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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斑斓

时间:2024-05-04

焦红琳

油漆斑斓

焦红琳

1

有一天耳朵对我说:我知道什么才算是好小说了!

什么是好小说呢?他又反问。

再下来他接着卖关子,且分了行。第一行是:四个字。第二行是:不说人话。

然后头像就黑了。

嗯。这就开始不说人话了!

耳朵一直在写小说。

用他自己的话说,写是写了,但不死不活,没多大长进。

耳朵从高中时候起就喜欢文学。后来放弃了政府机关的工作,调到区宣传部创作室。

他的小说是从写自己开始的,最早是带有自传性质的。我最了解的内容就是他写小时候家人如何生活不易,常常写得自己泪水涟涟。

他写哥哥做针线活,做家务。写哥哥小时候给他织毛衣,长大结婚时还给他缝被子。并且还给鳏居多年的父亲又娶了亲,也为父亲和继母做衣缝被,而哥哥自己却一直是孤身一人。看到某些地方,我有时也会掉泪。

他的小说一直是在没有名气的市及以下的刊物转悠,大部分还是内刊,有时偶尔挣点小稿费,不够买一条中档香烟的。

他老说如果挣一笔二千元的稿费就全部用来请我们。

从那次“非人话”的留言后,很长时间,他的头像也没亮起来。

后来,东河来电话:老师,耳朵今天请客。靠!终于让他逮着了,一万多字,挣了一大笔稿费。据说还得了一个什么挺知名的奖。

班里现在很多人都和我有联系,不叫我老师的只有耳朵。但和我来往最密切的除了东河就是他。

事实上,从我们那次打架后,他就再没叫过我老师。那是一次惊动了区教育局的师生之间的生死肉搏。天昏地暗。气势磅礴。

2

我迫不及待地输入耳朵。百度一点,好家伙,一串一串的。我真的是为他高兴,甚至激动。

小说大致是这样的:

一个年轻的画家,虽然有不少作品,但感觉离自己的理想相差甚远。为了真正地达到艺术的顶峰,他决定放弃现有的一切。因为他认为一个人,要想成为真正的艺术家,成为为后人所铭记的大师,一定要采取某种极端的方式,比如去过那种纯粹的、脱离了一切物质诱惑的生活。

于是,画家成为了一个流浪画家,或者画家成为了一个流浪者。

有一次吃饭没钱付帐,随手作了一幅画,给了小饭馆的老板抵帐。他很有成就感,觉得自己就是毛姆笔下那个思特里克兰德,甚至干脆直接把自己当成高更。因为高更一直就是他做梦都想成为的人。

后来流浪到一架桥下过夜,和一对同样流浪的夫妇(后来知道他们不是真正的夫妻)为了争地盘。打了起来,可以想象,两个男人边打,边用嘴说出怎么样怎么样对方妈的什么,怎么样对方妹的什么。当然在文中每一个字都是正确的,没有替代。在全文中有关这两个男人的对话,能讲粗话的地方,就绝不用一个普通的词语。

后来耳朵对我们讲,第一次把这样的文字落实到字上,更进一步落实到自己喜欢的小说里,就像在人们面前脱了他的裤子一样。但是他知道那畏手缩脚不会有好结果的。相反会收到出人意料的效果。

画家被那个男人打爬了。他就蜷缩在人家的领地旁边。

女人看他可怜,给了他面包、水。天快亮时,他还是饿醒了,女人和男人都还睡着。熟睡的女人沐在晨起的光影里,朦朦胧胧中,竟然发现女人虽然穿得破烂、肮脏,但侧影真像是西藏朝圣的女人,因为女人是坐着睡着的。他很是兴奋,心里连画的标题都想好了。就拿出画笔给人家画画。

他的理想本来就是要去西藏,一步步走到西藏,边走边画。他希望走到西藏,登上布达拉宫的那刻,也是他艺术达到顶峰的时刻。中间还穿插了画家对梭罗独居瓦尔登湖的向往;对一些最初流浪的、贫穷的画家,最终却成为大师们的顶礼膜拜和亿万分的景仰。想象自己流浪的路上如果能遇到法朗斯瓦米勒那样的同行,或许可以一起导演一出“是否在人间”那样的剧情,也未置可否。

男人醒来后看到他那样看着自己的女人,悄悄地爬到他的背后,举起一块砖头,朝着那专注的脑袋砸下去,立刻,画家倒在血泊中。

3

酒桌上,耳朵并没有想象中的兴奋,相反看上去还有那么一点失落。

我和东河频频举杯向他道贺。他倒是自觉,一连干了三杯。也不拒绝我们的敬酒,痛痛快快地一饮而尽。

他说,现在大多数认同的好小说是哑巴式的,尤其是短篇小说。声东击西,让你自己去悟。不是有人说,这个社会是闷骚型社会吗,表现在文学上也是一样的。

梭罗说,读书就要踮起脚尖读,一看就懂的那是儿童读物。

评论家们要的就是这种踮起脚尖的效果,是另一种虐心。这样他才愿意为你写评,而评论家一评,你的作品就红了。他们要的是见微知著,管中窥豹。

一条裤子,腰也合身,裤腿的长短、肥瘦都正好。上不露腰,下不露腿。穿上保暖、护羞。这样很好吧?错了!那是过去。现在裤腿上没几个洞,裤腰上不露出肚脐没人会要。这就是流行。

评论家要的是,通过裤子上的洞看到腿上的纹身。什么图案?大的?小的?白的?黑的?表达的意义所在?什么内涵?或甚至要看到身上的先天的痣、痣的形状!

