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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紧“十个环节”坚持“四位一体”

时间:2024-04-23

翟树光

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问题

国企是中国经济的重要支柱,其发展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命脉。然而,腐败犹如国企“肌体”内的一颗“毒瘤”,阻碍了企业的良性发展,特别是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的行为,不仅易引发谋私腐败问题,而且严重损害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是破坏企业营商环境的“罪魁祸首”之一。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问题,需聚焦关键领域、抓住关键环节、盯紧关键少数、盯牢关键岗位,严督加实导、教育加惩戒,标本兼治、综合施力、激浊扬清,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执行,规范领导干部履职行为,营造清廉、清朗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盯紧“十个环节”,常态化开展严督实导

盯紧“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执行。重点监督领导干部特别是“—把手”无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将工程项目转包给亲属、特定关系人,或搞“—言堂”,不执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率先定调,发表倾向性意见等情况,杜绝“个人专断定调子”。

盯紧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重点监督领导干部通过各种方式授意、指使下属或者下级部门通过串标、透露标底等帮助亲属、特定关系人中标,或要求转分包、虚增工程量、选择特定供应商等情况,杜绝“明来暗往铺路子”。

盯紧工程项目审查审批。重点监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通过签批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请示、报告、意见、方案等文件材料,帮助亲属、特定关系人违规取得项目审批、变更设计、预算增批、竣工验收、工程报量和拨付工程款等情况,杜绝“假公济私批条子”。

盯紧工程项目合同订立。重点监督领导干部通过“皮包公司”“影子公司”“影子股东”、培植“白手套”等方式与不法商人内外勾结,让其充当代言人、代理人,在业务上给予“特殊关照”和“定点输送”等情况,杜绝“躲在幕后当影子”。

盯紧工程项目合规管理。重点监督领导干部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特定关系人、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亲朋好友利用自己的名义争项目、拿工程、要好处,或拆分工程项目、变相分包转包等情况,杜绝“纵容默许打幌子”。

盯紧工程项目营私舞弊。重点监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地位产生的影响、工作联系,通过带亲属、特定关系人组织参加饭局、牌局等“牵线搭桥”,或以到下属部门调研、检查等名义和方式,帮助承揽工程项目、协调疏通有关事项等情况,杜绝“斡旋站台撑场子”。

盯紧工程项目暗箱操作。重点监督领导干部互相之间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相互为对方亲属、特定关系人到对方负责的领域要工程项目,杜绝“相互勾结搭梯子”。

盯紧工程项目未批先建。重点监督领导干部以影响安全生产、制约工程建设、激化企地矛盾、拖累经营发展、牵扯职工利益等为由,违规安排未集体决策、未招标投标、未订立合同、未办结手续、未审定预算、未缴纳保证金的工程项目开工建设,或用乙方施工信誉、以往合作经历为担保安排指使工程项目先建后批等情况,杜绝“未批先建随性子”。

盯紧工程项目不正之风。重点监督领导干部通过人为设置障碍、“新官不理旧账”等方式,对项目审批、工程招标、手续办理、合同签订、设计变更、预算增批、物资供应、队伍使用、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金拨付等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情况,杜绝“推阻刁难使绊子”。

盯紧工程项目谋私腐败。重点监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与工程项目承揽单位、监理公司、评估机构等里勾外连,通过抬高单价、增加预算、虚假报量、违规补偿等方式,套取工程款,索贿受贿、权钱交易、非法获利等情况,杜绝“滋生贪腐钻空子”。

坚持“四位—体,强化违规手问题整治

制度管控。结合《山西省规范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行为“九个严禁”》,制定出台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相关规定,开列负面清单,健全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工程项目管理长效制度机制,从制度体系上规范工程项目监管,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规范履职。

超前防控。充分运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调研、政治生态动态分析研判和“政治画像”机制,做好定期调研、现场调查、廉政提醒、谈心谈话等日常监督,强化领导干部廉政(诚信)档案管理,严格审核个人事项报告的真实性,严格把控工程项目验收审查关,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精准监控。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问题专题或专项监督,强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查纠,形成“每轮监督明确一个主题、每项监督制定—个方案、每次监督形成一份报告、每个问题跟踪督导整改”的精准监督模式,增强针对性、指向性。

联合封控。有效整合重点职能部门“业务监管”优势,加深工作协作,形成—体推进、聚集发力的“一盘棋”监督整治格局。纪委联合经营、法审、综合等部门,针对十个方面问题开展经常性的联动盟督,充分发挥系统部门监督职能,提升“四级联动”监督效能,多管齐下、多向施力,及时查漏补缺,不断规范管理,杜绝违规插手问题发生。

标本兼治,增强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功效

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问题,必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党组织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体制机制,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筑牢廉洁防线,坚决遏制违规插手问题。

国有企业党委要持续从党管思想、党管制度、党管干部、党管教育、党管清廉等方面进一步构筑严的体系、强化严的措施、营造严的氛围。要加强政治引领和靶向施治,突出管黨、治企分层作用,推动“四责协同”上下贯通,全面建设清廉国企。要结合上级巡视巡察反馈和日常监督执纪发现的普遍性突出问题,按照“干什么就重点学什么,什么欠缺就重点补什么”的原则,选取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容易触犯的纪法条款、廉政制度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重点管理制度进行“精准滴灌”“即时教育”和“分类指导”,让制度成为干部清廉的“护身符”。在严格管理的同时,要从正向引领、反向鞭策两方面强化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日常教育、学习培训、政治关心,规范其行为,促使其廉洁用权。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为深入整治违规插手问题扫除羁绊、清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纪委要在深化廉政教育、强化廉政意识方面多做工作,把党纪法规学习作为领导干部的思想“清洁剂”,通过持久学习促使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做到心中有“纪”,懂得该怎么去做;要把勤廉典型引领作为领导干部的理念“清新剂”,通过对标对表引导领导干部胸中有“尺”,知道该接什么标准去做;要把案例警示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的廉政“清醒剂”,通过以案释纪、以案说法警示党员干部防风险、守底线,行为有“度”,明白哪些不能去做。

作者系华阳集团开元公司纪委综合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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