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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中的欧盟对华经济外交——从“以商促变”到“负责任共存”

时间:2024-04-23

赵 柯 毕 阳

一、概念界定与文献回顾

在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特别是中美贸易关系紧张的背景下,西方国家更加强调大国竞争的回归,将经济外交作为大国博弈的重要竞技场,经济外交特别是大国经济外交的理念和实践也呈现新特征。

二、欧盟对“以商促变”传统对华经济外交的反思

对欧盟而言,“以商促变”已不合时宜,需要新的对华经济外交框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三、欧盟对华经济外交新框架:“负责任共存”

四、“负责任共存”框架下欧盟对华经济外交新举措

五、影响与前景

与“以商促变”的旧框架相比,“负责任共存”的新框架具有多重政策目标,且这些目标之间存在相互抵消和矛盾冲突之处,这使得新框架在实施过程中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会大打折扣,在客观上也为中国处理对欧关系留下了弹性空间。在新框架下,欧盟虽然会更加强调意识形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会奉行对华“价值观外交”,但是与美国不同,避免脱钩是欧盟及其成员国的共识,欧盟仍希望在全球经济治理领域加强与中国的合作,主张在国际多边框架下协调处理分歧,推动世贸组织、国际货币金融体系改革等。欧盟的“负责任共存”理念反对孤立中国,而且希望在竞争中寻求长期共存。欧盟仍是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要力量,经贸关系将继续在中欧关系中发挥压舱石作用,欧盟是中美欧大三角关系中可争取的力量。此外,与“以商促变”的旧框架不同,“负责任共存”的新框架是被动防御型的,其能走多远不仅取决于欧盟的政策执行力度,而且也取决于中国的对欧政策。

尽管“负责任共存”的新框架有“经贸武器化”的意图,但仍给中欧经济合作留有很大空间。应对新框架的关键在于以扩大共同利益的包容性来化解欧盟“经贸武器化”的对抗性,通过开放合作实现利益深度融合,“锁定”中欧关系的战略方向,避免欧盟走向封闭的“大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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