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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温柔(散文·外一篇)

时间:2024-05-04

邹慧萍 宁夏作协会员。出版散文集《行走的阳光》。现供职于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有散文、小说作品散见于《六盘山》《黄河文学》《朔方》等报刊。

姐攀着门框,不出也不进。

爸说:进去。进去呀!进去把门锁好,昂。

妈说:这个女子!你听话!昂,听话。昂,我娃乖。把猪喂好,把鸡喂好。妈回来给我娃带好吃的。昂!

姐不吭声。她不出来,也不进去。就那么攀着门框站着。

走吧。这个死女子,气死人了!

妈一抬腿坐上了爸推着的自行车。爸没注意,车子差点歪倒,爸的身体摇晃了一下,坐在横梁上的我一歪身子,刺溜一下滑了下来,幸亏爸用胳膊揽住了,没掉到地上。我吸溜着鼻涕,回头看姐,姐狠狠地剜我一眼。仰起头,做出不理不睬的样子。

妈的怀里抱着弟弟。弟弟不声不响,他才半岁,还不会说话。

爸稳住车把:坐好了吗?坐好了咱就走?爸的语气是问妈的,却回头看着姐。爸盯了半天姐,姐也没有走进大门去。爸就叹了口气,推着车子慢慢走了。

这死女子,死犟死犟的!妈回头对着攀着门框的姐喊:去,进去,把门关好!去呀!

姐还是没有照妈说的那样进门锁好大门,她的两只手拽着大门上的铁门环,脚踩在门槛上,把自己拉成了一棵树一样,歪歪扭扭、干干巴巴。

爸推着自行车慢慢走。我回头张望。姐离开了大门,磨磨蹭蹭追着我们走,走了两步又站住了。

爸骑上车子,使劲地蹬着脚踏子,车轮转起来,越来越快,已经走出老远了,我回头,看见姐突然奔跑起来。姐的脚步腾起一层土雾,看样子她是要追着我们来了。可是,已经追不上了。爸的自行车比姐的双腿跑得更快。

弟在妈的怀里哭了起来。他饿了,要吃奶。妈对爸说,歇缓歇缓吧。

爸把车子停下来。掏出皱皱巴巴的手绢擦着额头上的汗。妈敞开怀给弟弟喂奶。我望着来路,光溜溜的一条土路。连姐的影子也看不见了。

那年,我六岁,姐八岁。

爸的自行车只能捎带我和妈妈、弟弟,姐姐已经长大了,爸自行车的横梁已经坐不下姐姐了。

那是个秋天,爸单位的院子里有许多果子。苹果,梨,还有黑红黑红的名叫“楸子”的小果果。我一直以为那种黑里透红的小果果是叫秋子的,是秋天的孩子的意思,没想到后来我从书上查到是叫“楸子”,总觉得“楸子”不如“秋子”好听,好看。第一次看到的楸子的时候,就是那种红而亮的,挂在黄叶的枝头上,那么鲜艳,那么饱满,那么圆滑滋润,给人一种乳汁饱满的感觉。我一直喜欢着这种小果果,喜欢把它叫做“秋子”。

那次回来,除了给姐带了些水果等好吃的东西以外,我带给姐许多新奇的信息。县城里有商店,商店里有许多花花绿绿的东西,有好多好多,多得说也说不上来。县城里还有电影院,有戏园子,有宽宽的大马路,比我们这里的大路都要大好多好多倍呢。县城里的人穿的衣裳也和我们这里的不一样。人家的小女孩都梳两只小揪揪,像羊角那样弯着……县城里的学生都穿那种白球鞋,雪白雪白的……

姐就把她的长辫子剪短了,扎成两只朝天撅着的羊角辫。姐的长辫子已经长到屁股上了,又粗又黑的,要是再长长一些,就够得上卖给剧团里当道具了。《红灯记》里的李铁梅,《智取威虎山》里的小常宝都需要这样长长的独辫子。姐姐却把自己差不多就要长成“材料”的辫子给剪了。

妈气得脸都青了:这个死女子,迟早要把我气死呀。

姐就把自己的青条绒鞋用白粉笔一遍又一遍地涂抹,姐的青布鞋就变成了白粉鞋,一走路,白粉噗噗噗往下落。

妈看见了。咬着牙关子:就跟戴孝的一样,你要咒着你妈死呀!