你不能把那些大的,小的,黑的,白的,直接告诉他!得让他猜。猜对猜不对与你就无关了,越是猜测的凶,你就越成功。当评论家为解释你的文字有不同观点而打架的时候,你就真成功了!

耳朵说这些话时,东河不时地抬头看看我。东河说,我们没像你理解的那么透彻,但也觉得你说的不无道理。不过你可不能太偏了。

耳朵接着说,还有就是用语言技巧制造高难度的托马斯悬拳,要么绕晕你,要么遮在纱下面,还不是一般的纱,有玉卷珠帘的,有布艺风情的,有丝缕妙曼的。

东河说,对!这点我相信。我刚刚看了路远的那个获奖小说,老师你知道现在的作家我最崇拜的就是路远。一个母亲对儿子日常讲起儿媳来就不离开那个字,用x来作为儿媳的代称。你们觉得这对吗?合乎常规吗?

是的。耳朵说。我也看了。不管怎么说,在这个小说中,一方面儿媳挣的比儿子多,从某种程度上是儿媳在支撑着儿子一家的生活,虽然她给他们有时带带孩子,儿媳还给婆婆买着房。

东河给我解释说:小说里主人公还是个诗人!是一个受过真正高等教育的硕士,曾是有名的校园诗人。

耳朵又抢过话题:即使是诗人,即使是生活在小说里,也不是用低俗下流的语言进行日常对话,而且对话的对象是自己的母亲。如果是在妓院里,和嫖客说,和妓院的老鸨说,我能理解,毕竟诗人也是人。

所以现在好多的好小说,很多是非人的话、鬼话、瞎话、假话、脏话包装起来的,不然你很难让当下所谓的主流认同。评论家说“母亲”这种行为是有所代表和暗示的!这难道是表现那种“代表”作用的,最为合适的用词?耳朵的话语声音很重。

东河说,不说小说了。来,喝酒,我们举杯向老师表示谢意!当年要不是老师影响我们,恐怕我们也没有看小说的习惯。不过,我喜欢是喜欢,没有你的天份。这下好了,事实证明你的坚持没错,继续吧!耳朵,我们之中只有你一个走的最远。东河很动情。

耳朵也不推,又举起一杯,干了。

东河说:这个时候,你借着这一篇的成功,赶快把之前写的东西拿出来集结出版。

是的。我也说,事不宜迟。

他并不理我们的茬。低下头往嘴里夹菜。说:让我读苏联小说、读俄国小说,我都是去读。

他中间不知为什么停了停。又说:让我读安娜,我去读,认真的;一遍一遍的,不知道读了多少遍。让我读顿河,我去读;一遍一遍,不知道读了多少遍。优美的,带着韵律的长句子,我去学;细致繁缛的内心描写,我去学。可学到头,有哪个编辑喜欢啊,哪个编辑喜欢这种长句子!哪个编辑有功夫在你的字里去看让人瞌睡的心理描写?

我低头不语,他话前面不加主语,我知道是说给我听的。我当年在课堂上就是这样教导他们读名著的,我说,你要是想立志成为一名作家的话,必须从现在开始读这些人的作品。

东河说:大众认同的,还是这些经典的东西。现在的再怎么畅销,评论家也不敢说那谁谁谁的东西是经典。况且经典也不是用畅销和好看来称量的。

现在的社会,好些我们难以启齿的话,通过网络给“淡化”了,搞得现在的孩子们觉得我们是小题大作。

我家小子,经常冒出一两个脏字,被我教训了几次。后来在我面前和他的朋友通话时有所避讳,有时骂人时,就直接拆开说,比如傻十三,或者是说装十三。

我说为什么是十三啊?为什么不是十二,十四?

东河“扑哧”一下笑了。抬头扫了一眼耳朵,耳朵正往嘴里塞大饼,或者是故意避开我的视线。

东河放下筷子,拿起杯,笑着对我说:来,老师喝酒。我们象征性碰碰杯,喝了。 我还在等这两鬼的下文。

还是东河开口了:老师,英文字母第二个,拆开是什么?

我“啊呀”一声叫了出来。

呵呵,呵呵!

