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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以合作:中国企业需保持创新自信

时间:2024-05-04

王德禄

2014年5月19日,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会见以色列总理内坦尼亚胡时说:“我这次的以色列访问是学习之旅,学习以色列在科技与创新领域的最佳实践。”创新是成就中国梦的最大动力,现在我们向科技创新全球领先的以色列学习正当良机。在我看来,中国企业最重要的是要改变心态,更加自信、更加好学,才能真正踏上创新兴邦之路。

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科技居于龙头地位,可以说是撬动中国梦实现的“杠杆”。而要达到卓有成效的科技创新,自信、包容、有效学习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自信源于开放与包容,而拥有自信才能做到有效学习。以色列的创新精髓——包容,就是了解多元化对创新的重要性,不追求统一性,不人云亦云,不畏惧权威,创新之花自由绽放。

中国企业如果缺乏包容之心、不自信,那么再好的创新技术拿过来,也无法掌握其精髓,只能依葫芦画瓢。而自信的学习,就会结合自身情况,充分改进技术,对症下药,治标又治本。以色列的领先技术毋庸置疑,但不要认为它对于中国市场就一定是最好的,要懂得改进、融合,创造适用于自身发展的最佳方案。这就是有效学习。

以色列的成功,不完全在人或钱,也不只在科技,而在整体的生态。这个生态里,具有多元化的包容性,像挑战权威、敢于创新的人才观,像甘当后盾支撑的创新政策体系,像不惧怕失败、屡败屡战的风险投资者等等。中国已开始逐步加强并扩大在以战略存在,龙头企业在以投资收购不断增加,渴望掌握以色列成功的诀窍,加以利用。但是,学皮学肉容易,见骨得髓难。中国人,最先要做的就是转变心态,怀有包容之心,容忍差异性的存在,这是一切创新的原动力。

中国文化注重和谐,整齐划一,骨子里缺乏创新的自信。而这些因素恰恰是创新的劲敌,是有效学习以色列创新技术的障碍。如果能转变心态,渗透些以色列的创新创业经验,内化些以色列的人文精神,未来中国梦的实现将动力十足。

中国企业需要保持创新自信,但同时必须客观理性地看待它,正视与美国、以色列等创新强国的科技差距,同时还要了解这种差距来源于创新精神的不同。以色列的创新精神与其文化、历史与制度息息相关。犹太文化具有包容性,鼓励多元文化并存,注重合作、不拘小节、喜欢提问与争论、勇于挑战权威、不惧失败,这是以色列创新的精髓所在。政府提供完善的创新制度体系,甘愿做创新后方强有力的支撑;义务兵役制度下,不同层级的军官重视协同合作,忽视等级制度;大批科技移民涌入,增强了以色列社会多样性,成为优质创新之源。所有这些,构成以色列的创新精神。

当前,中国处在自主创新的时代,在正视与以色列这一创新强国的科技差距之时,不应感到气馁,而应保持充分的自信。在学界,“锡兰式邂逅”是一个十分流行的词汇,它需要机灵的心智,经过刻意的寻觅,偶然撞到原本毫无预期、一无所知的新发现。国与国之间同样需要这种邂逅,就是注重偶发力的力量,增加不同科技水平的国家发生碰撞,即使是在强国与弱国之间,只要有落差存在,就可能产生影响全球的惊人力量。

中国与以色列恰恰优势互补,合作潜力不容小觑。因此,要增强科技创新的偶发力,中国企业需增加邂逅以色列科技创新的几率,同时保持自信之态,能够在纷繁复杂的众多领域中第一时间洞察到独特之处,实时掌握,为己所用。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的学习以色列的创新技术,通过合作碰撞出世界级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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