姐不知道城里人到底穿什么衣服,姐从电影上看到卖花姑娘穿的布拉吉,就把妈用来做被面的大花布偷偷剪了,做成一件大花裙子。还没有穿到身上,姐就挨了妈一顿打:你这个死女子,咋这么害人呢,你就把人害死了。咋这么不听话呢,耳朵长到肚子里了?■?咋就这么不成器呢?■?头脑子是吃饭用的?■?

妈攥着那件谁也不能穿的“布拉吉”,气得浑身发抖,骂得筋疲力尽,睡倒了。妈是个要强的人,那块花布是妈攒了好长时间才买来的。被姐毁了。妈肯定要生气了。妈生气的时候,我们都不敢言喘,姐也不言喘,一个劲地搓着衣襟,不知道心里在想啥。

咋给我世了这么个女子么,就是个冤家,就是个对头啊。

妈每次骂姐都会气得喘不过气来。

谁叫你生呢,你早知道就不要生了!

姐姐斜睨着眼睛,不跑也不哭,硬对硬跟妈顶。姐的言语里也有对我和弟的不满。姐是不是也想过,如果不生我和弟弟,她就是爸妈的宝贝呢?

那是个夏天,我记得清清楚楚的,一整天都没有见到姐。谁也不晓得姐去哪了,干什么去了。妈找遍了所有姐可能去的地方,大哥和二哥也分头去了南岔坝和西凡沟两个水库,亲房里的几个叔叔分头去了南河湾、北河湾,哪里都没有找到姐。

“我咋给他爸交代呀!这个死女子,你要要我的命呢吗?你这个死女子……”妈连骂带哭,一整天水米不沾,愁得睡倒了。

爸打电话到公社里,公社里的秘书跑到我家来,告诉妈:你家男人打电话来,说你家大女儿在他那里呢。

妈一听一骨碌翻起身来:这个死女子。咋就这么整人呢!

姐是让比她大三岁的岳家姐姐带到县城里的。岳家姐姐的父亲也在县城里工作。姐对岳家姐姐说,咱俩偷跑吧。听说去县城只有七十里地,咱俩沿着山跑就跑到了。岳家姐姐和姐一拍即合。啥时候走的,妈不知道,连我也不晓得。

爸给姐买了新衣裳,是那种黑底金黄格子的罩衣。还给姐买了新鞋,就是我见过的城里学生都穿着的胶底的白球鞋。爸给姐买了班车票,托付班车上买票的人把姐送回来了。爸捎话给妈说:不要打娃娃了。娃大了。

妈气得咬牙切齿:你要走也言喘一声呀!咋不言不喘地就走了呢!你给我丢人现眼的,咋不跟了人嫁了汉呢!

姐还是拧着,不说话。

姐摆弄着爸给买的新球鞋,白色的,塑胶底的,左看看右看看,刚穿到脚上又脱下来,金贵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睡觉的时候,姐把白球鞋压在枕头底下。

没人拿你的鞋,你压在头底下。谁敢穿你的白球鞋呀。妈说。妈拿眼睛看我,又看看姐。

姐还是不听,每晚把白球鞋压在枕头底下睡觉。

姐是学校文艺队的。姐跳舞的时候一点也不拧,眼睛灵活得就像会说话一样,亮晶晶的。姐还会“打车轮子”“劈叉”“翻筋斗”,“打车轮子”的时候,姐的两个朝天翘着的羊角辫像两把刷子,刷刷刷地响。还有翻筋斗,在土地上翻,很容易弄乱头发弄脏衣服,姐的头发就经常散乱着,把自己闹腾得汗泼流水的,像个泥猴儿。

但是姐总是当不了排头,当不了主力,姐说是因为自己没有白球鞋的缘故。现在,姐有了白球鞋,排头的还是比姐大了许多也胖了许多的那位。不过姐在跳舞队伍里,我一眼就能找到,妈也一眼就能找到。我们在台底下招手,姐就跳得越发起劲了。脸蛋红扑扑的,眼睛笑成了一对月牙儿。妈说:这才像个女娃!

