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郭松林
文学是人学,这原本在我心中已成定论,并私下里将之狭隘为写人世间。但重读了范小青的《香火》和中夙的《士兵志》,我竟有一丝怀疑了:有一类文学也许离鬼神学更近一些。
万物都是有灵,人类也在其中。若是本着这样的前提,也许就可以原谅我在无神论方面的立场不坚定。文学离不开生老病死、喜怒哀乐,所以坟墓是好的小说必要涉及的符号,更何况坟墓前还可以竖立墓碑,刻上墓志铭呢!
人死,或重如泰山,或轻如鸿毛。长篇小说《香火》里,就曾有“往生”与“牺牲”的文字区分。牺牲,本意就是指,献祭的牛羊。献祭一般要有人主管,在古时候,如汉隶《乙瑛碑》所记载,就有乙瑛请旨设置一百石、执掌孔庙礼器庙祀之事。而相传,儒者之最初,就是与祭祀有关的一个职业。这个百石和儒者之最初,都酷似《香火》里的香火和《士兵志》里的“我”和“他”乃至“高脚朱”。
中夙的《士兵志》,也是在设置一个祭坛,是和平年代里军人献祭其青春的祭坛,军人无用武之地的身份尴尬,通过情丝来映射,无疑是可以绕梁三日的!范小青的《香火》在小说结尾处,安排香火的鬼魂和父亲的鬼魂在祖坟相遇,还有儿子为他续燃香火,修坟树碑,恐怕那个主管孔庙祭祀的百石官吏,已经没有这样的荣幸了吧?我们但愿他能,有这样的荣幸。
不论怎样,鬼气阴森的《香火》或者情丝缭绕的《士兵志》,都有一种的深刻入碑的中华审美记忆,这让我不由得想到那本曾经震撼过我的长篇小说《穆斯林的葬礼》。
有些文,是载道的,有些文,是碍道儿的。我们总是得期待载道的小说多些,也好让我有一次次当香火掌祭祀的机会,碍道儿的小说就不提了,提他们就会使本文也落入碍道儿文字的小乘了!
晚清诗人、画家、书法家何绍基(1799-1873)评价汉隶《乙瑛碑》,即《鲁相乙瑛请置孔庙百石卒史碑》曰:“朴翔捷出,开后来隽丽一门,然肃穆之气自在”。其核心的词语是“隽利肃穆”,我也借何氏之花献祭,以略带互文修辞的几个小标题,比较范小青的《香火》与中夙的《士兵志》。
一、鬼气“隽利”的《香火》与“高脚朱”
鬼气“隽利”的《香火》是以倒叙开场,后面第五章通过梦境,交待了孔大宝的主角光环,他吃了棺材里蹦出的青蛙,就会解签了,赛八仙附体,进庙当了香火,并得名“香火”。
《金刚经》曾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范小青以梦幻的笔法,制造一个个泡影;孔大宝以“抽筋”的鬼话,应对一个个俗人。戲里戏外,范小青和孔大宝,配合得十分默契。
第二章里,村干部三官,几次想要约束孔大宝,最后只能说:“香火,你又抽筋,不和你说。”或者“你抽筋,我不跟你说,我只管通知你,叫你马上回太平寺去。”最后他只能恳求孔大宝:“香火,你想想,现在这是过的什么日子?敲菩萨的敲菩萨,掘祖坟的掘祖坟,下面还不知道要干出什么事情来呢,处处乱哄哄,人心里慌慌张张,我们靠不住,靠你了。”
第二章结尾处,香火……“鬼使神差地追他爹去了”庙里。宗教信仰和哲学信仰的区别在于,宗教信仰无需识字与读书,直接就能思考;而哲学信仰必须识字与读书、进而才能思考。村干部三官明知孔大宝是“抽筋”型的思考,却又不得不借重他“抽筋”型的鬼话,否则他就压服不住村里已经变得乱哄哄的刁民了。
第三章,村民偷了牛踏扁家给老娘准备的棺材,准备葬大师傅,三官处理闹剧还是有些手法的,他再次利用了香火“抽筋”的鬼话,实际上也就是利用了香火的“思考”和智慧。
香火的“思考”和智慧,是禅宗的先验主义的、是“顿悟”的无需证明的,他被赛八仙附体因而智慧大开的桥段,在范小青笔下以唯物而且历史的方式展现出来,于是乎香火“鬼使神差地追他爹去了”庙里、坟里,都实现了逻辑上的可能性,这就是荣格所谓“集体无意识”,也就是“民族记忆史”。
《香火》结尾处,改革开放后的一幕戏,依旧是以香火“鬼使神差地追他爹去了”的庙里、坟里为核心的,无论在国家“时刻准备世界大战”的年代,还是在全球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今天,乡村依旧是离不开“庙里、坟里”的乡村,乡民依旧是崇敬着“庙里、坟里”的乡民,他们在打破宗法社会格局的过去和今天,一直被宗法哲学心态所囚困,却又心安理得、怡然自得,“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
