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高阳 陈彩
摘 要 随着2013年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试点的开展,以及我国互联网产业的飞速发展,这为我国的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与挑战。本文主要是从我国的经济形势、围绕着我国“新国十条”的颁布对我国互联网保险的影响以及大数据给我国互联网保险带来的机遇,提出了我国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趋势。同时,也从互联网保险自身存在的问题与弊端,监管体制的不完善以及法律政策的不充分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大数据;互联网保险;机遇与挑战
1 大数据下的互联网保险
我国互联网保险是从1997年的第一张互联网保险保单开始发展的,在经历了十多年的探索和研究后,我国的互联网保险取得了不小的成就。据统计,从2011年到2014年年底,在这短短的三年时间内,我国互联网保险公司已由最开始的28家增长到85家,保费收入也是由2011年的31.99亿元上涨到2014年的858.9亿元。可见,我国的互联网保险发展十分迅速。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互联网产业也在不断地发展前行,面对如此强大的发展趋势,在大数据的背景下,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势在必行。结合大数据来发展互联网保险,有以下明显的优势:互联网保险的潜在客户丰富。据调查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1月22日,我国手机网民数量已达6.88亿占总人口比重的50.3%,我国公民上网人数已过半。这说明在我国,互联网保险有着相当巨大的市场和广阔的客户资源,这为我国的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无限的发展前景。同时,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微信、QQ、微博等社交软件的应用,这也为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客户,不同的需求者提供了充足的产品形式,同时也为互联网保险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
2 互联网保险在大数据背景下面临的机遇
我国互联网保险正处于一个发展阶段,而当今时代的信息量又如此之巨大,所以从长远看来,我国的互联网保险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再加之我国的人口数量众多,在横向上就加大了我国人民群众保险的需求,而随着我国相关保险政策的提出,以及有关国家政策的出台(如“新国十条”、“互联网+”),这都大大的提高了我们国家对保险的发展前景。
同时,我国的市场需求也十分广阔,再加上“新国十条”中指出的保险公司的产品涉及范围将日益扩大,从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我国政府对保险的肯定,这也有利于我国保险的发展。
在面对如此众多的信息量的情况下,我国的互联网保险的发展也遇到了很多的机遇,国家政策的相关扶持,保险产业范围的不断延伸,信息通讯技术的不断进步,保险在人们生活中越来越被重视,这都极大地为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遇。
3 互联网保险面临的挑战
由于国内互联网保险起步较晚,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不足:
3.1 互联网上的信息量大,真假难以辨别
在如今的快节奏的时代里,人们越来越依赖于通过互联网来进行传播信息,虽然互联网上的信息量十分巨大,但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我们的统计筛选难度。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互联网上的信息有些真假难辨,我们不能够通过互联网上的信息来完全真实的得出每个人的真实想法,在互联网上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虚假的信息,这些虚假的信息也极大的阻碍了我们对客户的正确分析。
3.2 我国的关于互联网保险的相关政策不完善、相关体制不健全
我国的保险行业正处在一个刚刚起步的阶段,在这一阶段,我们的许多体制都是处在一个雏形期,由于相关体制的不健全、不完善,这就使得我们国家对于互联网保险这一方面并不专业,在真正发生事故的时候,互联网保险并不能够像以前的保险那样给人以一种有理有据的感觉,这在一程度上也大大的降低了人们对于 互联网保险的认可度。
4 关于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建议
互联网保险在大数据的背景下有着很大的发展趋势,但是由于我国的保险业并不像其他发达国家那样完善,这就要求我们国家要在互联网保险这一方面克服一些挑战。
4.1 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由于我国的保险行业刚刚起步,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行业还属于一个朝阳行业,所以我国政府应该大力加强对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并且出台相关的政策与法律法规来完善和充分监督我国的保险企业。
4.2 保险公司应该加强互联网中信息的筛选
保险公司在做关于互联网保险产品的时候,应该认真分析并筛选出互联网中那些对于保险的分析与用的数据,加强对互联网中有关数据的辨识能力。
4.3 政府加强监管机制
在互联网保险中政府应当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机制,结合多方面从多个角度来对互联网保险进行分析和监管。如果监管不足,则会对我国的保险行业造成很大的损失,影响我国保险的发展,进一步影响我国的金融体制。如果监管过严则会阻碍保险行业的发展,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
4.4 应加强保险公司的互利合作意识,加强自律合作意识,正确有效地规避风险
大数据的时代背景是我国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基础,结合我国的时代背景可以在互联网上建立一个保险公司的互利合作系统,共享我们的一些重要数据,并且将保险中涉及的数据进行充分的整合,进而加强对每个行业中保险的深入。
虽然政府应该加强对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力度,但是在实际的监管过程中并不是对每个方面都能做到滴水不漏的监管,面对这种情况,这就要求我们保险行业之间加强责任意识,自觉遵守相关的明文法律规定,促进信息的共享,及时的分享并沟通那些不良客户的信息,提高我国互联网保险面对风险解决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1]陈琳.互联网保险健康发展与风险管理对策研究[J].金融世界,2014(08).
[2]肖扬.互联网金融:保险变革新业态[N].金融时报,2013(08).
[3]王玮.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模式研究[J].中国金融电脑,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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