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问:国有企业分为几个类别?分别有什么特点?当前,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进展如何?
答: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和子企业分为商业类、公益类两大类别。其中,商业类又分为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简称“商业一类”)和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简称“商业二类”)。
商业一类企业,要聚焦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全面推进市场化、国际化,勇当市场竞争的引领者。商业二类企业,要聚焦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完成重大专项任务,争做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的担当者。公益类企业,要聚焦保障民生、服务社会,高效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做好优质服务的提供者。
地方国有企业的功能界定与分类,则由各地结合实际而定。比如,上海市国资委将直接监管的42家国有企业分为“市场竞争、金融服务、功能保障”三类。市场竞争类企业,以参与市场竞争、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不断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成为具有国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企业集团。金融服务类企业,以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为主要目标,优化股权、产品和区域结构,成为服务实体经济最具成效、行业综合实力领先的金融企业。功能保障类企业,以完成国家战略和重点任务、保障城市高效运行为主要目标,加强成本规制管理,成为最富效率、最优服务、最响品牌的优势企业。
目前,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和子企业已经全面完成功能界定与分类,各地结合实际基本完成国有企业的功能界定与分类。分类改革、分类發展、分类考核、分类监管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更加清晰,与市场经济融合更加深入。
问:“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具体指的是什么?该改革方式具有什么重要的意义?
答: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划分并动态调整本地区国有企业功能类别。
明确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和推进分类改革,既是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的重要基础和重要举措,也是进入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逻辑起点和鲜明特征。深化分类改革是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是切实提升改革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的重要途径;是适应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新形势的迫切需要。
问:各地方国资委对其监管企业该如何开展分类授权、分类监管?备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对所出资企业又该如何开展分类授权、分类监管?
答:一是各地国资委要着力深化分类授权放权,结合企业不同功能分类,提升授权放权的精准性,坚持权责对等、放管结合、动态调整,定期评估授权放权效果,确保各项权利授得出、接得住、行得稳。
二是各地国资委要充分发挥分类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功能定位的分类考核制度,形成导向清晰、远近结合的业绩考核体系,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符合不同类别企业实际的薪酬分配制度。
三是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也要对所出资企业加强分类管控、分类考核、分类监管,关键就是要强化在同一类别内的可比性,使竞争更加公平。
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国资国企工作作出了战略谋划,明确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立足新阶段,谋划新发展,新发展阶段下考核分配工作应如何发力?
答: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袁野专访的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当前,我国即将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正在向第二个百年目标接续奋斗。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及未来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战略部署,为国资国企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对统筹谋划国资国企“十四五”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开局之年高质量发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考核分配工作是政治_生、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系统思考、整体推进,全面开启考核分配工作“十四五”新征程。
2021年及未来一个时期,国资国企考核分配工作总体思路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十四五”规划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为契机,完善制度体系,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动考核分配工作更加精准、更加规范、更有效能,在锚定提升质量效益上精准发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作出新贡献;在锚定服务国家战略上精准发力,为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作出新贡献;在锚定创新驱动发展上精准发力,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新贡献;在锚定强化正向激励上精准发力,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作出新贡献。
问:商业一类企业的发展目标是什么?改革重点是什么?在考核激励方面应该如何做?
答:商业一类企业要着重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要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对标世界一流企业,推动更多企业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商业一类企业要率先全面落实市场化改革的各项举措。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商业一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导各类战略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股权比例低于33%且合并报表的企业,要实施更加市场化的差异化管控,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在考核激励方面:一是商业一类企业要努力创造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资本回报率,综合效益应优于同行业其他类型企业,重点强化市场化的考核导向,侧重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比如年度主要考核企业经济效益、资本运营效率、精益管理水平和价值创造能力等,任期主要考核资本回报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二是对科技进步要求高的企业,要加强对研发投入强度、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等方面的考核。三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一类企业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聚焦关键岗位和核心人才,灵活开展股权激励、分红激励、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激发企业活力和效率。
(内容来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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