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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韩城:心系百姓,用心用情打造特色检察品牌

时间:2024-04-23

文︱高向林

陕西省韩城市人民检察院深刻践行“三有”争创活动的明确要求,凝心聚力谋发展,履职尽责重自强,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司法办案等方面彰显韩城检察新担当。

今年以来,陕西省韩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执法为民”为统领,以“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全力服务韩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心系人民,创新公益诉讼工作模式

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创新公益诉讼工作模式,重点查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的“关于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排放固废”的案件线索,着力保护韩城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利益。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3件,立案4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份,磋商28次;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件。3月3日,该院办理的“督促黄河湿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专项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韩城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项小组,坚持精准办案和依法监督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通过设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栏,公布举报邮箱、电话以及“六进”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防范养老诈骗知识。该院以办案为中心,积极能动履职,对案件中所暴露的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加强履职的司法建议,将工作延伸到了社会综合治理一线。

呵护未来,打造未检工作品牌

近年来,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执行“两法”和“一号检察建议”,打造韩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鱼跃龙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慎捕慎诉的工作要求,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重从快办理,努力营造未成年人成长、生活和学习的乐园。

该院成立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配备专门的心理辅导、文化学习室;建立了集宣传、学习于一体的青少年禁毒基地;选派8名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进行青少年预防犯罪法治宣传讲座;在韩城市交大附中设立“红领巾法学院”,增加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对自身的保护。

(陕西省渭南市检察机关“三有”争创系列报道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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