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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钢琴成功者”的教育历程口述史及其反思

时间:2024-05-04

乔馨

教育人类学是应用人类学的概念、原理和方法来研究教育的新兴边缘学科,它以其独特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目的,为人们观察教育提供了新的视角。口述史作为历史学研究概念,近年来被广泛用于各个学科领域,尤其在教育人类学研究中更显益彰,不仅凸显出教育人类学的整体论、相对论、过程论和情境论等核心原则,而且更有效地把宏观与微观、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研究方式相结合,为教育人类学的研究方法提供了多元化路径。

M(匿名)从小是一个大家公认的“音乐天才”,屡次在各级钢琴比赛中获奖,顺利考上音乐学院、保送研究生、出国深造、某大学任教……但这些光环的背后却隐藏着M许多鲜为人知的苦衷和无奈。为了更好地把握主人公的生命脉络,笔者尝试在个人自述的同时,陈设对话之外的相关背景信息,同时兼有对教育民族志写作手法的探讨(包括笔者以第一人称的“主观”态度结合田野调查,对M的表述予以评论),进而反思我国20世纪后半叶音乐教育(包括教育方法、教育体制、教育理念等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

一、M的钢琴学习历程回顾

M:男,1975年生人,5岁开始学习钢琴,6岁在全省获得钢琴比赛第一名,同年在全国某儿童钢琴比赛中获二等奖,8岁考过六级并且获得优秀奖。

12岁以优异的成绩考入省内某音乐学院附中钢琴表演专业,并多次在全国钢琴比赛中获得名次,高二时转到北京某音乐学院钢琴系插班学习,两年后考入本校大学部。大学期间两次代表中国参加国际钢琴比赛,并以优异成绩免试升本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公费留德一年。现任北京某音乐学院钢琴系老师。

M自述:

我从小就显露出音乐资质,对音乐反应极为敏感,一岁多时就能把听过几遍的歌曲完整准确地唱下来。后来找到一位当时省内最好的钢琴老师,经过严格的“面试”和“考核”,终于收我为徒了。当时家里并不富裕,借4000块钱买了一架二手钢琴。

老师和爸爸非常严格,刚开始学琴时,每天能练两个多小时。学琴的第三年,随着钢琴程度的提高,每天练琴时间也增加到三四个小时,学校中除了主要课程外,其他课程爸爸都给我请了假回家练琴。每天练琴,又挨训又挨打,还不能像其他小朋友那样去玩儿,简直太痛苦了。爸爸总是说:“咱们学琴花了这么多钱,一定要学好,将来出人头地。”二十几年来在爸爸和老师的严格规训下,我付出了比其他同龄孩子多几倍的时间和精力练习钢琴。

美国教育人类学家斯平德勒认为,“一定社会特有的文化传统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强烈地制约着教育过程的进行和人们养育子女的方式。”M爸爸在培养M的态度上抱有较强的功利性,花钱买琴、请最好的老师、每日辛苦督导,只是希望M“将来出人头地”。这种态度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官为本位、读书做官”的教育价值取向一脉相承。“学而优则仕”,追求功名,把读书作为通向仕途的台阶,最大的目的就是能“金榜题名”,光宗耀祖。这种“官本位”的传统教育价值取向,并没有随着现代化教育进程的推进而有所转变,而是在代代承袭中重塑着这种文化价值,成为严重阻碍教育发展和变革的巨大障碍。

M自述:

按照爸爸的旨意,我小学毕业就考入音乐学院附中,专门从事钢琴专业学习。平均每天练六七个小时。那时我在所有人的眼中是一个好孩子形象:能练琴、听话、不贪玩。其实我性格挺叛逆的,经常惹来爸爸的训斥和巴掌,当爸爸不在旁边时,我就把小说放在谱子边,一边弹琴一边看小说。

高二时,爸爸送我到北京某音乐学院读插班考本校,家里的房子卖了,妈妈来北京陪读,爸爸经常同我说的一句话就是:“你只有这一条路可走,必须考上。”那两年,是我情绪最低落、压力最大的时期。我那段时间玩命地练琴,幸运的是考上了。

布迪厄提出暴力教育理论,认为:“所有的教育行动客观上都是一种符号暴力”。符号暴力又称象征权力,是指在一个社会行动者本身合谋的基础上,施加在他(她)身上的武断性权利。社会行动者对施加在其身上的这种权利并未感到不合理,反而认可了当前的等级结构和信息的合法性,并逐步接受、内化这些启示。符号暴力是一种“教育武断性的实施和教育权威的合理化地位”,其暴力性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从事钢琴专业”“考取北京某音乐学院”是M的爸爸为M铺设的“理想之路”,也成为M全家对“钢琴教育成功”理解的象征意义。这种象征意义看似是对M个人人生设计的关怀,实际上是M爸爸强加在M身上的一种潜在的教育权力,这种权利行使的只是M爸爸本人的意愿和想法,并以微妙隐蔽的方式发挥着巨大作用。而M本人并未意识到,“听话”“刻苦练琴”这样一些规训已经经过长时间的灌输内嵌在M的意识之中,理所当然地承受着“一定考上名校”的心理重负。而M个人兴趣、内心体验、选择权力等在这种符号权利下无立身之所,只能成为M心底偶尔萌生的一种幻象罢了。

