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文 施福瑞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近年来,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和诉源治理工作大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司法需求,同时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栽好基层社会发展“梧桐树”,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上逐渐探索出了“矿区法院”模式。
2021年,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提出了“能力提升年、作风转变年、担当有为年”的工作计划,以诉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为工作重点,力争在2022年年底实现诉讼案件数量稳中有降,案件质效稳中有升。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让群众少打官司,这是矿区法院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追求的目标。
针对矿区辖区实际情况和矿区法院现状,矿区人民法院党组多次开会讨论,逐渐形成诉源治理的新思路、新方向,即通过党建引领为根本,走好诉讼与非诉两条解纷主线,以多元解纷、开展劳动争议解纷、物业纠纷化解为抓手,实现诉讼案件数量稳中有降、审判质效稳中向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工作目标,全方位、多角度、抓源头、重实效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为深入推进党建与基层诉源治理工作的深度融合,矿区人民法院党组围绕“党建+诉源治理”的工作思路,开展“天平”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活动,在落实“双学双促”学习教育制度、开展司法服务活动、打造窗口诉讼服务工作示范点上下功夫,帮助解决群众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同时以“天平·党员服务驿站”为枢纽,精准对接各类调解主体、调解组织、基层治理单位,着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红色阵地”,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同发力的“党建共联、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在党建工作的引领下,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坚持“标本兼治、内外并举”的工作原则,在结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基础上不断进行路径和方式方法的创新,引领、推动和保障更多力量资源协调参与,从而形成持续改善治理质量、提高公众满意度、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发展格局,在体察民情民意、解决邻里纠纷等方面站在了新的高地上。
近年来,按照阳泉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围绕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布局,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营商护航 法润华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协作框架协议》《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提升执行合同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实施办法》《公司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等文件制度,着力解决企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为企业打造“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三无三可”营商环境。
党建一颗子,激活基层治理一盘棋。站在“十四五”发展的新起点上,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直面挑战,破釜沉舟,通过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开展,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司法温度,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深耕细作,努力开创矿区法院诉讼前端工作的新篇章,打造营商环境发展新格局,推动各项工作阔步向前,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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