姐的白球鞋小了。爸说:小了就给妹妹穿吧。

姐说:不小。

我看着姐的大拇趾都顶到鞋尖尖上了,就给妈说:姐的白球鞋小了,我能穿了。妈就态度温和地对姐说:小了,就给妹妹穿吧。

姐还是说:不小!

姐的大拇趾把鞋尖儿顶出了个洞洞,姐还是穿着,硬说不小。姐独自把那双白球鞋穿烂了,穿得谁也不能穿才脱掉了。后来姐的大拇趾就弯曲了,关节处长了个疙瘩。

有一次,姐抚摸着自己的脚趾头,感叹自己的“命穷”,连个高跟鞋都不能穿。妈说:看看,这就是犟造的孽。咋就那么犟呢!

姐笑了。说:我是谁生的呢,还不是跟你着呢。

姐十九岁就嫁人了。姐夫比姐大九岁。

起初爸、妈,还有哥哥们都不同意姐的婚事,觉得姐的年纪太小了。这么早嫁出去要吃亏的。姐拧着,谁的话也不听。

这个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死女子!妈说到姐总是又气又恨!

我想,姐是不是因为想要逃离这个家呢?

三十五岁时,姐患了乳腺癌。这时候,姐的三个孩子都还小。在医院里,妈抱着姐哭了。

姐丰满的右胸没了,伤痕从腋下一直延伸到颈窝。胸骨一根一根排列着,裸露在妈面前,妈看了一眼:你这个死女子……你还不如把我的心头肉剜了去……

姐用海绵做了一个假乳,缝进文胸里,姐的胸就又饱满又好看了。

姐喜欢穿裙子。给自己买了一套湖蓝色的裙装,怂恿我买那套桃红色的。虽然在姐的心里我永远是她的小妹妹,其实我只比姐小两岁,当时也已经三十好几了,早就过了穿这么鲜艳娇嫩颜色的年龄了。姐却认为我穿了好看,一定让我买。我们分别穿了湖蓝和桃红的套裙去公园里,黄河边,配着绿柳,配着红花,配着滔滔的黄河水,拍了许多照片。

姐说:我就不信这病能把我的命要了。我要和它抢着活,我看它厉害还是我厉害!

嘿,我这倔强的姐姐呀!

时光仿佛在一瞬间走过了,而让人欣慰的是,困难和劫难都没有打倒姐姐,姐姐依旧那么爱美地生活着,心气儿还是那么高。

走在街上,看见有车过来,姐就一把把我拉到她的身后,就像小时候那样,姐姐一点都不会温柔。

送给我礼物的人

关于外婆的文字我写了又删,删了又写。不知道该如何下笔。直到看到一首诗,这首诗是一个叫“野谷”的人写的。他写道:

又老又穷/那就是外婆/她总是不安地说/“我没什么带给你”//待我懂得时/她已长眠地下/有什么比得上你的深厚/外婆,你给了我妈妈。

这首诗牵引出了我的泪,我的愧疚,我的伤心。我的外婆长眠地下已经有二十余年了。这二十年里,我竟然没有给外婆上过一次坟,没有给外婆送过一次寒衣。

“外孙子,菜根子。”这是乡下人对于外孙子和外公外婆关系的定义,在传统观念里,外戚远不如本家亲戚有地位。

然而,我是敬重外婆的,从心底里说,外婆占据的位置甚至超过了“妈妈”。可以这么说,外婆养育了妈妈,也养育了自己女儿的孩子。外婆像个接力运动员,她的接力棒传给了下一代,却陪着她跑了大半个旅程。

那时候,妈妈有五个孩子,一个比一个大一二岁,像一些小板凳一样满院子乱跑。父亲因为工作的缘故常常下乡。母亲一个人操持着五个娃娃的生活,显然有点力不从心,尤其是生了最小的弟弟以后,因为营养缺乏,妈妈的健康状况急剧下降,常常卧床不起。

