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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价格改革40年

时间:2024-04-23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市场,市场的核心是价格,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主要通过价格调节来实现。因此,价格改革是市场发育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价格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价格新体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全面推进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商品价格国际化。

改革开放40年来,辽宁通过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格宏观调控体系,使过去主要靠行政手段直接控制价格的传统办法发生了重大改变,一个由价格运行的监测系统、价格形成的引导系统、价格波动的调节系统、价格行为的约束系统和价格管理的保障系统组成的新的价格调控体系逐渐形成。

40年来,辽宁价格改革的客观发展过程,由于指导理论及改革的内容在不同时期的侧重点不同,大体可分为以下六个阶段:

1978年至1984年:起步阶段

在这一阶段,价格改革坚持了调放结合,以调为主。在改革的内容上,主要是国家有计划地调整价格结构。6年间,以调整农产品价格为重点,进行了6次较大规模的结构调整。同时,对高度集中的价格管理体制也作了某些探索性的改革,主要是逐步放开了小商品和部分农产品价格。在价格形式上,除了国家定价外,出现了国家指导价、议购议销价格、浮动价格、自由价格等多种价格形式。

1984年至1992年:拓展阶段

在这一阶段,价格改革由调放结合、以调为主,转变为放调结合、以放为主。从1985年开始,虽然也对价格结构突出不合理的状况进行了一些调整,但从中央到地方,改革的着眼点都已转变为打破传统的价格管理体制,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放开大批国家管理的品种。主要出台了三次较大的改革方案,放开了大部分农产品价格和部分工业消费品价格,确定了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的合法地位。在价格管理形式上,正式出现了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并存的格局。随着单一的计划价格形式被突破,特别是通过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权限,把市场机制引入价格形成和管理过程,使高度集中的价格管理体制发生了明显变化,市场机制在价格形成中的作用明显加强。

1992年至1997年:攻坚阶段

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发表南方谈话。同年10月,党的十四大召开,确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指引下,国家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大踏步向前推进,价格改革也由拓展阶段进入到攻坚阶段。改革的目标更加明确,就是要彻底破除计划价格体制,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格机制。为此,从中央到地方,大范围地解除了价格管制。

辽宁在全国率先冲破价格改革禁区,先后两次大幅度调整并最终放开了粮油价格。到1994年年末,全省市场调节价的比重,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已达到95%,在农产品收购价格中已达到90.4%,在工业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也达到87.4%。至此,整个价格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市场调节价跃居主导地位。

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我國又发生了新一轮通货膨胀,至1994年年末,辽宁省市场零售价格涨幅达到20.6%,全国达到21.7%,均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高纪录。国家通过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建立价格调控体系,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大幅上涨的零售物价进行间接调控,到1996年年末成功实现经济“软着陆”。它的主要标志是:1996年,国民经济增长8%,而物价仅上涨6.1%。

1997年至2002年:展开阶段

在攻坚阶段的价格改革中,虽然主要通过市场形成价格的新体制框架已经基本构成,但真正使这个新体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是199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可以说,《价格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处理复杂经济关系、调整多方经济利益的一部重要法律。在这部法律中,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基本价格制度,价格工作原则,政府、经营者、消费者的价格权限,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等。《价格法》的颁布,是我国价格改革步入法制化轨道的历史性转折。这一时期,价格改革的主要特点是:全面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价格机制,价格管理从单纯以定调价为主转到“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上来,通过建立价格听证制度,推进价格决策民主化,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同时,在理顺价格体系、整顿市场价格秩序、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

2002年至2012年:提高阶段

2002年以来,在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指引下,价格改革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场取向为原则推向深入。在构建新的价格体系和价格体制的过程中,价格改革紧紧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大了改革力度。这一时期,价格改革的着重点是: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完善以市场为基础配置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运行机制。通过进一步深化能源电力价格,推进阶梯式水价等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辽宁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通过进一步清理整顿涉企收费项目,不断优化投资发展环境;通过进一步疏导民生价格矛盾,努力减轻人民群众经济负担;通过落实各项惠农价格政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通过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实施以量稳价的积极价格政策,确保辽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2012年至今:深化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辽宁着力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形成机制,坚决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灵活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敢为人先、蹄疾步稳,将价格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价格改革本质上是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改革。这几年来,在认真评估风险、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国家最大限度地放开能够由市场形成的价格,减少政府干预。从中央层面看,已经先后放开、下放了约80项商品和服务的政府定价。辽宁结合本地实际,也主动放开、下放了一大批政府定价项目,更好地发挥价格机制在引导资源配置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大幅缩小政府定价范围的同时,国家抓住近几年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有利时机,在妥善处理上下游、居民与非居民、国内与国际关系基础上,区分基本与非基本需求,深化农产品、资源能源、医疗、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逐步建立起能够反映市场供求变化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在农产品价格方面,有序开展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在能源价格方面,稳步推进电价改革,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在医药价格方面,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有序推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开展按病种收费工作;在交通运输价格方面,完善铁路运价形成机制,有序推进民航运价改革。同时,还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定价制度,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以成本为基础的政府定价制度主干初步搭建,在垄断行业价格精细化、科学化监管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初步搭建了垄断行业价格管细管好管到位的制度设计,科学、规范、透明的政府定价制度正在加快建立。随着价格改革的推进,我国已经基本实现了价格管理从政府制定具体价格向建机制、强监管的转变,价格机制在市场机制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在发挥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作用、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等方面的效果不断显现。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了具体部署,并提出了五个基本标准: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在市场经济中,价格居于核心、反应灵活的价格体系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国价格改革的方向,就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中共中央國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辽宁40年的价格改革历程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也是价格改革目标和指导思想逐步明确的过程。40年的价格改革走的是一条渐进式的道路,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对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快速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同时也为今后价格改革引向深入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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