那天,耳朵喝多了。我们也没按计划去洗澡,去足疗。各自散了,早早回家。

4

回家接着看耳朵的新小说:

看着熟睡的女人和死去的画家,男人慌了,没想到自己又杀了人。他本来是个油漆工,因为老板欠了工钱,伙同几个一起讨薪的工友和老板理论,争执过程中,打死了老板。吓坏了,当天就跑了出来,那时才刚二十出头,不敢再重找工作。能讨就讨点。

他摸摸画家的身上,除了身份证,包里还有一些画笔,颜料什么的。竟然是身无分文。于是他扒掉画家的破衣服,穿在自己身上。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胡乱扔在画家身上,跑了。没忘记回头把自己的身份证装在地上的破衣服兜里。

话说,男人拿着画家的身份证,游荡到另一个城市。一个早上正蹲在一家没开门的店门口,寻思着去哪里找点吃的,后面的门开了,这是一位美院的教授,这里是他的画室。原来男人歪打正着地来到了这个城市的书画一条街上。

教授见他背了个画板。理所当然地,教授收留了他,画院不小,上下三层,急需要一个打杂守夜的人。

男人想起,小时候因为和妈妈要一盒水彩,哭了个半死,最后也没要上。十四岁时就出来当油工学徒。七、八年来,各种颜色的油漆、涂料早就应用的挥洒自如。如果是作画的话,他是以墙作为画布的。

在教授的画室里,上给来来往往的贵客们倒茶烧水,下给学画的孩子们整理桌凳、教具。那些颜色迷惑着他,他沉了进去。晚上没人时,他便拿着画家的画板也学着画起来,越画越着迷(耳朵在这里很详细地描述了,男人的心理转变历程,或是试图想表明,艺术的魅力甚至可以改变一个杀人犯),后来竟然能指导起刚学画的学生了。家长们都把他当成是美院刚刚毕业的大学生。

按照惯常的风格或手法,这个小说应该起个《大桥下的无名尸》,但并不是。耳朵起的题目是《油漆斑斓》。

更让我意外的是后面还有。

挨了一板砖的画家并没有死,只是晕过去了,醒来之后竟然失忆了,不知道自己是谁。女人最初以为他死了,想跑。可是看他活过来了,女人本来心底对他挺有好感的,她给他包扎好伤口,于是,他们幸福地在一起流浪了。

5

看完小说,顺便看了一下评论。

给他的授奖词里有艺术家的自我认同、自我实现什么的。还提到马斯诺。还有很多叠加的词,读着不顺口。这些词我不甚了了。更有评论家说他这是篇哲理小说。

闭上眼。我不由得想起当年我们那场,让男生们后来一直津津乐道的打架。其背后的原因似乎伸展到了今天。

我们俩从教室打到操场,难分伯仲。

那时候六中的教室是平房,又在校院的最前排,这样揪揪扯扯地打到了操场上。

操场上,上体育课的班都不上了,围着我们看,女生吓得躲起来,男生们跟着起哄。

后来我被校长大骂一顿,要我停课检查。但是因为没有接替我的老师,我就带着伤继续教我的高二语文。

自然叫来了陈尔多的家长,他的哥哥——陈小多。陈小多可能比我也大不了几岁,他恭恭敬敬地给我鞠躬道歉。

那个时候才知道,陈尔多两岁时,妈妈在造纸厂因工伤去世了。爸爸是建筑工人,常年在外地施工。大部分时间里是与哥哥相依为命。

当然,事情是有起因的。耳朵给班里一个女生写了封情书,女生是一位女画家的女儿,女画家单身,且有点名气。女孩气质高雅,根本瞧不起他,就把他写的情书拿出来给同学传看。他有点恼羞成怒(可能用这个词不太准确),就在黑板上写下了骂她们母女的话,用拼音拼出一个X的音来。并且用了彩色的粉笔,那个平声的符号被他用另一种颜色的粉笔描粗加大。

正好下一节是我的课。

中文系刚刚毕业的我二十出头,正怀揣着一大堆乌七八糟的理想和梦。

我一看写在黑板上的字。

扔下讲议大骂起来。

肮脏、可耻、卑鄙、下流,不尊重女性!你们不是母亲生的吗?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这样不尊重女性就是不尊重你们的姐妹,不尊重生了你的、给了你生命的母亲!

教室是什么?是传播知识的殿堂,黑板是什么?黑板是……我一着急没想到黑板是什么。至少不是你写这种污言秽语的地方,你这是对知识的亵渎。

今天的课不上了。我要看看,是哪个有胆量做,没胆量担的缩头乌龟!

下午叫你妈来!

陈尔多早就涨红了脸,我说最后一句话时,他终于站了起来,把凳子使劲一踢,两手握紧拳,瞪着眼睛。竟敢和我这样较劲?我越来越气,上去就踹他一脚。接下来他那两个握紧的拳就朝我袭来。

这是那场战斗的开端。二十多年后,东河在一次酒桌上这样描述:是我们班的一次世纪大战。旷日持久。精彩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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