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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政治巡察 发挥利剑作用

时间:2024-04-23

孟繁亮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黨委认真落实中央、辽宁省委、国铁集团党组的部署要求,自2018年开始全面启动了巡察工作,坚持边学习、边探索,边研究、边实践,在学与做、行与思中,对国铁企业政治巡察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理清思路 聚焦问题

防止巡而不察。开展巡察,首先要握紧利剑、守正职能、精准监督,不能只冠名、不履责,使巡察走了形式、坏了名声。

一忌定位不准,只察业务管理,不察政治偏差。一些巡察干部对政治巡察定位理解不深、掌握不准,没能很好地把巡察与其他监督检查、业务检查区分开来,缺乏站在政治高度发现和辨析问题的本领,不善于从具体业务切入,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问题看责任,最终陷入具体业务就事论事,使巡察的质量和效果打了折扣。

二忌对象不准,只察基层干部,不察领导人员。巡察如果不能精准聚焦“关键少数”,及时发现和指出领导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只是拿普通党员干部“说事”,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也会损害巡察甚至巡视工作在职工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

三忌导向不准,只察表面问题,不察深层矛盾。巡察如果浮于表面,只发现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查找不出影响企业健康发展、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现不了制度缺失、管理缺位、责任缺席等深层次矛盾,巡察发现问题的“尖兵”作用就无从体现。

防止察而不准。巡察必须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单位负责、对个人负责的态度,精准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否则就会失去公信力。

一忌臆测行事,盲目下结论。有的巡察干部习惯靠经验主义办事,发现问题苗头后,还没有弄清来龙去脉、查清前因后果,仅凭主观臆断就盲目定性定责,把问题一交了事,很容易出现错判现象。

二忌浅尝辄止,证据链不足。有的巡察干部不愿与问题的主要责任人“见面”,总是回避正面“交锋”,经常在问题的周边绕来绕去,却始终触碰不到问题的核心,导致关键证据缺失,无法形成全面、细致的问题底稿,使问题支撑不住。

三忌人为拔高,随意扣帽子。有的巡察干部没有把准政治巡察定位,不论什么问题都往政治上靠,搞泛政治化,一件小事也上纲上线,随意给人扣“大帽子”,这样做不仅言过其实、有失公允,不能让责任人服气,更会使巡察工作受到质疑。

防止准而不严。巡察工作必须把“严”字贯穿始终,形成震慑不动摇,决不能“雷声大、雨点小”。

一忌发现干扰阻挠问题,姑息迁就不处理。一些党员干部不能正确对待巡察监督,有的托关系、讲情面,有的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发生干扰、阻挠、对抗巡察的情形。对于这些问题,如果不拿出“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就会滋长不良风气,对巡察进度和质量造成影响。

二忌发现立行立改问题,拖着不办留余地。对于巡察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在进驻期间就要依规依纪进行反馈移交,督促被巡察单位党委抓好立行立改。如果拖到进驻结束仍然不办理,就会留下“空子”,让一些政治意识不强的党组织或党员干部找各种借口推脱搪塞、规避问责。

三忌发现违规违纪问题,高举轻放软问责。如果巡察发现了违规违纪问题,却没有严肃追责问责,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仅会影响巡察的震慑作用,更会失去职工群众的信任。只有依规依纪严查严处,才能使党员干部真正受震动、受警醒。

防止严而不改。推动问题解决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对不想改、不敢改、不真改等错误倾向必须严厉整治、坚决杜绝。

一忌盲目过关,忽视整改。一些领导干部对巡察存在认识偏差,没有把进驻巡察和抓好整改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只关注接受检查的过程,不关心后续整改的落实,根本没有意识到“后半篇文章”才是重头戏。这种光“体检”不“治病”的现象,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就会使巡察整改变成“一纸空文”。

二忌推脱责任,逃避整改。一些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强,面对巡察整改任务,前怕狼后怕虎,不敢承责,不敢担当,一遇到“硬骨头”,就打“退堂鼓”,企图通过敷衍塞责、上推下卸等手段规避整改、逃脱责任,影响了巡察整改的质量和效果。

三忌就事论事,敷衍整改。有的单位存在应付交卷思想,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在“当事人”身上抓整改,“其他人”都成了旁观者,导致问题教训没能共同吸取、共同防范,使巡察整改走形式、走过场。

防止改而不实。检验巡察“后半篇文章”是否做细做实,关键看整改的质量和效果,只有出真招、动真格、见真章,才能杜绝巡察整改“雨过地皮湿”、反馈问题“树倒根还在”。

一忌浮于表面,搞“割韭菜”式整改。有的单位对反馈问题只从表面上研究,不从本质上分析,把聚焦点放在了问题的外在表现上,没有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也没有把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缺乏治本措施,使整改变成了“割韭菜”,割了一茬又生一茬,起不到标本兼治的作用。

二忌前紧后松,搞“一阵风”式整改。有的单位没有把阶段整治与长期整改有机结合起来,关注眼前问题多,考虑长远问题少,虽然有立行立改的决心,却缺乏长管常严的韧劲,突出表现在集中整改阶段紧抓不放、收效明显,但到了长期坚持阶段却松软乏力、无人问津,导致一些问题虽然在一段时间内得到了控制,但早晚会旧病复发、反弹回潮。

三忌避重就轻,搞“障眼法”式整改。有的被巡察单位抓整改不想触及痛点难点,又怕不整改无法交差,就想通过搞变通、做选择等方式,在整改上打“擦边球”、搞“障眼法”,企图以软问责代替硬约束,用轻处理掩盖重处分,使整改效果大打折扣。

把脉问诊 对症下药

以政治为统领,坚守职能定位,深化巡察监督。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中管企业内部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把“六围绕一加强”“五个持续”等要求与企业的职能职责、主责主业结合起来,聚焦“四个落实”监督重点,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同时,严守职责边界,严禁超越权限,严管巡察干部,强化作风建设和纪律要求,杜绝以巡谋私、跑风漏气、口大气粗等问题,防止“灯下黑”。

以问题为导向,查明病症病因,保证巡察力度。坚持严字当头、深字托底,全面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运输管理、经营开发、选人用人等领域的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线索,深入了解违纪事实,及时进行移交处理。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度分析,研判“病症”,找准“病根”,给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指导性的“体检报告”,既严肃中肯、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又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提出意见建议,让被巡察单位清楚自己的短板和差距,明确整改的思路和方法,为后续整改打下坚实的基础。

以治本为目的,开展靶向治疗,确保整改实效。坚持当面“交账”,把问题讲清讲透,把责任压紧压实。坚持逐项“列账”,组织被巡察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巡察组、巡察办、领导小组实行“三级把关”,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过关。坚持全面“销账”,督促被巡察单位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坚决做到零遗漏、不打折、全销号。坚持经常“对账”,始终把被巡察过的单位放在视线之内,定期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抓住不放、严肃问责,推动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以纪律为戒尺,严惩违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问责触碰红线的人和事。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管理权限及时进行移交。相关部门和单位收到线索后,要认真研究,集中力量,快查快办。对违规违纪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分类处置,该教育的教育,该惩处的惩处,形成严抓严管的态势,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定期组织召开巡察问题通报大会,印发专题通报,向全集团公司“点名道姓”通报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让大家红脸出汗、收敛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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