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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比鬼, 气死人

时间:2024-05-04

★文/张晓风

鬼比鬼, 气死人

★文/张晓风

“人比人,气死人。”这是古人说的话。可以指先天的,例如某人生来有“富爸爸”,那当然比你家的“穷爸爸”好多了。如果再加上他家竟然还有“超级富妈妈”,相比之下,你难道不会气死吗?至少也气个半死吧?

此事也可指后天的,例如你的小学同学××,一向是个大笨蛋,后来长大做什么都赔本,却不知怎么摇身一变成了市议员,或是忽然成了大富大贵之人,后来还捞了个荣誉博士。有一天你在雨中等公交车,他的奔驰经过,居然认出你来,他好心要司机停下来,载你回家。想起他当年考试死赖皮一题题抄你的考卷,如今却混得这么好,你岂不气结?

人跟人的命运是不能比的。

以上所述皆是“人比人”,但“鬼比鬼”又是怎么回事呢?我认为我们在这世界上第一不如人的事情,不在我们没有足够多的“好人”,而在我们没有足够多的“好鬼”。换言之,我们的文化里充满“坏鬼”。

说起来,难道鬼还有好的吗?其实鬼类基本上分两支:第一种是魔鬼,另一种是人死后变的鬼。前者虽也坏,却是宇宙通缉犯,自有上帝去对付它。后者才是麻烦,而后者给我们的麻烦也分二端,其一是在朝之鬼,其二是在野之鬼。所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是指在朝之鬼,他们身居阴曹地府基层地位,握着小小权力。

以下二点是鬼类常做的坏事,但因上天下地缺少一部鬼法典,所以纵容他们横行至今:

第一,他们常收贿,有人死了,他们就拦在海关入口处,强索过路费。于是我们孝子贤孙老爱在死者脚前燃一堆冥纸,鬼类索贿虽可恶,我们行贿也犯法呀!条条大路任人行,居然走上死路也要给保护费,这阎王也太放任部下了,我们也太犯罪成习了吧!

第二,他们常“抓交替”,他们不管死于车祸或死于溺水,都爱去抓个替死鬼,这是什么鬼法律呀!

某次在电视灵异节目中偶见一景,是美国某地靠近铁路的平交道,那地方看起来是下坡路。事实上车行其处却需加油才上得去,所以是一块在视觉错觉上看来是下坡路的上坡路。可是传说中这里却有一批小鬼,这批小鬼常出手相助帮人推车,使车子行得顺利。而这批小鬼据说是一些小学生,当年回家的途中校车出事,卡在铁路平交道上,因而全死了,他们后来的鬼魂便留在当地做义务交通辅佐员,让别人安全回家。看到这种好鬼,我又惊又怜当场泪下。

我真希望我们的“坏鬼”能出国去留学一番,学学人家“好鬼”的典范。但就怕这些坏鬼出国留了学回来仍然是坏鬼一只,博士头衔虽有了,但也仍然是一只“德国牌坏鬼博士”或“美国牌坏鬼博士”,道德或法律,一样也没学到。

拜托我们不要再去“资鬼”了。如果我死,我就绝不准我的子孙烧纸钱打发小鬼“过路费”。如果有那不上道的小鬼来跟我讨钱,我会骂道:“嘿!嘿!没有钱!在人间,贪官见多了。如今死了,还要继续倒这种霉吗?你爱把我怎么样就怎么样吧!行贿给你们鬼类这种事,本姑娘不做!何况,那些冥纸全是伪钞呢!笨蛋!”

(摘自《送你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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