外婆就成了我家的及时雨,总是出现在最需要的时候。

记忆里,外婆是柔弱的,甚至有些面黄肌瘦,后来听说外婆有贫血的毛病,时不时会晕过去。可我的记忆里外婆总是笑着的。细长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儿,就像她脸上的一道皱纹。外婆的脸上有很多皱纹,那些皱纹不像一般老人的皱纹刀刻斧凿一般粗硬,外婆的脸就像揉好的一团白面被顺手拧了一把,拉长的同时出现了那么多的纹路,然而,这些纹路也是柔和的,就像绽开在脸上的笑容。

外婆多是坐着的,这就显得上身特别长。溜肩长腰大屁股。青色罩衣,后背平平的,后腰直直的,罩衣的衣襟落在炕上,宽宽大大的。像一尊佛的袈裟。

我刚从门口进来。书包还没有放下,外婆的目光就追过来:

“偶娃回来了。偶娃饿了吧?偶娃冷了吧?”

“偶娃上炕来”

“偶娃”就是我的娃。外婆说着一口和我们不同的方音。不大好听,但“偶娃”这个词叫得我心里热乎乎的,很是受用。

现在,我听不到外婆叫我“偶娃”了,我女儿的姥姥从来不说“偶娃”这两个字。我女儿不明白,我告诉她:偶娃就是我的娃。女儿还是不明白:你不是你妈妈的娃吗?怎么你姥姥也叫“偶娃”?我说就是呀,姥姥是我妈妈的妈妈呀!

女儿明白了,你姥姥就是我妈妈的妈妈的妈妈了!

我们都笑了。笑出眼泪来了。一股暖流铺天盖地而来。妈妈的妈妈,这就是外婆!

外婆并不和我们一起住,外婆住在一个叫“南里”的乡下。住在南里乡下的外婆什么时候需要了就什么时候来我家。但春秋两季是雷打不动的。

外婆到来的时候,是秋天,却是我们的春天。

外婆会把我们拣来的,父亲买来的,生产队里分来的各种蔬菜,其实也就是一些萝卜叶子、大白菜的根,几只蔫里吧唧的红白萝卜洗净了,切碎了,洒上盐,用一块大青石压在一口大缸里,做成咸菜。外婆还用有长条叶子的土白菜做成酸菜,这样一大缸腌咸菜,外加一大缸酸白菜,我们的冬天就会好过多了。

在秋天,外婆还有一样工作就是拆洗缝制我们兄弟姊妹五人的棉衣棉裤。外婆经常说,娃娃就像庄稼,见着太阳就长个儿。真的,我们前一年穿过的衣服,第二年就短了小了,需要接续才好。外婆还是很有办法的,大哥二哥穿过的棉衣裤,拆洗干净就变成我和姐姐的了。我和姐姐穿过的拆洗之后就成了弟弟的。大哥二哥呢,就很高兴自己要穿新衣服了。其实,哥哥们的新衣服也是用父亲的外衣改成的。父亲的衣服多是青色或者深蓝色的,给哥哥们改造时颜色都变了,膝盖屁股胳膊肘,都成白色的了,外婆很有办法,她是把父亲的衣服翻过了给哥哥缝棉衣的,那些翻新过的面料虽然有点变薄了,颜色还算新着,哥哥们便很高兴自己能穿到新衣服。

外婆做好这些就回乡下去了,外婆的乡下离我们有四五十里的山路。外婆常常自己走回去,外婆的脚是小脚,外婆的一条腿有点残疾,走几十里山路的外婆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洗脚,重新裹脚,那被缠裹在脚心里的四个脚趾头会把外婆的脚底磨烂,流出脓血来。

后来,大哥二哥会骑自行车了,就央求妈妈借了公社里唯一的一辆自行车送外婆回去。大哥二哥特别喜欢兼这样的差事,一是可以过过骑自行车的瘾,二是能吃到好吃的。

回到家,外婆会端个碗出去,然后就会闻见香甜的味道从厨房里冒出来。一个煎鸡蛋,那是和了好多白面才煎出来的,有时候是炒鸡蛋,仍旧和了面,放了园子里的韭菜,那味道就又不一样了。有时候,外婆还会烙油千子,就是现在的油千层饼,还有荞面坨坨,还有芽面烫儿。芽面烫儿是用出了芽的麦子磨成的面烙成的饼子,因为麦芽糖的作用,有甜味儿,这种饼子先用开水烫得半熟,然后放进热锅里烙,吃起来又粘又甜,民间把那种能说会道的人叫做“芽面烫儿”就是取其比喻义的。