宋代诗人苏轼在《石苍舒醉墨堂》中说:人生识字忧患始,姓名粗记可以休。儒家蒙学名著《弟子规》也在“总叙”中说:“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这个“有余力”,我们不可以理解单纯为“有学习文学或者文化的余力”,更可以理解为“有融会贯通文学或者文化的能力”。否则,落入了禅宗所警惕的“文字障”里面,还要“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就危险得不得了了。
《士兵志》里面,“我”和“他”都有困境,“高脚朱”也有困境。中夙几乎将一切“恶行”的桥段,都交给了“他”,将一切“良知”的桥段,都给了“高脚朱”。三个主角共同唱这一出祭祀大戏,在临近结尾的第十四章末,我几乎以“谋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良知”和“高脚朱”的生命。很快,进入第十五章,那个几乎贯穿始终的、与“我”行为迥异的张士杰,终于成为了烈士。
在第15章里,曲族人夸奖我政治上成熟之后,他后面的话似乎在自言自语:我们仓库的前身是志愿军二分部,二分部是由“钢铁运输连”组建起来的,一支英雄部队啊!我们这支部队出英雄,却从来没出过孬种。张士杰只能有一种死法,这还有什么疑问吗?
“钢铁运输连”就如同是一座神庙,曲族人就如同是“子不能言父过”的孝子,当他站在张士杰的坟前,就必须给先考以英雄的称号,这就是我们血脉与文化的传承,既离不开“庙”与“坟”,又必须有英雄和对英雄的敬畏,英雄他不是鬼神,却又胜似鬼神。
同理,祖宗和菩萨,亦然。敬畏英雄,敬畏祖宗,敬畏菩萨,才能扼杀“恶行”的“他”,将“良知”的“高脚朱”永远深深铭刻在心中的“墓碑”上。
二、情丝“肃穆”的《士兵志》与“香火”
《士兵志》第6章里,世界已经进入2001年的第五天,律师女儿我和谈到美国,之后说:我要是嫁给老外呢?你们不会说我是祖国的叛徒吧?当然不会。我说。女儿步步紧逼:如果……如果我看好了哪个黑人呢?我是说万一?我迟疑地说:这……好像不行吧?妻在厨房接一句:什么好像,就是不行!看著黑乎乎的,你就不知道害怕?女儿就开心地大笑,笑一会儿,她忧伤地看着我,说:爸,我一直以为你不老,其实你老了!
女儿这一代崇尚的“爱情”,可以借用女儿的话描述为:本来就是爱情游戏嘛!
然而,“我”和“他”的爱情,总是庄严肃穆的,本来就不是轻松的基调,即使“他”也曾努力制造浪漫,但无论面对穆小笛还是黎小青,“我”却一直庄严胜过轻松、浪漫难敌肃穆。
军营里,黎小青给“他”的启蒙,最终却以“我”和穆小笛的婚姻为结局。黎小青的爱情之路,漫长而崎岖,她似乎拥有一个好女人该有的一切,却唯独没有幸运。
庄严肃穆中,青丝缭绕的《士兵志》,一直想给“我”一把智慧之剑,想让“他”斩断与黎小青的情丝,然而却一直藕断丝连,剪不断、理还乱,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我”的爱情指向,有几个明显的原句,可以为证:一是,第六章里,回忆起“我”和妻子1972年10月的相见,走时穆小笛送我去火车站,脚趾和外裸都肿了。我说:
这只是开始,路远着呢,你能跟我走到底吗?她仰望着我,一字一顿地说:只要你带着我。
那一刻,“我”感动得想哭。也是那一刻,我心一沉,意识到眼前这个叫笛的女孩此生注定是我的了。是——我——的,这很重要。我想到黎小青,黎小青从未给过我这样的感觉。
二是,第十二章里,1978年结婚当夜,我在病房看到妻子穆小笛写于1973年元月7日的病中日记:“我”是不大相信宿命的,但是看了这则日记,我还是被类似宿命的东西感动了。那晚我捧着穆小笛的脸,把对她的观赏进入到每一个细部,想,世上好女人太多太多,但真正属于我的,恐怕就是你穆小笛了。
三是,第十五章里,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回如此轻易决绝了黎小青?或许病中的穆小笛更需要我,更需要——没错!这就是原因。我这个人骨子里有一种拯救她的英雄情结,如果我能用爱情挽救一个濒临死亡的女孩,我是多么的高尚和伟大!
