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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的张扬与否弃——二十年代中国批评界关于华兹华斯诗论的争论

时间:2024-05-04

王婉秋

“情感”的张扬与否弃
——二十年代中国批评界关于华兹华斯诗论的争论

王婉秋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英国诗人、批评家华兹华斯的诗歌理论在中国文坛不仅产生了很大影响,也产生了诸多分歧。本文一方面梳理华兹华斯诗论在二十年代中国文坛的接受情况,另一方面,以其为缩影,说明二十年代中国文学批评吸收外来影响时反映出的特点。

英国诗人、文学批评家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在其著名的《〈抒情歌谣集〉序言》(1800)和之后的《一八一五年版序言》中,曾就一系列诗歌问题提出看法,这些见解不仅深刻影响了其后的西方文学批评,也在一百年后为中国现代文学批评提供了理论给养。

中国理论界对华兹华斯诗歌理论的介绍,从1919年才陆续开始。胡适在《谈新诗——八年来一件大事》中曾援引华兹华斯的例子说明文学的形式与内容必须进行革新的主张。《学衡》杂志、吴宓、徐祖正都简述过华兹华斯的诗歌理论。但是,虽然理论界对华兹华斯诗论中探讨文学题材、形式的部分也很感兴趣,但是被引述最多、流传最广的,却是华兹华斯诗论中对“情感”的表述,这也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国文坛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

一、“情感”与诗歌本质

华兹华斯诗论中关于诗歌与“情感”关系的表述,最著名的莫过于“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当华兹华斯诗论进入中国文坛时,这种对诗歌与情感关系的表征也成为了西方诗论中最引人注目的部分。

对华兹华斯诗论中“情感”表述谈论最多的首推创造社。1919年,田汉在《诗人与劳动问题》中谈及诗歌的性质与定义时就曾引用过华兹华斯的相关说法,提及华氏诗学理论中的几个关键词如情感、自然、想象,对诗歌功用也有所介绍。不过,虽然田汉充分肯定了华兹华斯诗歌理论的价值,却没有仔细辨别其中的概念差异。华兹华斯谈论的是诗歌的性质和价值,而不是“情绪的性质和价值”,田汉误将“情绪”认作诗歌本体,抬升到与诗歌本身等量齐观的位置,这虽然与当时文坛高扬情感的主流批评声音合拍,却不能不说是一种理解的谬误。此外,关于“情感”与其他限定“情感”的功能,如“沉思”、“回忆”等的关系,也是华兹华斯诗论的重要部分。田汉虽然提到了这个观点,但只理解了这个观点的一部分。他强调的,是“空想的情绪”能够代替原始情感,虽然诗人心归平静,但写诗的状态仍然是由“情绪发动”的,仍然是“热烈的感情”,是在写诗的时候调动情绪重新出现的一种情感,这显然不是华兹华斯所说的“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与二十年代前后的大多数论者一样,田汉强调情感、情绪、自我表现,“艺术的动机只在表现自己,把自己思想感情上一切的活动具体化、客观化”。“诗的形式诗的内容以情感为生命。”但过度强调情感、情绪,使田汉很难谨慎地为诗歌定义,他忽略了华兹华斯根植的英国经验主义传统对其诗歌定义中“情感”的限制,也没能全面读解华兹华斯等西方理论中蕴含的诸种成分。

郁达夫在《诗的意义》一文中也引用了华兹华斯的名言。相较于田汉,郁达夫对该定义的理解更贴近于华兹华斯的原义。他注意到了华兹华斯所说的流露出来并成为诗歌的并不是“本来的热情”,而是“Imaginative emotion”,是经过想象处理过的情感,这种理解无疑更接近诗歌创作过程的真实。但是像田汉一样,郁达夫也把“情感”作为诗特有的性质和第一属性。诗歌的创造起源于情感的涌动;“思想”在诗歌中的地位、效果都是由其与“情感”的关系来界定的;即使作品“完全以情绪为主,并没有中心的观念”,仍是“确有永久的价值的。”反过来,如果诗歌只有观念“而不伴随情感作用”,就不是诗。“诗的实质,全在情感。情感之中,就重情绪。”郁达夫并非不承认思想、理性、经验的作用,但这些因素均从属于情感,这种文学观念颇能代表大多数创造社作家和理论家。

值得注意的是,华兹华斯著名的诗歌定义在五四时期的文化精英中广为流传,不仅得到创造社作家的关注,也得到了文学研究会作家学者们的肯定。茅盾曾说:“我相信诗是情绪的自然流露”。无论他是否直接阅读过华兹华斯的相关论述,他都接受了这种对诗歌的界定。郑振铎不仅熟知这个说法,而且引其为“散文诗”的存在合理性进行辩护。在《论散文诗》中,郑不仅引用了华氏的诗歌定义还引述了他对诗歌功用的评价。郑振铎认为,诗歌中包含的情绪更为丰富感人,想象更有感化力,并在《何谓诗》中再次引用了这个观点。

