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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数据、算法与垄断

时间:2024-05-04

2018年,我国互联网领域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迈入新阶段,5G、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效应进一步释放,网络空间治理日益精细化。展望2019年,乘着改革开放40周年的东风,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进入质量提升期,互联网领域新技术新产业将加速生态圈构建,网络空间定向精准治理推动互联网发展更加规范。

2019年形势基本判断

(一)互联网和实体经济融合进入提质发展期。2018年,云计算、工业互联网成为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动力,创新应用不断深化,企业上云率达到30%以上,形成了一批行业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2019年,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两张皮”现象将进一步消解,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将步入高质量发展期。

(二)5G商用试验将加速5G产业生态构建。2019年,随着国家5G频率规划方案的制定,以及试商用的全面铺开。运营商、芯片厂商、设备厂商、终端商、互联网公司等步入全面跨界合作阶段,医疗、人工智能、高清视频、交通、教育、工业制造、车联网等领域应用示范将深入推进,5G将进入产业链协同商用和生态竞争全面加速的阶段。

(三)产业互联网竞争进一步加剧

2018年,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相继将产业互联网作为未来发展的方向,在各个领域展开竞争。消费互联网时代正在加速向产业互联网时代迈进。2019年,随着腾讯组织架构调整后成立的云与智慧产业事业群步入正轨,阿里巴巴等互聯网企业在传统产业领域的持续发力,互联网企业加速向传统产业渗透,中国产业互联网发展进入新时期,竞争将更加激烈。

(四)互联网企业加速人工智能布局。2019年,随着《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工作方案》的逐步落实,互联网企业将紧抓政策机遇,进一步加速在芯片、技术、应用等领域人工智能全方位布局。

(五)互联网创业投资进入平静期。回归理性是互联网领域创业投资的必然结果,特别是随着一批互联网企业和投资项目陷入困境,甚至破产,促使投资机构对互联网行业创业投资更加谨慎,不再盲目追逐“风口”。随着国家持续对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的进行政策引导,以及互联网创业企业和项目的价值重塑,资本将更加关注具有合理的商业模式、具有造血功能和致力于技术创新的项目。

(六)网络自媒体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我国自媒体管理早已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构筑了包括《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在内的法律框架。随着国家网信办等部门对自媒体采取分级分类管理,依法严格管理自媒体将成为工作常态。

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数据保护和合规利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2019年随着我国数字经济深入发展,社会对数据开发利用需求的不断增强,数据保护和合规性利用问题仍将十分严峻。

(二)网络平台服务算法亟待加强治理。2018年网络平台算法作恶事件频发。网络平台算法目前处于监管空白区,其带来的社会危害已经开始显现。由于网络平台算法监管处于起步阶段,监管模式尚不清晰,技术支撑能力有限,2019年网络平台算法乱象还会加剧。

(三)中美贸易摩擦增大网信企业“出海”发展风险。中美贸易摩擦本质是两国高科技发展引发的竞争性摩擦,网信科技领域作为高科技发展中战略竞争重点,将成为两国贸易摩擦核心焦点。互联网企业作为我国网信科技发展的引领者,将会越来越受到美国的关注和遏制。随着中美贸易摩擦深入,在关键核心技术严重受制于人、知识产权不健全的情况,我国互联网企业“出海”发展的风险会越来越大。

(四)大型互联网企业市场垄断问题更加凸显。随着我国“互联网+”战略的推进,互联网行业马太效应日益明显,大型互联网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扭曲市场规则的做法日益增多。由于《反垄断法》在市场界定、竞争方式等方面认定没有跟上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互联网行业反垄断措施将难以得到有效落实,2019年互联网领域大型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操控市场的做法还会不断上演。

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网络数据深度治理。加快推进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开放、共享、流通、交易、使用等过程的全生命周期标准化安全管理,出台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指南,以安全管理标准化降低数据泄露和数据滥用风险。

(二)加强网络平台算法深度治理。一是鼓励网络平台服务企业算法代码公开或算法开源,从社会伦理、法律法规、商业合规、技术安全等角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推进算法演进和发展。

(三)支持互联网企业“出海”发展。协助网信企业破除国外市场的政策壁垒,将网信企业在国外市场碰到的政策壁垒,纳入两国外交会谈。支持网信企业家在国际舞台发挥更大作用。建立网信企业“走出去”双边或者多边论坛,为网信企业“走出去”建立国与国之间定期交流协调机制。

(四)加快互联网市场反垄断治理。加强对互联网企业并购、投资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的审查调查,完善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职能,加大对未依法申报以及不配合调查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处罚力度,强化处罚震慑。

(五)加大互联网领域创新创业投资扶持力度。完善互联网创新创业孵化器投资配套,鼓励创客空间同创投机构、融资机构、产品推广机构、市场培训机构等相关产业链上的主体联合共建,为创客入驻提供一站式孵化投融资服务。加大对互联网行业创新创业金融扶持,发展知识产权、数据资产等质押贷款服务,加快推进数据资产化,提升知识产权和数据资产社会价值,为创新创业型互联网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有删节,全文约六千九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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