二、M老师的教学方法及内容

M自述:

从小到大同三位老师学过琴,三位先生都具备“好老师”的共同特征:态度严肃、治学严谨、注重基本功训练、“抠”曲子比较细。

启蒙老师对我的手指训练和要求比别的学生都要高。比如,弹的手指落在什么位置,将要弹的手指抬多高,不弹的手指应该怎样,……老师都要有严格的规定,丝毫不能有一点偏差。对于这些枯燥的手指训练,我从心底感到厌烦,但也只能硬着头皮去练。

大学期间,老师对我的八度弹奏进行了强化训练。我每天仅练习八度就要花费近两个小时的时间,从分解八度、八度连奏,到八度音阶、八度半音阶、八度琶音等,小指因此磨出水泡而形成厚厚的茧子。

到了读研期间,由老师来选择曲目。在音乐处理方面,我也很少能够提出一些独到的见解和想法,一方面,我从小学琴都被老师“喂惯了”,老师怎么说我就怎么弹,自己也不用多动脑筋去考虑;另一方面,即使挖空心思琢磨出一些想法,也大部分被老师反驳回来。所以,还是听老师怎么讲吧,这样会保险一些。

M从小到大所接受的钢琴教育始终围绕着“基本功训练”展开的。“手指抬落的标准规格”、“八度的强化训练”、“枯燥的练习曲”使M感到“非常厌烦”,但“迫于压力”只能“硬着头皮去练”。其实,这是典型的“由技入道”的教学方法,弄不好就会培养出只有技巧,而无思想,更谈不上创造性的“匠人”。endprint

廖乃雄在谈到我国音乐教育现状时,颇有感触地说:“把音乐当作机械的技能去训练,把学生当作杂技演员似的去训练,可能在表面上,在一段时间内看来有一些成绩,但事实上,却因此削弱了学生对音乐所具有的敏感和兴趣,甚至磨灭。这样的音乐学习和教育,实际上根本违背了音乐作为人类艺术的本性,与音乐人类学的基本原理背道而驰。”

三、M的钢琴学习兴趣

M自述:

我的钢琴学习兴趣,却有着一个变化的过程:刚开始学琴时,我的学习兴趣是很高的。可能是由于我天生对音乐有着偏爱,那时每天我都能主动坐上琴凳练琴,虽然不断重复着摆手形、手指基本练习等单调工作,但我仍能乐此不疲地去做,因为钢琴发出的每一个声音我都觉得好听。

上了音乐附中以后,虽然对钢琴没有较强的厌恶感,但也并不太愿意练琴。每次练琴只是迫于爸爸、老师的敦促和压力,练琴过程也只是程式化的手指运动。

快考大学的那一年,我练琴非常刻苦。肩负着升学的压力,使我对钢琴重新燃起了“兴趣”,这种“兴趣”其实带有一定的功利色彩,并一直伴随着我读完本科、硕士阶段。那时我清楚地意识到:只有专业好才能保研、才能毕业留校、才能公费留学,也才能有稳定的职业。

M的钢琴学习兴趣较好地始于有趣阶段,本来可以经过培养逐渐转化为乐趣乃至志趣,但却偏离了原有轨道,最终变为视钢琴学习为手段的“功利兴趣”。这显然与音乐教育的本真属性相悖,演变成一种“异化现象”。

M爸爸和老师只是站在成人文化角度来理解儿童文化,即使当M感到学琴比较枯燥时,他们也没有去探明其中的缘由,置身于儿童文化情境当中,真正理解和倾听孩子是如何想的。这种成人中心主义其实是教育过程中缺少“跨文化理解”的具体表现。“跨文化理解”是人类学研究的传统方法,它主张“每一种文化都有其独创性和价值,尊重每个民族文化,反对用暴力干涉落后民族及其文化,……”只有实施跨文化理解,才能够从主客关系走向交互主体,实现视阈融合。

四、M钢琴教育历程的反思

M的钢琴教育历程主要集中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这一时期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促进了中国经济腾飞,于是被称为“钢琴热”的现象悄然在中国大地上出现,并不断升温高涨。在人们还没有来得及去冷静思考和正确对待它的时候,它已经引发了一阵虚饰和盲目的躁动,背离了音乐教育的初衷。