端了碗出去的外婆不一定每次都能借到白面或者鸡蛋之类的好吃的,有时,实在借不到别的,外婆就借一碗豆子回来,给哥哥们炒了,即使是一把豆子,哥哥们都觉得那是非常好吃的东西。每次从外婆家回来,哥哥们那个吹嘘啊,吃的什么什么,说得我们涎水直流,那时候,能去趟外婆家就是我们最大的快乐。

开春的时候,外婆也会抽出时间来我家一趟,这次来,时间非常短,常常是一两天,就在这一两天里,外婆就会种好了我家的自留地。并且上上土肥,叮嘱哥哥注意浇水。临走的时候,外婆会带一些东西。半口袋种子,或者一口袋洋芋,外婆的身体瘦弱颀长,看着背着那一口袋鼓鼓囊囊的东西,拐着小脚的外婆的身影越去越远了,就觉得外婆活像一头驴,只有放在她背上,不管什么东西,她总会驮起来。

关于外婆的记忆还有很多很多,可以说在我们成长的每一个细节里都有外婆的身影。外婆被盐水浸泡得通红的关节粗大的双手,外婆跪着收割粮食时滴在土地里的汗水,外婆拐着瘸腿出出进进忙碌的背影……外公哪里去了?在这个似乎只有外婆的家里,外公又起到什么作用呢?我常常想。

其实,外婆家除了外婆,还有外公,一个舅舅、两个姨姨。

妈妈是老大。生妈妈之前,外公就参军去了外边。外边是哪里?外婆不知道。外婆只知道外公从小读书、习武,是个有志向的人。新婚才几天的外婆似乎连外公的容貌都不大记得清楚,外公就走了。外公回来的时候,妈妈已经十三岁了。不要说妈妈不认识外公,就是外婆也不敢相信这位骑着高头大马的中年军官是自己的丈夫。外婆恍惚做梦一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关于外公的传闻很多,有人说他跟随部队去了台湾,也有人说他在异地他乡娶了妻生了子,还有人说他已经战死多年。外婆哭干多年的眼泪禁不住滚滚而下。可外公却很快要走,外公是大男人,志在四方。回乡只为一件小事。外公说的一件小事在外婆就是天大的大事:外公要和外婆离婚。

这时候,外公的父母已经亡故,只有外婆和女儿相依为命。平常柔弱依顺的外婆不知哪里来的气力,她死死地抱住外公的腿不肯放松,任凭外公的马鞭狠狠地抽在身上。

不知道是亲房邻居劝说了外公,还是外婆的苦苦哀求,抑或是看在13年没有见面的女儿的份儿上,外公放弃了回部队的决心。

也许还有一些外公不愿意承认但心底里确实存在的原因,外公死心塌地脱下军装,成了地地道道的农民。

也许,外公的这一决定为外公乃至一家人的境遇酿下了灾祸,也许正因为这一决定才保全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正如老子所说的“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福祸向来是互为依存的。不知外公有没有后悔?外婆有没有愧疚?

外公当初参加的是国民革命军,外公回乡的年份是1949年年底,此时他的部队刚刚“起义”成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归属地远在新疆。在去新疆之前,外公回乡探亲,主要是想解除这并无多少感情基础的包办婚姻。没想到却因“一念之差”误了前程。

外公被定为“历史反革命”,解除公职,回乡劳动。自此,外婆就欢乐而沉重地劳碌着,把这一切都消化在自己瘦弱的身体里。

一方面,她保住了自己的丈夫,女儿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父亲,自己也有了一个“温馨”的家。另一方面,外婆从此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她觉得外公所受的一切磨难都是自己造成的。就倾其所有补偿着自己的亏欠。而外公除了抱怨和郁郁不得志以外一无所长。