这些颇可以代表二十年代前期中国文坛主流对华兹华斯诗论的接受情况。这一时期的文学批评中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对“情感”因素的强调。文学研究会与创造社虽然有“为人生”与“为艺术”的分歧,但在诗歌的情感属性定义上,双方并没有本质区别。他们都突出情感的重要性,并选择性地接受华兹华斯理论,援引其为新诗的合法性鸣锣开道。

二、新人文主义立场与情感主义流弊

对二十年代文学界和批评界的情感主义潮流批评最猛烈的学者,首推梁实秋。留学美国之前,他的文学观念与如前所述的作家学者并没有太大区别。但在美国留学期间,他受教于新人文主义批评家白璧德,文学观念日趋保守。凭着一股“初生牛犊不畏虎”的势头,年轻的梁实秋写作了一系列颇能代表新人文主义者文学立场的批评文章。这些文章无一例外地表现出某种对情感主义的斥责和对理性精神的追求,以及

建立新的文学批评标准的诉求。

在《现代中国文学之浪漫的趋势》中,梁对中国文坛之推崇情感的态势大加挖苦。他说现代中国文学“到处弥漫着抒情主义”,“无论是散文,或是韵文,无论其为记述,或是描写,到处情感横溢”。在其后的《文学的纪律》中,更是毫不客气地对情感的蔓延加以批评。

这位白璧德的中国弟子既然对情感本身无甚好感,对不加节制的情感又深恶痛绝,所以谈及华兹华斯的诗论,不免语带讥刺。虽然没有对华兹华斯进行直接的批驳,梁实秋却数次对情感主义泛滥带来的批评流弊进行了抨击,最主要的便是印象主义写作风气的流行,批评标准丧失,推翻理性和判断力。在《文学批评辩》中,梁实秋更是将文学批评渐渐流于主观印象的抒发,归因于对天才、独创、情感的强调。在陈述观点的时候,他再次间接引述了华兹华斯的著名说法,并指出近代学界过于注重文学的独创性、创造性,导致文学批评感情用事、标准混乱,但是文学批评需要品评而非创作,一定要有标准。

梁实秋的上述观点具有相当重要的理论价值,对于纠正当时文学批评的流弊也有一定作用。但是,当梁实秋疾愤地论述“情感”的过度时,他也像田汉、郑振铎等一样,忽视了华兹华斯诗论对“情感流露”这一说法的限定。他将华兹华斯诗论等同于情感主义诗论,甚至将其认定是情感主义的“最高潮”,这些都不免使他的论述价值打了折扣。

三、“片面接受”的历史正当性

总的来说,华兹华斯为代表的浪漫主义诗歌理论之所以在中国广泛地被接受,与接受者的主观选择、接受土壤以及五四时期的文学生态都密不可分。“诗言志”的抒情传统,晚明起对情感和个体强调的增多,知识分子对西学的热情,以及变革文学标准的诉求,都为华兹华斯理论的接受提供了动力。

此外,华兹华斯诗论中“情感”因素不断被引用和阐释这一事实,既说明了中国现代文学批评与西方理论之间的深刻联系,也说明了中国现代文学批评自身的一些特点。华兹华斯诗论在现代中国文坛的流变,显示出五四时期的文学变革不仅是狭义上的变革,是批评语汇和批评方法的变革,同时也是广义的变革,即文学精神和文学理念的变革。但是,中国现代文学批评也与西方浪漫主义存在着相似的问题。美学家门罗·C.比厄斯利评论西方浪漫主义时曾说,浪漫主义最明显的特征是更感受和情感享受的冲动,甚至牺牲古典的秩序与平和中的形式与对称。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在二十年代初期,对于思想、理性在创作中的调节作用的忽视,并直接导致批评和创作中的缺乏节制与标准、形式散漫、规则混乱。

第三,虽然二十年代中国学人对华兹华斯的主张并不陌生,但是鲜有对之进行单篇论述者,大多是在文章中引用其说法、借鉴其理论、化用其观点。华兹华斯理论的境遇颇具代表性地表明了这一时期中国文学批评吸收外来影响时为我所用、“究其一点不及其余”的特征。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中国现代文学批评由于其自身发展历史的短暂,亟待推翻旧有文学标准的顽固,中国社会问题的繁复等诸多原因,也只能采取管中窥豹的方式对待舶来资源。中国现代文评正是在不断对外来理论和传统资源的吸收借鉴挪用改造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华兹华斯诗论的中国之旅,恰好作为一个缩影,反映了各种文学观念起伏动荡和不断变化的全过程。

作者单位: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130117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全球化背景下的五四文学论争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成果 吉教科文合字[2013D496]

王婉秋(1982- ),女,汉族,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现代文学批评与外来影响,文学经典与影视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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