反思之一:音乐教育理念中的功利性倾向

我国艺术学者滕守尧认为:“艺术对青少年的成长具有决定性意义。艺术不仅能表达感情,使人的创造性冲动得以最大施展,而且能提高学生的洞察力、理解力、表现力、交流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艺术的内涵是不断丰富和扩展的,艺术的发展潜力是无限的,这就决定了艺术教育不仅仅是传统认为的艺术技法的教育,而且是一个开发智慧的复杂系统工程。”可见,艺术(音乐)与人性的完美塑造、人生的丰富多彩、人格的无限魅力等方面息息相关,是一种具有开放性、人文性的人类活动。但目前我国艺术(音乐)教育却存在着一些过于功利性倾向:学习音乐,或以获取更高教育机会为目的,或以谋求未来职业道路为目标;考级比赛,为的是拿到证书来作为中高考加分的有力筹码:教授音乐,将音乐教育作为一种赚取利润的“生意”来经营,以“商人”的心态面对教育活动——“名利”的观念占主导地位,而非源自对音乐本身的追求,对音乐教育的热爱。这种教育理念下培养出来的孩子,虽然能够胜任社会的教育选拔,获得更高的教育机会,谋取稳定的社会职位,很好地扮演“成功者”角色,但这一切又是以压抑个性自由、泯灭个人价值、阻碍全面发展为代价的。付出这样的代价真的值得吗?

反思之二:教学方法偏重音乐知识技能的传授

美国艺术教育家加德纳对中美艺术教育进行比较时指出:“中国艺术教育的重点,偏重技巧训练,目的是培养个人高水平的艺术表演能力和造型艺术中的审美观念,技巧训练被视为是个性和自发性的基础和起点。而在美国教育中,更强调让儿童本能地反应,强调儿童有独特的作品。——在美国,技巧训练是在实现独创概念以后,而在中国,独创概念只在培养技巧之后才可能出现。由于这种观念,中国的艺术教育多为严格的模仿。”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经历了音乐教育的历史嬗变后,已经从最初的重技能轻人文,逐步转向重教学过程甚于重教学结果的教育理念,即以激发学生内心音乐感受、注重艺术修养、培养创造意识为教育根本。而我国则一直沿袭着苏联的技艺教学模式,仍把技能技巧的训练作为艺术追求的终极目标,是方法论为最高准则。音乐教育实践中,许多教师采用灌输式、模仿式的教学模式,而学生则通过反复练习、机械模仿的学习方式,已达到“专业化”“精确化”的要求,从而掌握“高层次人才选拔”所具有的能力。诚然,音乐教育中技能技巧训练固然重要,它是表达音乐之美的重要手段和前提。也是音乐教育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是,手段不等于目的,不可忽视音乐艺术作为探求人类世界深层和内在的真实本质的目的,更不可忽视支撑音乐艺术、灌溉音乐艺术的那个背后的“心”的培养以及一种精神的熏陶。

反思之三:音乐教育中学生学习兴趣的缺失

随着音乐教育的普及,学生“不愿意学”越来越成为家长很伤脑筋的问题:有些学生压根儿不愿意学,却被家长逼着学;有的学生愿意学而不愿意练;还有的学生因为厌恶学习而做出破坏乐器或自残的极端行为。对于家长和老师而言,最使人挠头的不是学生“学不会”,而是“不愿意学”。究其原因,学生学习兴趣的缺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一般来说,兴趣的发生和发展一般要经历这样一个过程:有趣-乐趣-志趣。有趣是一种必然的,不可避免的现象,是发展过程的第一阶段。由于它维持的时间不长,且在学习活动中的作用有限,因此,应当尽力引导学生从有趣逐渐趋于稳定、集中,向乐趣逐渐转化。乐趣一般与积极的情感体验相结合,是由浅表的喜欢日渐发展到深度喜欢的阶段,也是推动学生学习活动的主要动源。所以,这一阶段对学生兴趣的培养、保持和深化极为重要,它可以为日后形成的志趣奠定基础。

音乐之初对于大部分孩子来说,是充满吸引力的:听到音乐响起就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有时嘴里会不时哼唱着旋律;看到钢琴就会怀着一种好奇心“按”下几个琴键,对其高低不同的奇异音响产生新奇感……这种在未经刻意引导和培养情况下所产生的“原始兴趣”,是对音乐自然萌发出的一种关注、体验的倾向,也即有趣阶段。这一阶段若要细心呵护,努力让它生根、发芽、开花,定会收获沉甸甸的果实。但一些家长和老师却扮演着“仲裁者”的角色,本着“严师出高徒”的教育观念,布置过重的作业及过多枯燥技术练习,对学生的错误轻则加以粗暴指责,重则实施体罚等,如此高压政策只能把学生音乐学习兴趣扼杀在摇篮里,使兴趣之门逐渐关闭。因此,音乐学习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如何使学习者始终保持一种努力的状态,顺利完成兴趣的三个发展阶段,是音乐教育领域始终要关注的课题。

在我国素质教育成为教育改革主旋律的今天,音乐教育的内涵和外延也得到不断的丰富和拓展,呈现多元化趋向。它不仅仅是传统以上的技法和职业教育,而且是开发智慧、健全人格、陶冶情操的重要手段,更是将音乐作为一种文化,学习人类交流的基本形式。从这一层面上来讲,一个“钢琴成功者”已不再意味着拥有娴熟的技能和能够从事专业,而应该是一个具有更高的精神境界,更开阔的胸怀和眼界,更丰富多彩的生活经验和人文修养,更富有活力和魅力的人格,不断从音乐中充分吸取养分的现代文化人。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责任编辑:张涛)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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