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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省建设中的“湖南电视现象”

时间:2024-05-04

刘起林

一,热议与遮蔽并存的“湖南电视现象”内涵

“湖南电视现象”受到关注和议论由来已久。总的看来,种种议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其一,在社会层面作为一种“现象”受到大众广泛关注的,是“电视湘军”推出了一批引领中国电视乃至整个大众文化潮流的品牌栏目。

1997年1月1日“上星”以后,湖南卫视推出了“快乐大本营”、“真情对对碰”、“玫瑰之约”等一系列名牌娱乐综艺栏目,确立了作为全国娱乐传媒强势品牌的地位。从2004年举办“超级女声”开始,湖南卫视进一步由娱乐栏目向大型娱乐活动的转型和拓展。“超级女声”、“奥运向前冲”等等,皆蜚声全国,应者云集。

由此,湖南卫视打造“最具活力的中国电视娱乐品牌”、追求“青春、靓丽、时尚的电视品牌形象”大获成功,在都市大众文化领域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关注和参与浪潮。

其二,从文化产业发展的角度看,湖南电广传媒卓有成效的机制调整、资源重组。为湖南电视的内容生产培育了充满活力的文化业态,并通过构建多元化产业链,实现了文化大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湖南电广传媒的资源重组和多元化产业链建设,主要出现了如下大事:1993年以来先后建成湖南广播电视大厦、长沙世界之窗、长沙海底世界、国际影视会展中心,实现了创办实业、构筑湖南新世纪文化城的计划;1999年3月28日湖南电广传媒挂牌上市、进入资本市场,至2000年11月即增发5300万新股、累计筹资20亿元人民币,被公认为“中国传媒第一股”;2000年斥资1000万元,一次性独家买断了中国电视金鹰艺术节在长沙的举办权,为打造城市文化品牌奠定了雄厚基础;2000年12月28日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正式成立,集团总资产迅速由1994年的4个亿增长到50亿元,2005年更陡增至86.4亿元。

由于湖南广电集团的实际产业效益在全国相同的社会经济、文化、地域条件下确实名列前茅,也因为在这种机制调整、资源整合的基础上确定了内容生产的优良业态,涌现出了一批引领都市潮流的品牌栏目,所以,作为文化产业建设的“湖南电视现象”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高度的赞誉。

无论是电广实业还是娱乐栏目,在运作过程中都曾引起过某些争论。比如娱乐综艺节目中“快乐男声”的举办、长沙“世界之窗”和“海底世界”的经济效益低迷状态,就都曾引起过质疑。但作为电视领域一种举国瞩目的都市娱乐文化现象和“文化大省”建设中的一个文化产业发展的成功范例,“湖南电视现象”这些方面的成果,在业界、学界和文化管理部门都获得了广泛的赞誉和解读。对此笔者不再赘言。

实际上,湖南电视其实是立意在新闻、综艺、电视剧三大主战场同时向传统电视理念发起进攻的。湖南卫视就是采取“栏目、大型活动、电视剧”三驾齐驱的战术,来提升频道品牌价值的。但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湖南电视所制作的真正与“文化”相关、试图向“文化”靠拢的栏目,却总是开始声势浩大结果却难以持久。从“千年论坛”、“新青年”到“城市语文”都是如此,匆匆过眼、“各领风骚三五天”而已。“千年论坛”虽然不惜工本,借助岳麓书院和大牌文化名流,连带图书出版,一时特别是在长沙影响巨大;不过,比起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的并不邀请顶级学者,却上一个捧红一个,就“小巫见大巫”了。与知识精英、学界名流对话性的栏目《新青年》虽在一片喝彩声中闪亮登场,但迅速改弦更张,由精英舆论一变为职场竞聘演绎,再变为定位于“益智、悬念、竞争、淘汰”的行业状元秀,又重新向娱乐、服务陸、实用性靠拢。总之,单纯提高文化含量的电视动作,总是尴尬地呈现出“短命”的状态。另一方面,湖南本土的电视剧制作其实也产生了一些相当优秀的作品,从90年代的《雍正王朝》、《还珠格格》到新世纪以来的《走向共和》、《恰同学少年》、《血色湘西》,都引起了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并创下了良好的收视率。诸多关于“湖南电视现象”的研究和讨论,却基本没有把这些内容包括在内。也就是说,不管“电视湘军”做得精彩还是平庸,凡是与“文化”相关的栏目和作品,就都被“湖南电视现象”的研究者摒弃于观照视野之外,好像湖南的电视文化产业从来就没有生产过“文化”。