后来又有了舅舅和两个姨妈。舅舅比我妈妈小整整15岁,姨妈能做我妈妈的女儿。

1960年前后,饥荒肆虐着本来就不能解决温饱的西北山区。因为吃不饱肚子,而掘坟挖墓偷吃死人的,抢了人家怀抱里的小孩子吃掉的事屡有发生。

外公把自己带来的能吃的东西都贡献出来了:牛皮裤带、腰带。高腰的牛皮靴,还有那个用牛皮制作的公文包……外公的头发很快全白了,用一根草绳束着腰的外公除了发脾气之外,再毫无办法可想。

人们似乎吃遍了所有能吃和不能吃的东西。碱土、树皮、草根、昆虫……

外公因为吃了太多的碱土而浑身肿胀,肚子胀得像一面鼓,面皮成了青灰色,鼓胀的双眼因此放出冷峻而阴鸷的光芒。他命令外婆:舍了那两个小的。不然大家都没命了。

就像面对敌人,冷静地命令队伍撤退的指挥官,外公显得果断而绝决。也许外公的决策是明智之举,在关键时刻,那些头脑冷静具有超乎常人判断力的人往往是英明的、伟大的。

而外婆却不能。外婆只是普通的平凡的母亲。外婆没有伟人的素质。看着皮包骨头,没了人形的儿子,看着趴在炕上像两团稀泥一样扶不起来的两个女儿,外婆恨不能割掉自己身上的肉。外婆就使劲地喝水,幸亏还有水,外婆在喝水的同时拿自己松软得像两个瘪口袋的乳房喂养着女儿。乳头被咂出血来了,肿胀得碰也不能碰,外婆还是没有放弃两个女儿。

在灾难面前,为了自己的孩子,一个母亲,再平凡再普通的母亲也能迸发出超乎常人的聪明和智慧。

外婆的聪明在于她常常能发现别人还没能发现的能填饱肚子的东西,能够做到别人做不到、或者想都没想到的事情。外婆比别人起得更早,专找那些无人能去的崖壁铲取碱土,因为那些常年风吹日晒的碱土比别的土更含有营养物质。外婆还发现了那些筑在崖缝里的鸟窝,运气好的时候还能够捡到一些鸟蛋。这在外婆无疑于救命稻草。甚至是那些还没有长毛的小鸟,外婆也会带着内心的惊悚和愧疚捉了,带回去熬汤给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喝。小脚的外婆常常走几十里山路寻找那些还没有被人发现的、没有被人捋光了树叶的树。蚯蚓、癞蛤蟆,甚至那些最低级的虫子都是外婆猎取的对象,为了能够吃到肚子里,变成营养,外婆学会了烹制一切生物。

春种时候,生产队里由国家补助了一些种子,以保证春耕生产。外婆是生产队里的主要劳力,播种小麦,玉米,荞麦,以及土豆。对于一个饥饿的人,没有什么比看到食物而不能进食更让人难受的了。外婆饥肠辘辘,想着的却是如何拿一些给家里的老老小小。外婆是小脚,裤腿处有黑色的裹腿布扎着,外婆就在播种的间隙趁人不备抓一把种子灌进自己的裤腰里。如此几番,竟然没有人发现。也许,在那个饥饿的年代,大家都知道日子的艰难,也就睁一眼闭一眼地放过罢了。和外婆一样,很多妇女都发现了这个聪明的办法,偷偷地带一些种子回家。外婆把带回去的种子用捣药的臼子捣碎,让那些野菜汤里有了些许的面味儿。不过外公却并不领情,有一次,外公意外地发现了外婆肥胖的裤腿里的秘密,就飞起一脚,把外婆从屋里踢出屋外。外公住着的是架在一间房顶上的房屋(我们叫做高房子),被踢出门外的外婆就悬悬地从房顶落到院子里,当场摔死了过去。掐人中、呼唤、灌了凉水,外婆被很有急救知识的外公抢救过来了,可是,外婆的一条腿从脚腕处断了。这就是我的记忆里外婆总是拐着腿的原因。

