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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云计算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研究

时间:2024-05-04

李洁茹 胡少雄

摘要 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对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公布催生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以往房、地登记分离,职权分工分散,登记程序、标准各异等问题将有望实现统一化、标准化。在平台建设的过程中,云计算技术作为“国土云”的重要技术支撑,将在数据管理、资源配置、标准统一、实时共享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关键词】云计算;不动产登记;国土云

1 引言

长期以来,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分布在多个独立管理部门。由于机构管理范围、登记程序、管理平台等存在差异,始终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和体系。2014年12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公布,标志着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式建立。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为一,提供“一站式”服务,这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便利公众,都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一过程中,云计算技术将成为整个平台建设的关键。只有基于“国土云”搭建平台管理体系,才能科学有效地实现对各级各类信息的分布式构建和统一管理。

2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特点

2.1 纵向树状结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框架是一个涉及国家、省、市、县四级的自上而下的树状结构。在国土资源部的统一指导和监督下,由相关部门协同建立省、市、县三级分布式节点。平台建立在以往多种信息分散登记的基础上,形成对多种产权信息的整合与汇总;各节点的构建相对独立并保持数据完整性,通过层级的连接实现最终的统一汇总。平台建立后,将形成全国统一的不动产市场,并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

2.2 横向跨部门协同管理

在实现纵向层级管理的同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也需要实现横向上的跨部门协同管理,即“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共享。

2.3 对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的集成整合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集成整合。鉴于我国已经实施建设的“金土工程”及“智慧国土”等项目,充分利用现有国土资源信息化的成果,以土地数据为基础,以宗地统一编码为索引,集成扩展其他类型的不动产登记方式,从而整合目前分散在各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最终建成标准统一、内容全面、全国一体、互联互通的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2.4 实时共享,动态监管

通过优化顶层设计以及数据交换接口等方式,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将实现各级、各部门、各类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实时互通与共享,以消除“信息孤岛”。纵向上,各级登记信息将纳入统一的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信息的实时共享;横向上,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与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审批信息、交易信息等实时互通共享。与此同时,平台将围绕业务服务和公众服务,对已有信息资源进行实时查询与分析,实现对不动产信息的动态监管。

2.5 标准统一化,平台多元化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依照开放性的原则,采用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规范,统一统计口径。与此同时,平台构建并不强调数据处理手段和GIS平台的统一,只强调充分的兼容性。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特点,选择适合的手段、方法、平台进行系统搭建,对已有系统充分利用整合,减少重复建设。

2.6 G2C服务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将实现面向公众的G2C服务平台。公众可以便捷地进行信息查询、网上办事等互动式交流。基于云计算的平台将会大幅提高公众服务的访问速度,同时更好地达成信息安全保密与信息公开之间的平衡,为公众提供最有效、最安全的服务。

3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功能实现和关键操作

3.1 数据采集与建库

从数据采集的范围来看,此次登记的不动产涵盖了全国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众多国土资源类型,而不仅仅是狭义上的房地产信息登记,且信息分散在多部门。而具体到数据采集的内容又涉及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属性,以及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社会经济属性。

在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土地条件及其他专项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各级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并实现日常的更新、管理、维护、监测等操作,以及支持社会公共查询服务。

3.2 空间特征的自动提取和空间数据的自动采集

为保证数据更新与共享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数据采集通常是利用遥感数据,基于多特征(光谱特征、形状特征、干扰特征、区域地学特征等)自动提取空间信息,同时辅以GPS测量等实地测量手段,确保空间位置的准确性。

3.3 二维数据向三维数据的过渡

近年来,地理信息可视化表达和管理逐渐从二维模型过渡到三维模型。由于涉及诸多权利问题、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和土地立体利用的需要,传统的二维数据已不能满足。“作为三维系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①能够对各种空间对象进行有效空间操作;②实现复杂地学对象管理和处理;③能够对由各种空间对象表达形式表示的地学复杂对象进行有效的空间存取”。

3.4 时空一体化“一张图”的数据分析与可视化表达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可利用全国、各省、各地市数据通过拼接整合实现空间上的“一张图”显示,同时可以对不同时间的历史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分析、可视化表达等操作。

3.5 云端数据和资源的管理与整合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核心是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云端管理将实现对数据与资源的采集、处理、交换、共享和使用,具体功能则包括业务的分析与优化、数据流分析、各类功能模型和数据模型等,最终建立完整的支持不动产相关信息的图形管理、登记、交易、查询、分析、统计、预警预报及信息发布系统。

4 云计算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在围绕地理信息技术构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过程中,必须依托大数据、云计算、高速网络等技术的支持,采用云架构设计,最终与“国土资源云”融合。

4.1 以云计算为基础,提供最优化的顶层设计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涉及多层级、多部门。而云计算在此间可以充分发挥其虚拟化、高可靠性、通用性、高可扩展性等优势,通过集成整合和改进完善,充分利用已有资源避免重复浪费,提升基础设施资源的利用效率,进而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

4.2 提供基础的软硬件服务和计算资源

随着不动产数据量的增长和访问量的增多,传统的数据中心模式已然不适应需求的发展。而基于云计算平台,用户可通过网络媒介获取相关的软件服务、硬件和计算资源,进而降低用户购置相关硬件、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成本投入。与此同时,通过虚拟化技术构建云计算中心,实现软硬件资源的统一管理、分配、部署、监控和备份,从而提升业务的响应速度、操作的便捷程度和可靠性、数据的安全性和服务的质量,同时有效降低系统建设成本和运维压力。

4.3 为不动产信息的社会化服务与管理提供平台支持

不动产信息登记业务流程面向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社会大众,因此,这是一项由政府相关部门为公众提供的社会化服务。而由此衍生出的税收、户籍、贷款、住房保障、城市规划、城镇建设等社会化管理,都将以不动产登记信息作为基础依据。平台的构建将有效地实现不动产登记流程中面向公众的信息发布、申请操作、信息查询等功能,即平台不仅针对部门与业务本身,更向社会及公众提供了一个信息服务的有效渠道。

5 结论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是一个以土地为核心,涉及国家、省、市、县四级,覆盖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五大不动产领域,最终实现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海岛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的平台体系。从顶层设计的角度看,如此规模的体系构架,依托云计算技术进行构建与实施是其必然选择。首先,云计算的虚拟性和通用性,对实现已有系统和数据的统一与整合具有先天的优势,避免了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其次,云计算超强的计算能力、分布式管理、按需服务及动态调整的特点,有利于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地平衡了规模与成本之间的矛盾。再次,“国土云”的建设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最好地实现了各级各部门平台的实时共享。最后,基于云服务提供的接口,可以最有效地实现政府与公众间的信息发布与查询访问,充分体现信息化在提升业务质量与效率方面的优越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Z].2014-12-22.

[2]龚靖.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在统一不动产管理中的应用[J].住宅科技,2014(07):56-60.

[3]杨先洪.云计算与国土资源信息化[J].通讯世界,2014(22):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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