笔者以为,只有将这三方面的事实及其内在意味都加以涵盖,才是完整的、值得深入探讨的“湖南电视现象”。

二、“国家文化软实力”与“文化大省建设”的价值视野

中国的电视一方面已经成为大众文化的最大生产者和传播者,另一方面,这种生产与传播却并非大众本身所能自由支配,而是由“广电传媒集团”在国家文化宏观战略的指引和许可范围内“制作”出来的。因此,研究电视现象可以有种种的角度,但从国家文化建构和发展的视野来考察。也许才是其中的关键所在,考察作为湖南“文化大省建设”标志性成果的“湖南电视现象”,同样应当如此。

90年代中期以来,各省相继提出了“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构想,并把发展文化产业列为了各自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一个重点。近年来包括湖南在内的不少省份,还提出了建设“文化强省”的口号。但对于怎样建设文化大省,不同省份的努力方向和措施却各不相同,于是,文化大省建设的具体面貌,也各呈异彩。笔者曾听到“坊间”关于某些省份文化大省建设的“戏说”,对此描述得颇为精彩。

广东文化大省建设:普通电子表和“劳力士”手表时间都走得准,那为什么普通电子表只卖几十元而劳力士能卖几万元呢?因为劳力士“有文化”。所以,文化大省建设就是要在产品里加上“文化”,好能够卖得更贵点;

湖南文化大省建设:玩电视。娱乐大众、“快乐中国”。从“快乐大本应”、《还珠格格》,到“超级女声”、“奥运向前冲”,“眼球效应”至上,怎么好玩怎么弄;

浙江文化大省建设:挖西湖。于是新西湖、“西湖博览会”等等蜂拥而至;

河南文化大省建设:挖坟墓。就是把中原文化遗迹挖出来、摆好、卖门票。

……

这些归纳虽然调侃中略显刻薄,但显然以不无疑虑的口气,抓住了相关省份“文化大省建设”的关键特征之所在,其中实际上暗示着关于“文化大省建设到底应该从怎样的价值视野来思考和评价”这样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根本问题。

长期以来,文化始终是共和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作为一条“战线”来看待的。各种文化建设,自然也就具有强烈的为意识形态服务的色彩,而文化的休闲、娱乐功能和经济效应,则受到了严重的忽视。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深化,中国文化发展的“产业意识”逐渐觉醒,并引起了国家意识形态部门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战略任务,并把“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作为“推进文化创新,激发文化发展

活力”不可或缺的两翼来看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更明确指出,“长期以来,制约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把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相混淆,政府统包统揽,应该由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长期投入不足,应该由市场主导的经营性文化产业长期依赖政府,因而束缚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所以,必须“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

这实际上是在新的时代语境中市场意识支配下的一种新的“文化自觉”。所谓“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并对其发展历程和未来有充分的认识。”也就是通过文化反省,认识以往文化发展的局限和未来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此基础上清醒地意识到自身的文化创造可能性并付诸实践。“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手抓”,正是这种新的“文化自觉”的产物。相对于以往的文化建设状态,这无疑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各个省份“建设文化大省”的号召。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出现的,实际上是国家文化建设宏观要求的区域化体现。而且,这种“文化大省建设”着重关注文化产业的创新与发展,也在情理之中。

但从文化发展全局的角度看,判断一个时代、一个民族文化发展的价值视野,并不能仅仅局限于文化产业的发展程度,而应该以“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为目标,以在此基础上是否同时“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评价标准。既然以“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和国家文化软实力为根本目标,那么,“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容成果是否达到了“大发展大繁荣”、境界高远、品质优良地“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状态,就应当作为核心和根本的价值标准。对于“文化大省建设”以及种种相关现象,只有这样联系整个中华民族文化的当代发展、国家文化品质的维持和文化境界的创造来进行评价与判断,才可能具有一种比较开阔稳健的价值视野,从而避免偏执一端和只注目当下的弊端。“湖南电视现象”作为湖南“文化大省建设”最核心的优势文化产业。也应当放到这样的价值视野中来分析和判断。

