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赖晨
笑傲商界:八一八史上那些女富豪
●赖晨
在秦汉人的心目中,男子经商是一件不体面的事情,但对女性却无这方面的指责。一般女商人所售商品为日常生活品,如糖、席、鞋、胭脂、珠宝等,奢侈品和大宗的生活用品可以带来丰厚的利润,某些女商人还因此发家致富。《后汉书·朱儁传》记载,朱儁母亲贩卖丝绸发财了,家资甚丰,曾经一掷百万为人解债。
在史书记载中,最早、最出名的女商人是四川地区一个名叫清的寡妇。传说其家财之多约合白银8亿万两。
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以寥寥76个字记录了她的事迹。寡妇清的家族从事的是“丹穴”业,也就是采炼丹砂,因掌握了独特的开采和冶炼技术,所以传及数代而不坠。寡妇清不但操持家业,还组织了1000多人的保安队以保卫家财。她生活的年代是战国末期到秦统一天下之际,正是天下鼎沸的乱世,而且秦朝国进民退,对豪族大家动辄抄家灭族,可是却对寡妇清网开一面,秦始皇接见了她并封她为“贞妇”,还专门修筑了一个“女怀清台”加以表彰。
估计是因秦始皇为自己修建陵墓,需要大量的水银。“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当时所用的水银主要是用丹砂提炼出来的,所以,垄断了丹砂矿源以及掌握了独门技术的寡妇清便成了不可或缺的人才,而且她还捐巨资帮秦始皇修长城。
王莽时,琅琊海曲(今山东日照市)有位吕妇,她儿子吕育是县里游徼(巡警),因犯了小错,被县令杀掉。
吕母家原来经营盐铁发家,家境富裕,资产数百万。吕母怨恨县令,想为儿子报仇,她就酿了好酒开店卖酒,并购置武器和盔甲。凡有少年前来沽酒,吕母总会多给一些,碰到衣衫破烂的也常送些衣物,根本不在乎价值。
几年间,吕母的钱就这么花光了,那些少年准备一起想办法回报吕母,吕母哭着说:“我以前对你们好,并非想在你们身上图利,只是因为县令冤杀我儿子,你们肯怜悯我这老妇人吗?”众少年听了原委,都答应为吕母复仇。
天凤四年(公元17年),那些小伙子约集了好几千勇士,吕母自命为将军,率众攻陷海曲,抓住县令,列举他的罪状。
其他官吏纷纷叩头替县令求饶,吕母说:“我儿子罪不该死,却被县令冤杀,杀人者死,有什么可求的?”于是杀了县令,用他的人头祭拜她的儿子。
天凤五年(公元18年)她逝世后,这几千人参加了赤眉、铜马起义军。
武则天时代,在当时第二大商业城市洛阳最出名的女商人叫高五娘,她也是一个寡妇,从事的也是冶炼业——冶炼铜、银。据说她的容貌非常漂亮,先是嫁给了一个姓高的商人,后来再嫁给李仙人。因为钱赚得实在太多了,人红是非多——她被人告发惹上了官司。
在长江流域,最出名的女商人叫俞大娘,她生活在中唐的唐代宗、唐德宗的大历、贞元年间(766年—805年),原来是茶商,后从事造船业。
唐朝有很多造船基地,主要集中在长江中下游和东南沿海一带,如宣(今安徽宣城)、润苏常(今江苏镇江、苏州和常州)、湖杭越(今浙江湖州、杭州和绍兴),以及南方的福州、泉州和广州。当时所造大船最多能载八九千石,所谓“水不载万”,然而俞大娘造出来的航船却可达万石,是体积最大的。
据说船上可以种花果、蔬菜,驾驶船只的工人就有数百人之多,船员的生死嫁娶都可在船上进行。它航行在江西和淮南之间,每来往一次,就能获得巨利,这种船直接以“俞大娘”来命名。
到了晚清,在广东珠江口冒出来一个郑一嫂,她从事的是十分凶险的海盗业——在西方企业史上,海盗从来被看成是一群最原始的、具有契约精神的企业家。
郑一嫂(1775年—1844年),原名石香姑,广东新会籍疍家女,其家为海盗世家,从小习武。她是一朵“黑牡丹”——肤黑但天生丽质,少女时嫁给了南中国海著名的海盗郑一,生有两子。郑一是新安(今深圳宝安)疍家海盗子。
康熙收复台湾,郑成功部分残兵流向珠江口为盗,珠江口疍家贼由明末四姓演变为清初红、黄、蓝、白、黑、紫六帮。郑一是红旗帮首领,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把珠江口各股疍家贼统一成一个以他为盟主的海盗大联盟。文武双全、足智多谋的郑一嫂堪称贤内助,自始至终参与此事,各帮海盗尊称她作“龙嫂”。
1807年,郑一在一次海上抢掠活动中遇台风沉船溺死,时年42岁。他的义子张保仔接掌红旗帮,张保仔原为江门疍家子,生于1786年,15岁那年,他被窜入内河的郑一掳走,沦为海盗。刚强干练的他深得郑一喜爱,后被他收为义子。郑一死时,张保仔21岁,比郑一嫂小11岁,他们二人名为母子关系,实为同床夫妻,典型的“姐弟恋”。
红旗帮全盛时期,帮下分黑、白、黄、蓝、青五旗,拥有大船800多艘、小舟1000多只,盗众一度多达10万。其规模在当时堪称世界第一,竟大过著名的北欧海盗。
以如此众多的船只和人数来看,红旗帮显然不仅仅是一群单靠抢劫为生的乌合之众,而更像政经一体的军阀。张保仔和郑一嫂的“帅营”设于香港大屿山,西营盘在太平山下,东营盘位于铜锣湾,建有造船工厂。他们成了控制香港地区的军阀,活动范围由珠江口直迄琼州海峡。
红旗帮专劫官船及洋船,曾劫掠英国东印度公司商船,捉船主为人质,“得赎金万元及鸦片烟土和火药各两箱”。对于当地的民间船只,红旗帮则收取保护费,名目为“号税”“港规”“洋税”,“凡商船出洋者勒税番银四百元,回船倍之,乃免劫”。张郑二人“治军甚严”,制定的纪律包括“违令者斩、敢于专权者斩、私藏战利品者斩、临阵退缩者割耳示众、强奸女票(女人质)者斩”。
由于条文清晰,数万海盗过的是有纪律的非法生涯,红旗帮俨然是一家管理有序的海盗集团。
郑一嫂与张保仔的势力实在太大,引来朝廷的多次围剿。1808年,两广总督百龄以8万两白银为代价,邀集英、葡海军对红旗帮发动总攻击。
1809年,张保仔被迫接受“招安”,官至从二品千总,任福建闽安、澎湖副将,郑一嫂获授诰命夫人。
至此,粤东一带海盗活动平息。招安的成功,也避免了更多平民百姓的伤亡。
1822年,张保仔死于任上,终年36岁;郑一嫂则定居澳门开设赌场,并组织一队帆船贩卖食盐;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郑一嫂积极抗战,为林则徐抗击英军出谋划策;1844年病逝于澳门,终年6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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