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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报告里的“生意经”

时间:2024-04-23

当前,在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下,我国的金融信贷业务也在飞速发展,据央行发布的《2022年二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2022年二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06.35万亿元,同比增长11.2%。伴随着金融信贷业务需求的上涨,征信报告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征信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可以反映个人或企业社会信用的基本情况,如果其中出现不良记录,会对企业或个人在贷款、申请信用卡、升学就业、出行等多方面带来影响。

征信报告的重要性,让一些不法分子看见了“商机”。近年来,打着“征信修复”旗号的骗局在全国多地层出不穷。多个案例显示,诈骗者声称可以帮助他人修复不良征信记录,但他们诈骗得逞后,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有的甚至还办起培训班,收费培养“征信修复师”,形成了一条集招聘“征信修复师”、培训、加盟代理、个人信息售卖为一体的灰色产业链,扰乱征信市场秩序。即使公安机关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都曾反复强调,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的信用报告都没有“修复”一说,征信领域也不存在“征信修复”的概念,任何打着“征信修复”名义进行的商业活动都是骗局。但当一个人因征信报告出现不良记录而苦恼时,往往还是会跳入“征信修复”的圈套。由此可见,整治“征信修复”的乱象迫在眉睫。

01“征信修复”骗局遍地开花

中国征信业的发展,自1932年第一家征信机构——“中华征信所”诞生算起,至今已有90年历史。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显示,目前中国的征信系统已建设成为世界规模最大、收录人数最多、收集信息全面、覆盖范围和使用广泛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上为国内每一个有信用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

在征信系统逐渐完善、社会信用意识不断提高的背后,不少公司或个人都还从事着以“征信修复”之名收取费用的活动。当我们以“征信修复”为关键词在网上搜索,就会发现有多条打着“逾期征信完全修复”招牌的公司网站或帖子。这些公司的宣传套路大都一致,声称客户只需要向这些所谓的“征信修复”公司提供详版的征信报告、逾期的信用卡和一张手机卡,等待几天便可得到恢复结果,费用大概每条2000元左右。

“我们的客户基本都是买房的,如果做不好,那还不得天天闹啊。”为了打消客户的疑虑,他们常常还会准备这样一套夸张的说辞,“我们帮助客户修复征信都是从系统内修复,绝对不是面上的修改。做完之后,你可以去重新打印一份征信报告,对比一下新旧版就明白了。”更有宣称做征信业务的人员表示,如果是入职单位需要,可以直接在现成的征信报告上把不良信息P掉,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事实果真如此吗?逾期征信真的能“洗白”吗?我们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输入“征信修复”这一关键字,便可检索到大量有关“征信修复”的骗局。2021年6月8日,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昂某为恢复个人征信,联系到张某,张某承诺可以为其修复征信。自2020年5月到8月,昂某分四次将3.5万元转入张某的账户,张某拿到钱后,谎称已修复成功,随后将昂某的联系方式全部拉黑,诈骗所得被其挥霍。案发后,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他因犯诈骗罪获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此表示:“根据最新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如果要给企业或个人进行信用信息评价,必须要持有企业或个人征信机构的牌照。从这一点来看,征信业务实际上是个持牌业务,征信的结果具有严肃性,是不能随便篡改的。”这表明,有相关牌照也只是可以对企业或个人进行信用信息评价,不可以也不可能对逾期的征信报告进行修复,更遑论没有牌照的个人及私人机构了。

随着“征信修复”骗局的愈演愈烈,今年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处发表《“征信修复”是骗局,依法维权是正道》一文,称社会上关于个人征信可以修复的说法属于虚假宣传,其实质是利用公众删除不良信用记录的迫切心理,收取高额服务费用进行诈骗,并不能删除不良信用记录。事实上,如果确实出现过逾期记录,也不要病急乱投医。根据征信系统《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落实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在信用报告中不再展示”。简言之,从还清逾期欠款之日起,逾期记录保存5年,5年后该笔逾期记录将不会再出现在个人信用报告中。

02“征信修复”与征信异议

“所有征信修复都是骗局,都是非法的。”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那些打着“征信逾期不可怕,修复征信获新生”旗号的“征信修复”,是在故意混淆“征信修复”与“征信异议”的区别,真正目的在于骗取钱财、盗取信息等。

