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拙著短篇小说《色·戒》,这故事的来历说来话长,有些材料不在手边,以后再谈。看到十月一日的《人间》上域外人先生写的《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评<色·戒>》一文,觉得首先需要阐明下面这一点:
特务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可以说是专业中的专业,受训时发现有一点小弱点,就可以被淘汰掉。王佳芝凭一时爱国心的冲动——域文说我“对她爱国动机全无一字交代”,那是因为我从来不低估读者的理解力,不做正义感的正面表白——和几个志同道合的同学,就干起特工来了,等于是羊毛玩票。羊毛玩票入了迷,捧角拜师,自组票社彩排,也会倾家荡产。业余的特工一不小心,连命都送掉。所以《色·戒》里职业性的地下工作者只有一个,而且只出现了一次,神龙见首不见尾,远非这批业余的特工所能比。域外人先生看书不够细心,所以根本“表错了情”。
“007”的小说与影片我看不进去,较写实的如詹·勒卡瑞的名著《<冷战中>进来取暖的间谍》——搬到银幕也是名片——我太外行,也不过看个气氛。里面的心理描写很深刻,主角的上级首脑虽是正面人物,也口蜜腹剑,牺牲个把老下属不算什么。我写的不是这些受过专门训练的特工,当然有人性,也有正常的人性的弱点,不然势必人物类型化。
王佳芝的动摇,还有个原因。第一次企图行刺不成,赔了夫人又折兵,不过是为了乔装已婚妇女,失身于同伙的一个同学。对于她失去童贞的事,这些同学的态度相当恶劣——至少予她的印象是这样——连她比较最有好感的邝裕民都未能免俗,让她受了很大的刺激。她甚至于疑心她是上了当,有苦说不出,有点心理变态,不然也不至于在首饰店里一时动心,铸成大错。
第二次下手,终于被她勾搭上了目标。她“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下,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是说“因为没白牺牲了童贞”,极其明显。域外人先生断章取义,撇开末句不提,说:我未干过间谍工作,无从揣摩女间谍的心理状态。但和从事特工的汉奸在一起,会像“洗了个热水澡”一样,把“积郁都冲掉了”,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王佳芝演话剧,散场后兴奋得松弛不下来,大伙消夜后还拖着个女同学陪她乘电车游车河,这种心情,我想上台演过戏,尤其是演过主角的少男少女都经历过。她第一次与老易同桌打牌,看得出他上了钩,回来报告同党,觉得是“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妆,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她舍不得他们走,恨不得再到哪里去。已经下半夜了,邝裕民他们又不跳舞,找那种通宵营业的小馆子去吃及第粥也好,在毛毛雨里老远一路走回来,疯到天亮。”
自己觉得扮戏特别美艳,那是舞台的魅力。“舍不得他们走”是不愿失去她的观众,与通常的 the party is over酒阑人散的惆怅。这种留恋与拖着同学夜游车河一样天真。“疯到天亮”也不过是凌晨去吃小馆子,雨中步行送两个女生回去而已。域外人先生不知道怎么想到歪里去了:
我但愿是我错会了意,但有些段落,实在令我感到奇怪。例如她写王佳芝第一次化身麦太太,打入易家,回到同伙处,自己觉得是“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妆,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她舍不得他们走,恨不得再到哪里去。”然后又“疯到天亮”。那次她并未得手,后来到了上海,她又“义不容辞”再进行刺杀易先生的工作。照张爱玲写来,她真正的动机却是“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缺“个”字)目的。”
句旁着重点是我代加。“回到同伙处”显指同伙都住在“麦家”。他们是岭南大学学生,随校迁往香港后,连课堂都是借港大的,当然没有宿舍,但是必定都有寓所。“麦家”是临时现找的房子,香港的小家庭都是公寓或是一个楼面。要防易家派人来送信,或是易太太万一路过造访,年轻人太多令人起疑,绝不会大家都搬进来同住,其理甚明。这天晚上是聚集在这里“等信”。
