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杨直
“这是我的错误,我很抱歉。”在第五次回应国会质询时,扎克伯格习惯性的道歉了。这不是扎克伯格第一次道歉了,也不是公众第一次质疑科技公司对用户数据的乱用了。有趣的是,当扎克伯格忙着道歉的时候,腾讯早已经将社交生态和近乎封闭的游戏生态打通,用数据“驱动着”用户的生活。
与国内一二线城市用户同样热闹的是硅谷的工程师们。这些与算法距离最近的人借着对扎克伯格的同情,表达出了“为了拓展用户什么都能干”这一想说却不敢说的心声,也表达了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单一公司对算法被滥用的无力。这一次,工程师们集体站了出来,向用户解释在保护数据的环节上存在着哪些困难。
然而,在频繁争论科技公司究竟是否有能力保护用户隐私和应不应该之外,我们还应该认识到,当我们第一次使用某一软件时,初始界面上的是与否之间,可能藏着一个路西法。
相信很多人在第一次使用某款软件时都会面临类似的选择:“我们需要获取下列数据以确保能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只有选择了同意的用户才能够继续使用软件。
发现问题了么?
让我们做一个相对抽象的假设:假设软件A对应着算法A,算法A属于科技公司A。为了让软件A和算法A为用户提供宣称的更好服务,科技公司A需要获取X1、X2、X3三个维度的数据。这时对于用户A而言,当他初次使用软件A的时候,他要么点击同意按钮,提供X1、X2、X3三个维度的数据,要么点击拒绝按钮,不使用该软件。
如果用户A陷入了与FACEBOOK之前泄露数据的问题,那么他将和其他人一样,针对FACEBOOK对数据保护能力的质问。这也是现实中正在发生的事情。
但有一个问题可能被忽略了,就是谁能保证为了获得科技公司宣称的更好地服务用户一定需要提供X1、X2、X3三个维度的数据。如果只提供X1、X2两个维度的数据就可以使用呢?那多余的信息X3就是科技公司的纯利润。
更关键的是,摆在用户面前的是和否之间,可能藏着路西法。原因很简单,在这个阶段,科技公司实际上是没有任何约束的。因此在科技公司就有合适的动机和足够的动力去获取尽可能多的他眼中与利润等价的信息。
首先,用户对于算法的不了解导致其不具备对这个问题的判断能力,实际上用户并不知道科技公司获取这些数据是恰当的。
其次,法律法规构成的约束需要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保持信息一致,不管在什么时间维度上。简单说,要么监管者能够确保每一次科技公司对于用户数据的索取都是恰到好处的,要么监管者可以在事后审查科技公司,以确保这一段时间内,科技公司对用户数据的索取是恰当好处的。
接下来的问题就很简单了。
依靠谁监管?谁能够获得全部用户的信任?中立的非盈利的市场第三方机构么,还是政府?
用户是否允许这两者查看自己科技公司的数据。
最后,审查者是否对算法极其了解,以确保数据公司获取用户信息量级和维度恰到好处。不然审查的过程将毫无意义。
沿着这个逻辑我们会发现,在获取用户数据这件事上,科技公司是否在维度和量级上做到了恰到好处这件事已经被叠成了一个莫比乌斯环。结果便是当用户面临是与否的选择时,没有约束的科技公司极有可能成为一个个路西法。为了迅速建立起与天堂类似规模的地狱,拼命地索取灵魂。
因此,当更多人把视线聚焦在科技公司能否保护用户数据这一中间环节时,我们不妨静下来想一想,在这一过程的源头——数据获取的阶段科技公司是否是受到约束的。毕竟科技公司建立在数据和算法上的商业模型,在与用户的博弈中一开始就处在了绝对优势的地位。
如果我們将数据公司的建立、对初次使用软件的用户数据的获取以及用户数据的保护视为三个递进的阶段的话,我们就会明白,“可以权衡的是约束的形式和力度,但不能商量的是约束必须填满整个链条”这个定律对于电竞行业而言,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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