当妻子冒死为我生孩子的瞬间,我在室外等候时看到:
在很远的地方,在高高低低的屋脊上方,太阳刚露头,呈美丽的杏红色。或许是暗示的作用吧,我固执地认为,命运之神既然把穆小笛赐我做妻,她就不会离我而去。我们还年轻,还有一长串的日子等着我们啊。
正如第十二章里所叙述的,“此前”——“我”和穆小笛、黎小青的关系呈等边三角形,只不过连接“我”和黎小青的是一条飘忽又模糊的虚线。现在不同了,穆小笛因为有了病,反而一下子让我倾斜到她这一边。
父辈的爱情责任,到了下一辈就能变成爱情游戏。尽管中夙努力地给“女儿”设置的法学专业大学生形象,并不饱满,却实际上是用来颠覆“高脚朱”理性精神的不全面。1970年代的文化场域里,有许多不可言说、也言说不尽的东西,所以“我”在听了女儿论证“烈士张士杰英雄与否”的问题之后:
我哑口。女儿是崭新的,1973年对她来说是空白的,其中的隔膜不是一捅就破的,我也不想捅破。
《香火》里,孔大宝化身的“香火”则缺少这样的洒脱,他与爹都是太平寺的常住鬼了,执着那里的一切,尽管他们常常误闯阴阳岗,却总是心系太平寺。太平寺不仅是菩萨的住处,更是父子两代人心灵的寄托,乃至于还是他们为子孙后代祈求太平盛世的一个载体。
小说《香火》近结尾处,香火儿子新瓦,和他二叔二珠,合伙开发金银岗,就是阴阳岗,要让城里人死了住进来。
儿子新瓦说:这是我爷爷的,这是我爹的。
香火又惊又气,欲上前责问,爹拉住了他,说:“你看看,他还是蛮孝顺的。给我们送了这么多钱,你仔细瞧瞧,这好像不是人民币哎。”
香火眼尖,早瞧清楚了,说:“这是美元。”
“美元比人民币值钱不?”爹问。
香火答:“从前是的,现在不知道怎样,我好久没听他们说汇率的事情了。”
如上文所讲,英雄有后,祖宗有灵,菩萨有验,这就是中华审美记忆。“香火”孔大宝,按小说的牺牲线讲,就是女烈士董玉叶的儿子;按照小说的往生线讲,也是为重修寺庙建功立业的“香火”。
美元比人民币值钱不?说到底,还得看这个中华民族的子孙后代,香火旺不旺!
三、碑铭“深刻”的《乙瑛碑》与“牺牲”
不论中西方,自古都有殉情与殉道的牺牲。哈姆雷特有机会杀死仇敌,却沉迷于“生存或者死亡”的哲学思辨,最终成为了法理的牺牲;程婴为了拯救赵氏孤儿,中途就让自己的的独子成为了忠义的牺牲。中西方文化的逻辑起点不同,所以价值判断也必然不同。这时候,我们重新体会《士兵志》里“我”和“女儿”在为张士杰烈士扫墓后的对话,就会不得不——陷入沉思了。
《士兵志》第十六章:
2000年春节前夕,我探家时带女儿去了开原烈士陵园。……五十年代在炮击金门钟牺牲的安业民烈士就葬在这里。……我折了些松枝摆在张士杰的墓碑前。……我有种无尽的沧桑感。在经历了诸多世事之后,我在想,这个世界还有什么东西能吸引我呢?生命?生命当然弥可珍贵,可是据我的观察,生命是个徒具形式的囊袋,当人们拼命往里填充财富、名声、爱情,以求装点生命的辉煌,却最终发现,这个囊袋是漏底的,什么都装不住。这岂不是对人生的莫大嘲讽?