三、文化发展的公共领域需求与国家境界创造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际交往的丰富,现代社会出现一个在国家与个人的张力场之间发展起来的社会公共领域。媒体则成为人们在社会公共领域交往的有效渠道,起着作为信息传播、公众舆论、需求满足路径和载体的作用。而且,因为媒体的发展,公共领域在一个时代文化整体格局中的参与机会与能力,也得到了有效的增强。

应当说,“湖南电视现象”对于满足社会公共领域的文化需求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首先,湖南电视立足国际视野中的娱乐制高点和空白点,以生产与国际娱乐文化成功之作相似的模仿产品和将几个同类产品的特点重新组合的方式,富有识辨力地将休闲时代大众日常生活中的文化娱乐需求,落实在了通过文化产业创造性地提供的文化商品之上,向受众成功地提供出了传播意义与快感的、既有实用价值又有文化意味的文本。从“快乐大本营”到“真情对对碰”、“玫瑰之约”的众多栏目,都表现出这样的特征。其次,湖南电视还以共同参与的方式,为社会公共领域提供了“商品化的受众”和文化产业的商业原则,并创造出自己的亚文化作为一种文化资源,成为了大众在公共领域形成自己道德和伦理观念的基础。从“玫瑰之约”到“超级女声”的公众参与及其具体参与模式,显示的实际上就是这样一种意图和效果,再次,这种亚文化往往以被支配者和弱势者文化代言人的姿态出现,因此呈现出反抗既成文化权力的进步姿态,并以其异质性、多元性显示出创造的活力,从而既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同情与呼应,也赢得了精英阶层判断为有利于社会文化发展和进步的效果。“超级女声”选拔活动中的“公众投票”方式,就因为充分表达了对于从众的质疑和个性的尊重,而显示出一种现代“民主训练”的意味,赢得了某些学人的推崇,甚至引起了另一些人对其进一步发展的提防和警惕。

但一方面,文化产业集团在社会公共领域传播的文化产品所反映的,往往实质上是社会经济精英的、更接近于“反文化”的价值观念;另一方面,在普通民众中,人的本我欲望往往更易扩大和引起共鸣,超我品质则唯以驾驭,公共空间无限制的表达,则为这种状态提供了多样化、开放性满足的平台。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就可能导致对各种文本的精神境界均以具有相关性的社会底线原则为满足,而对于即使是同一文化产业集团制作的真正具有文化价值的文本,也往往不被纳入其产品范畴之中。“湖南电视现象”的“娱乐文化、快乐中国”原则。实际上就是基于这种“底线伦理”所提出的价值定位,以至丰富精彩、活跃机敏,却不断招致“越娱乐越堕落”的诟病。而“电视湘军”制作的除娱乐主导的《还珠格格》之外的其他优秀电视剧,则都被摒弃于“湖南电视现象”之外。

从国家、民族文化整体的高度看,这种由日常生活性和文化元素组合性导致的创作精神、审美境界的“低位”状态,往往会抵消国家文化境界的建构与影响,乃至构成对国家文化品质安全的威胁,以至在社会影响和产业效应受到广泛赞赏的同时,内容生产本身却不时受到国家文化主管部门质疑和抑制。实际上,国家文化部门保持国家意识形态的主流地位、维持国家文化品质与境界的权力,也是必需的,因为它能起到时代文化整体素质的“安全阀”的功能。当然,当今中国的文化产业集团在社会公共领域建构文化差异性的同时并不愿构成文化对抗性,因此,不时被国家文化遏制乃至收编就成为必然会出现的现象。近年来,湖南电视的娱乐栏目中也不断出现一些以“主旋律”为核心的综艺晚会,根源就在这里。令人遗憾的是,因为这种行为并非处于高度的文化理性自觉,结果,“主旋律”的庄严品质和娱乐化的游戏调侃性在其中不过临时性的随机糅合,结果颇显得有些不伦不类,并未达到从差异性中产生更高层次的、最终意义的和谐的价值境界。

