一直爱叫我“大圣”,不是夸我學习成绩好,只是因为“圣”和“剩女”的“剩”同音。有一天发完题目后他说:“大圣,看来有进步哦,再也不是个遭人嫌弃的家伙了。”我有点儿不爽,回了一句:“不要到时候迷恋上我就好。”

他突然回了一句:“我想见你。”

3

尽管很早就知道了他不是那个4号同学,但还是盼望看到屏幕对面那个天南地北地跟我讲很多历史故事,还经常不要脸夸自己很帅的,这个熟悉的陌生人到底长着一张多么妖怪的脸。

那天,我穿着花裙子,直冒虚汗。我站在烧烤店的玻璃窗前,趁没人发现,嘴角偷偷上扬,反复练习:你好,我是……你好,是4号同学吗?紧张得心脏就要爆裂。

“哇,又不是相亲,你后背都湿了一片!”4号同学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是一副痞痞的样子,但样子还算俊朗,有点儿樱木花道的影子。

他旋开一瓶水,往嘴里急速灌了半瓶,喉结像海上的浮标一般在一个区间上下起落,溢出来的水将他蓝色的球服晕出深蓝的一大片。

我突然惊喜地看到他衣服上写着一个大大的“4”。

他告诉我他也有这样的一件球衣,为了能让我对他崇拜更深点,只能翻箱倒柜找出来,勉为其难地穿上。

4

当熏风拂过我们的青春时,那些热情和悸动起起伏伏,就像是无迹可寻的音符。

万万没想到,高三那年,4号球衣再也不来打球了——4号同学的那五百块钱的衣服被喜欢的女生扔在了草坪上。

深秋的风从敞开的窗户吹进来,突然就觉得冷,冷到心脏像脏兮兮的抹布皱巴巴缩成一团。

4号同学约我去电玩厅,我们没带什么钱,所以玩一个币一局的《泡泡龙》。我先打一局单人模式,他再投一个币跟我作对,赢的人可以继续单人闯关。后来我们都没钱了,我就领着他在机器之间游走,看看有没有漏下的币。我们是两个光秃秃的寻乐者,在物质和精神双重丧失后,站在城市孤傲又绚丽的霓虹灯下发着呆。身后是震耳欲聋的游戏乐声——game over,game over……不停地提示着众人。这是我最讨厌的时候,欢愉静止,现实席卷而来。我望了望他,4号同学支起双手伸了伸懒腰,故作轻松道:“没事,我很好,走吧。”

原来,4号同学失去了母亲,从那次约我出来后,他就渐渐消失在我的好友列表里。没有“早安”“晚安”,没有烦人的数学题要解,而当我终于有能力给自己也买上一部手机光明正大拿出来按的时候,妖怪的头像再也没有了下文。

最近看到《奇葩说》里有句话——我们在彼此生命里出现,互相点缀过了一段时光,记住当时的愉快、温暖、感动就够了。朋友之上,恋人未满,我想我们之间的关系大概就是这样吧。尽管谈不上爱情,但就像蔡康永说的,4号同学给我留下的最珍贵的纪念物,是留在我身上的,像河川留给地形的,那些他对我的改变。

“妖怪,此去欲何?”

“踏南天,碎灵霄。”

“若一去不回……”

“便一去不回。”

梦醒了,灰色头像,空白对话框:勿念。

张朝元摘自《中学生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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