回来的路上,我给女儿说起这个人的故事……此人完全可能是因了陆菀儿一句话,在类似羞辱的心境中,演绎了一幕英雄自焚的故事。
女儿说:这也算英雄?……也算挺可爱的,我是说他很单纯,你们那代人都很单纯。
女儿在一所大学读法律,喜欢从法律的角度提出问题。她说:张士杰偷拿别人照片是违法的。你们公开他的日记,也属于违法,是对他隐私权的侵犯。我说日记是以组织名义公开的。她说:隐私神圣不可侵犯,除非是本人授权,否则以国家的名义也不行。我對学习烈士日记的做法一向表示怀疑。
我哑口。女儿是崭新的,1973年对她来说是空白的,其中的隔膜不是一捅就破的,我也不想捅破。
关于给张士杰烈士身份的定位,在第十六章借何天谡将军的口,捅破了这个隔膜:
张士杰是个好兵,扫了两年厕所,末了死在火场上,叫他英雄我看没啥不行。……谁没屁眼?谁长屁眼不拉屎?四八年打徐州,我们一个大功营营长看好了一个国民党师长的小老婆,想睡人家,没睡成,反倒挨了个降职处分。后来怎么样?他当团长,当师长,当军长。抗美援朝,他肠子都给打出来了,让几个兵用担架抬着他指挥,牛叉透了!朝鲜“金胖子”授他一级功臣,你们可以查军史,查美国档案馆,此人叫——何、天、谡。
说到底,战争年代与和平年代,是不同的两种天下大势。战争年代,是兵家治国,军方可以一俊遮百丑。和平年代,是儒家治国,媒体必然一丑遮百俊!
和平年代,一切以游戏为主,太认真太单纯的人,就必然太受伤。毛泽东先生没能摆脱战争思维,斯大林先生也没能摆脱战争思维,但美国的罗斯福总统卸任、英国的丘吉尔首相下台,继续认真的中国和苏联,被冷战拖住了发展的脚步,不得不整军备战,结果经济上却被日本和德国在1970年代反超。
《士兵志》就是选取了尼克松访华的那个年头儿,作为时间的主要节点和事件的主要背景,那之后,我们的假想敌“美帝”,就失去了固有的光彩,我们似乎也就失去了某种目标。因而左连长放信号弹折腾士兵,事件被揭穿并被解释为掩护新兵时被手榴弹弹片炸碎了睾丸,就可以理解了。没有了莫名其妙的信号弹,士兵们也就没有了被折腾的理由。如此说,那一个年代,哪一个士兵不是牺牲?
同理,在《士兵志》的这个背景下,我们能看到《香火》当中的那些乡民,哪一个生命,不算往生?哪一个生命,又不是牺牲?哪一个小师父或者香火,又不是烈士的子女呢?
鲁迅说出“我以我血荐轩辕”的诗句时,定不能奢望有我们今天的和平发展机遇,世人之不幸,成就了鲁迅的文学与责任,而今天世人游戏人生之大幸,或许就是小说家的不幸?关于“当代长篇小说的中国精神与中国气派”的话题,既然能够被提出来,就说明我们的文学乃至生活,已经被“西方精神和西方气派”渗透得很严重了,重提汉隶《乙瑛碑》是我们不得已的做法,连鲁迅所谓“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司马迁之《史记》,毕竟已经很少有人读了,碎片化的西方自由精神四处疯狂滋长的今天,写汉字、读历史都不那么普及了,这也许更是曾大力提倡白话文的鲁迅先生始料未及的。
牺牲的话题,似乎只有纯文学还在探讨,文艺的娱乐化和世俗化,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一股潮流,纯文学的长篇小说如同中流砥柱,赖以柱其间。传承文明之香火、深刻士兵之碑铭,无疑是长篇小说的当代责任,这样说了,我自己随之就感到汗颜,毕竟小说家们不再是文学界的士兵,我也不是文学界的将军,即使有文学界的将军,也很难指挥文学界的士兵,深刻出“牺牲”或者“往生”的真实面貌与不朽精神。
面对艰难的时事,鲁迅和章太炎先生都曾经埋头书卷,准备在佛经中找出对治社会顽疾的苦口良药,然章太炎先生企图以佛学救世,不了了之,而鲁迅先生致力于以文学唤醒民众,却略有疗效。可见自度度人,都需缘分,佛法大意,全在普及。良药毕竟苦口,忠言毕竟逆耳,如何把苦口的良药给孩子们灌下去,如何把逆耳的忠言让孩子们听下去,实话说,鲁迅先生也并没有什么百试百灵的招法,但写通俗易懂的白话小说,的确是鲁迅先生他给我们开创的一条路。
范小青和中夙算是找到了一个好的招法,但这招法仅限于长篇小说而已,真正能从他们的《香火》和《士兵志》里面读到中华审美记忆的人,也并不多,我读了出来,向众人去做宣传,想必听众也是寥寥,就如鲁迅说过的那样,我方始有机会真正体会到:我决不是一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
或许,范小青和中夙,也不是那种能——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吧!也许正验证了小说《香火》第十一章,引用的那两句禅语啊:
空手把锄头,步行骑水牛。人从桥上走,桥流水不流。
注释:
①范小青:《香火》,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12年1月第1版。
②中夙:《士兵志》,北京: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3年10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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