“湖南电视现象”与“文化大省建设”的现状所反映的,其实是文化发展的公共领域需求与国家境界创造二者之间如何保持良性生态平衡的问题。

现代社会的传播媒介作为文化的载体,实际上已经成为了各种文化权力集团的利益不断得以协商和竞争的空间之所在。电视也是如此。文化良性发展的关键在于,各类社会文化的发展应该在各种文化权力之间寻求到一种动态的、良性的平衡。

国家文化权力往往存在过度组织化、具有复杂庞大的既定秩序,因而笨重和缺乏想象力的弊端。它往往以战略运作的方式饯行自己的权力,却无法控制并安排日常生活的细节,因此在日益扩张的社会公共领域中,易处于失序状态。而文化资本往往适应社会公共领域的同时,以内部抵抗或顺从生活世界要求的姿态开创自己的“空间”,将其转化为自我权力实践的场所。结果就往往是适应吸收了强制,开放颠覆了秩序,由此可能导致国家文化权力自主性的缺失,大众文化被用“游击战术”转入文化

资本的结构范围,成为消费主义的牺牲品。但当今的都市大众文化又不同于传统民间文化,而主要是由复杂的、工业化的社会生产出来的,与现时代的高科技媒介手段、经济一体化、信息全球化、普及的高等教育、文化同质等后现代语境的技术和文化条件的新特征、独特性,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而且,结果也不是以民俗而是以时尚的方式出现,这样,它在以经济和技术为中心的社会环境中,就对公众显示出一种迷惑与蛊惑性。“湖南电视现象”就是这样一种时代文化发展状态的产物。

而且,这种状态往往具有现代文化民粹主义的深厚社会心理基础。文化民粹主义的根本特征,是无保留地视普通百姓为积极快乐的追求者,全盘信任他们的判断的合理性。即使百姓对邪异的个体与个性、性、丑闻、暴力、运动和娱乐等方面的兴趣,甚至其中表现的是人性的低俗品质、负面特质与卑污内涵,如果以一种生动的、有特性的语言和形式表现出来,也往往被文化民粹主义用一种理解与重视日常的意义、理解与重视普通百姓的趣味与快乐的姿态,来加以解释并使之合理化,其中隐含着这样一种理论假设,即如果某种东西是流行的,那么它在意识形态方面也必定是健全的。当前中国也存在这样一种文化民粹主义的倾向。它依附于都市民众世俗化、狂欢化、欲望化的精神特征,并把这些特征当作民众发现的、比“僵化”的书本知识强得多的常识,当作是解脱曾经存在的危机的“智慧”的表现来加以推崇。“湖南电视现象”某些低俗化等负面价值特征的不断出现,也正是源于这么一种社会心态的支撑。

实际上,公共文化领域如果不进行精神文化境界的提升,在时代文化整体格局中就只能长期处于“差异”和“多样”、被“尊重”和“包容”的状态,而无法在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进程中获得更为重要的位置。所以,我们在赞赏“湖南电视现象”在中国电视从宣教型文化向娱乐型文化发展、在扩大电视受众面和电视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业绩的同时,对于“湖南电视现象”内容生产所表现的文化境界低位状态,也必须高度重视。因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根本绝不仅仅是文化产业的得失,而是民族精神能力的盛衰。改变这种状态,首先要有对时代多元文化相对合理性和文化价值层次感的辩证认识,其次要改变文化大境界主体创造力疲乏所导致的对于时尚性文化思潮的依赖,而最为关键的,则在于对大众文化精神制高点的选择。我们应当从发展繁荣中华民族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高度出发,让国家文化境界成为我们时代文化发展普遍利益和价值共识的核心内涵,确立国家文化境界及其核心价值观念在社会公共领域的文化主导和优势地位,并以之为各种文化形态价值内涵的评判标准。这既是文化国别性客观存在的必然结果,也是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使命的时代要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现有文化发展路径正反两方面的价值含量都给以细致探讨和清醒认识,真正超越大众文化领域产业观念主导、利益博弈至上的时代弊端,形成民族文化全局视野和时代文化整体意识,使精神价值含量稀薄的“亚文化”、负面文化向优良文化的方向发展。从而真正圆满地实现文化商业效应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成功嫁接,走向多元文化和谐发展、优势融合的良性生态和创造陸境界。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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