既然算是全都住在这里,“舍不得他们走”就不是舍不得他们回去,而成了舍不得他们离开她各自归寝。引原文又略去舞场已打烊,而且邝裕民等根本不跳舞——显然因为态度严肃——惟有冒雨去吃大排档一途。再代加“然后又”三字,成为“然后又疯到天亮”,“疯到天亮”就成了出去逛了回来开无遮大会。
此后在上海跟老易每次“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引原文又再度断章取义,忽视末句,把她编派排成色情狂。这才叫罗织人人于罪,倒反咬一口,说我“罗织她的弱点”。
一般写汉奸都是獐头鼠目,易先生也是“鼠相”,不过不像公式化的小说里的汉奸色迷迷晕陶陶的,作饵的侠女还没到手已经送了命,侠女得以全贞,正如西谚所谓“又吃掉蛋糕,又留下蛋糕”。他唯其因为荒淫纵欲贪污,漂亮的女人有的是,应接不暇,疲于奔命,因此更不容易对付。而且虽然“鼠相”,面貌仪表还不错——这使域外人先生大为骇异,也未免太“以貌取人”了。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他如果是个“糟老头子”(见水晶先生《色·戒》书评),给王佳芝买这只难觅的钻戒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不会使她怦然心动,以为“这个人是真爱我的”。
易先生的“鼠相”,“据说是主贵的”,(《色·戒》原文)“据说”也者,当是他贵为伪政府部长之后,相士的恭维话,也可能只是看了报上登的照片,附会之词。域外人先生写道:“汉奸之相‘主贵委实令我不解。”我也不解。即使域外人先生写信命相,总也不至于迷信到认为一切江湖相士都灵验如神,使他无法相信会有相面的预言伪部长官运亨通,而看不出他这官做不长。
此外域文显然提出了一个问题:小说里写反派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他们的内心?杀人越货的积犯一定是自视为恶魔,还是可能自以为也有逼上梁山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
易先生恩将仇报杀了王佳芝,还自矜为男子汉大丈夫。起先她要他同去首饰店,分明是要敲他一记。他“有点悲哀。本来以为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样的奇遇……不让他自我陶醉一下,不免抚然。”此后她“捉放曹”放走了他,他认为“她还是爱他的,是他生平第一个红粉知己。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番遇合。”这是枪毙了她以后,终于可以让他尽量“自我陶醉”了,与前如出一辙,连字句都大致相同。
并且他说服了自己:“得一知己,死而无憾。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域外人先生说:“读到这一段,简直令人毛骨悚然。”“毛骨悚然”正是这一段所企图达到的效果,多谢指出,给了我很大的鼓励。
因为感到毛骨悚然,域外人先生甚至于疑惑起来:也许,张爱玲的本意还是批评汉奸的?也许我没有弄清楚张爱玲的本意?
但是他读到最后一段,又翻了案,认为是“歌颂汉奸的文学——即使是非常暖昧的歌颂”。
故事未了,牌桌上的三个小汉奸太太还在进行她们无休无歇的敲竹杠要人家请吃饭。无聊的鼓噪歪缠中,有一个说了声:“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一句最浅薄的谐音俏皮话。域外人先生问:
这话是什么意思?辣椒是红色的,“吃辣”就是“吃血”的意思,这是很明显的譬喻。难道张爱玲的意思是说,杀人不眨眼的汉奸特务头子,只有“吃辣”才“胡得出辣子”,做得大事业?这样的人才是“主贵”的男子汉大丈夫?
“辣椒是红色的,‘吃辣就是‘吃血的意思。”吃红色食品就是“吃血”,那么吃番茄也是吃血?而且辣的食物也不一定是辣椒,如粉蒸肉就用胡椒粉,有黑白两种。
我最不会辩论,又写得慢,实在匀不出时间来打笔墨官司。域外人这篇书评,貌作持平之论,读者未必知道通篇穿凿附会,任意割裂原文,予以牵强的曲解与“想当然耳”:一方面又一再声明“但愿是我错会了意”,自己预留退步,可以归之于误解,就可以说话完全不负责。我到底对自己的作品不能不负责,所以只好写了这篇短文,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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