“征信报告是由征信机构出具的记载个人信用信息的记录,无特殊情况,任何人是不能对其进行修改的。”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潘修平认为,社会上所谓的“征信修复”机构有以下三种情况:一种是专业的处理征信申诉的中介;一种是一些人与银行的工作人员相勾结,可以删除部分记录,但也仅限于一些轻微违约的情形;一种是诈骗行为,这些人收了钱后,只是伪造了一份纸质版的征信报告。

“一般常发生违约的是房贷和信用卡还款,如果有特珠原因导致未能及时还款,是可以向银行申诉的。只是普通老百姓不知道从哪个角度、利用哪些原因去说服银行,但这些做‘征信修复’的机构或个人知道,他们相当于收取代理费帮助有此类需求的客户去处理征信问题的中介。”潘修平表示。

有“征信修复”公司的客服人员称,每个公民对自己的不良逾期记录都可以申诉,因此,公司的修复操作合法合规,客户只需提供所需资料,后续由他们来处理。实际上,公民对自己的不良逾期记录进行申诉,是“征信异议”,而不是“征信修复”,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国家发改委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信息主体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理,混淆征信异议、信用修复概念,以“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异议投诉咨询、代理”为名行骗,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局。

“征信异议”的实质是“纠错”,即对于错误或遗漏的数据进行更正或补充,异议处理简便、快捷、时限更短。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认为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对异议和投诉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办理。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个人如果发现信用记录存在问题,可以自己直接向金融机构或征信机构提出,要求更正,这是免费的,不需要花钱的。”潘修平说,曾刚对此表示赞同,他说:“如果是正常的个人征信记录申诉,根本不需要通过第三方公司,个人就可以直接向银行申请。”

03“黑色产业链”

董希淼认为,个人信贷特别是“现金贷”等业务过快增长,不少金融消费者过度借贷,导致贷款逾期增加较多,进而催生了“征信修复”市场。目前,一些打着“征信修复”噱头招揽生意的公司仍屡见不鲜。甚至在工商信息中,不少公司将个人信用修复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等列入经营范围。

今年7月23日,中国法院网发表《“征信修复”岂能成为一门生意》一文,该文称,社会上出现一些以“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揽生意的机构和个人,他们大肆宣传可删除信用报告中的不良信息,甚至堂而皇之办起了培训班,开班“授课”。

事实上,所谓的“征信修复”“征信洗白”不仅是骗局,还暗藏其他风险。那些所谓的“征信修复”课程,实际上是通过私刻假章、伪造虚假材料等方式进行恶意投诉,妄图达到修复征信的目的。《经济日报》曾报道过一则新闻,某微信群中有“广告”宣称,花19800元便可获得“如何修复征信”的“品牌课”。学员“上课”后,不仅能把自己的征信记录“洗白”,日后还能靠“征信修复”手艺赚钱。一家位于湖北宜昌的“征信修复”公司负责人更是直接表示,“公司招代理的加盟费用分为9800元、39800元、59800元三个级别,一个城市只招一个代理。每条逾期征信收多少钱,代理可以自己定。”

2021年4月21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判决书显示,李某经常在朋友圈发布“征信修复”的成功案例,宋某与王某就想跟李某学习这门技术。李某向他们表示,自己是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进行信用修复的,并且90%都能成功。宋某与王某听信了李某的话,便交了1万元的学费当做定金。然而,宋某和王某在接受培训时却发现,李某传授的“征信修复术”就只是编造各种理由欺骗银行,包括银行流水做假、住院病历造假等等。最终,李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根据《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设立个人征信机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根据《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任何组织都不得采用加盟、代理、挂靠等方式从事企业征信业务。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财经律师刘兴成对此表示,“征信修复”或“征信洗白”骗局,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会让金融市场的征信失去信用,造成金融市场信息失真,甚至会产生金融市场的“黑天鹅”,因此,应对其进行依法打击。

征信记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国家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征信制度建设,征信业的有序发展为构建诚信市场经济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越来越多的个人和企业重视征信记录的背景下,“征信修复”骗局会消减征信业的权威性,与我国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背道而驰,必须出重拳予以治理。对于金融消费者,曾刚建议,要树立诚信意识,及时偿还各类贷款、信用卡欠款,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不要轻信“征信修复”谣言。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未能及时还款,应主动与金融机构沟通协商。

在董希淼看来,种种征信业违规行为提醒金融机构要注意两方面问题,一方面要保证逾期、拖欠等信息及时准确上传,这是构建诚信社会、提高整个社会信用水平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也要保护消费者包括名誉权在内的合法权益,建立相应的异议机制和惩戒机制。此外,相关主管部门也要出台更加细致、执行性更强的规定,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对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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