而用这条腿换来的却是外公的原则:“宁肯饿死我也不吃你偷来的东西!”这是外公的原则。读了一辈子书,戎马半生的外公是有原则的,是有做人的最低底线的。“君子不食嗟来之食!”何况是偷来的!而外婆就没有这些底线也没有什么原则,外婆只知道让自己的丈夫和孩子活着就是自己最大的心愿,宁可自己饿死也不能让他们饿死,这就是外婆的原则。为了让自己有力气,外婆吃过从牲口的粪便里抠出来的还没有被消化掉的粮食。也吃过从人的呕吐物里拣出来的还没有消化的食物。当然这些都是背着外公和舅舅他们的。要知道,外婆也曾经是地主家的大小姐,外婆也曾经享受过锦衣玉食的生活。但是生活是多么强大的训导师,外婆在生活里蜕变着,变成了没有廉耻、没有信仰、没有节操的只知道填饱肚子的最低级的微生物。这是外公对外婆的评价。

外婆是先外公而走的,是在生活好转以后的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外婆走了以后没几年外公也去了。我不知道外公是不是追随了外婆而去。我想,没有外婆,外公其实是没有能力生活的。除了一肚子的抱负和志向,除了一肚子的委屈和不得志,外公这一辈子都是仰仗着外婆生活的。

我把外婆放在了前面,还是觉得要从外公写起。外婆一辈子都没有“斗”过外公,在我的笔下,也不能越过外公光说外婆。外婆就是外公的附属品,总是站在外公的后面,当外公的背景。

说来也有些像天意,外公姓杨,外婆姓殷,谐音“阴阳”。外婆经常说“阴阳阴阳,隔着界河呢。”有些自嘲,也有些信命。也是对他们长达十余年的分离的解释。这么说着的时候,我的眼前出现了外公的形象,他披着长及膝盖的灰色大衣,一手叉腰,一手端着闪着幽光的黑色烟斗,下颌微抬,目光如炬。而在外公的身后,远远的地方(就像站在村头看见村尾的一个人)站着的是外婆。外婆的身影总是小小的、淡淡的、瘦瘦的,就像外公的一个影子。

去了外婆家,总是外公陪着我们,说话,玩,到田野里散步,摘些野花野草,或者顺手拔几根萝卜,刨几株洋芋。而外婆呢,就总是在厨房里忙,在磨房里忙,在猪圈里忙,在田地里忙,外婆总是忙得忘掉了自己,消失了自己。就像磨房里那两扇沉重的磨,天长日久之后消磨得牙齿秃了,自己小了。

外公的口才很好,善谈古论今,手握着黝黑的木制烟斗,满嘴之乎者也。“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句话我初次是从外公的口里听到的。

外公满口乡音,却字字饱满粒粒有声地背诵着这些我听也听不明白的古文。后来,我上了大学中文系,外公更是像遇到到了知音一样,开口闭口“治国之道”“人伦道德”。显然外公的理想远远大于外婆,外婆除了自己的孩子和后代,心里头没有别人。而外公想着的总是国家大事,人生大事。

妈妈说,你外公目光在远处,你外公的胸怀在外面。你外公从来没有低过头,即使是在挨批斗的时候,你外公也是仰着头的。

妈妈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出现了外公的形象,外公长着一张颇似《列宁在1918》影片里那位“列宁”的脸,眉头高耸,下巴微翘,鼻梁直挺,眼窝深陷,目光犀利,永远若有所思地看着远方。即使是浑身打满补丁的衣服,也洗得干净清爽,绝不沾染半点污垢。

而外婆,却几乎是一个和土地和庄稼和牲畜和野草融为一体的人。你几乎挑不出她在哪儿。

外公名永升,字一鹤。外公曾用“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三年不飞,一飞冲天”的典故解释自己的名和字。

而外婆有没有名字?叫什么?我从来没有听说过。

妈妈回忆说,出身地主家庭的外婆确乎是有名字的,也有字。外婆名淑贞,字润子。

检索着这两对被大家遗忘了的词语,我觉得外婆一定没有忘记这两组词语加在自己身上的分量。

坚守爱情,忠贞不渝,护佑子女,如阳光似雨露。再没有比淑贞和润子更恰当的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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