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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国有企业工会如何发挥“工匠精神”做好工会工作

时间:2024-05-04

刘建梅 汾西矿业工会离退休管理中心

前言

当今社会,国有企业的发展愈加受到国家的重视。工会作为重要的思政教育组织,对于企业内部凝聚力及外部协调具有重要意义,而要在企业中营造出良好的“尊重劳动、尊重技能”氛围还需要工会深入贯彻“工匠精神”。由此可见,对国有企业工会怎样发挥该精神投入工作进行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

1 “工匠精神”的积极意义

“工匠精神”是一种理念,工匠会将自己的“作品”进行雕琢,不断地精益求精,使其获得升华。这是一种专业精神,也是一种追求精神,在当前经济社会及国有企业中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首先,“工匠精神”能有效提高国有企业员工的素质。对企业员工进行该精神的培育,可以有效的将“思想道德”与“专业技能”相结合,能促进员工综合素质的提升。其次,“工匠精神”能加快国有企业的发展。在相关政策中,有关部门已经明确提出要加强创新能力的培育,国有企业作为重要经济体制更应该发挥带头作用,加强创新培养,提升内部凝聚力及创造力。最后,“工匠精神”能有效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通过提升人才及行业的“工匠精神”,能够促进社会的发展,进而发挥出国有企业对经济的积极作用,带动经济社会发展。

在经济体制的改革及经济飞速发展的状况下,工会组织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出来。在国有企业中,工会能够拉近企业与党、企业与员工间的联系,从而保证其内外部环境的安定团结,有助于其长期稳定发展。在具体的工作中,工会需要服务企业及员工,并将实际问题进行收集,反映到上级机关,寻求解决办法,为服务对象“办实事”。而如何将“工匠精神”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提升工作效果是工会面临的主要问题。

2 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发挥“工匠精神”途径

2.1 提升“工匠”意识

“意识”是实践的基础,要想真正做好工会工作,还要提升相关员工的思想认识。工会应该对企业员工采取科学的管理办法,深入贯彻“工匠精神”。一方面,对于工会内部员工来说,应提升自身“工匠”意识,通过加强学习及培训的方式,逐步提升工会成员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巧,强化责任意识,为员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部分地区也有一些新举措。举例来说,2018年,金山区国资委员会就组织当地国有企业工会进行了培训,组织了各直属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等共70余人参与培训,培训中重点强调了工会工作中的“工匠精神”,动员各工会要积极投身到“活力鑫工会”的建设中,整合群众资源,创建“鑫工巧匠”,提升工作效果。此类培训会的召开能大大提高企业工会人员的认识,并使其掌握工作方向,具有很大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对企业员工来说,其只有接受“工匠精神”的指引,从中收获引导和鼓励,才能在个人提升及工作中应用科学的、严谨的创新思想,发挥自身独特的价值,从而为企业贡献出更大的力量。工会应认识到这一点,从自身和企业员工两方面入手,增强“工匠精神”在企业的影响力。

2.2 坚持以人为本工作理念

由于工会工作的特殊性,其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协调各方关系,也就是管理“人”、服务员工,所以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将工会与员工间的距离拉近,这样才能促进“工匠精神”的传递[2]。要坚持以人为本,就要从员工的精神文明入手,切实提高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一方面,工会管理人员应与员工“同乐”。举例来说,浙江省某企业工会就利用工作之余组织企业各个部门的员工参与体育活动,以部门为单位,通过篮球、羽毛球、拔河等活动将员工紧紧联系在一起,部门共同争荣誉,极大的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也丰富了其精神生活。有关企业也可以借鉴这种方法,将工会工作生动化、活动化,在活动中逐渐渗透“工匠精神”,与员工共同享受活动的乐趣。另一方面,工会管理人员要与员工“同思”。工会工作不仅要关注员工的工作状态及劳动权益,还要尽可能的关心其生活,通过嘘寒问暖、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员工生活状态,与之“同思”,及时向党政机关反映企业员工群体中的难点及热点问题,化解国有企业发展中员工的不稳定因素,帮助国家解决民生问题,为企业及国家的发展保驾护航。

2.3 加强工会职能落实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由于发展规模大、部门数量多、所需员工多等客观因素,实际的工会工作存在较大困难。例如,在实际的工作中容易顾此失彼,重视某一部门的管理而忽视其他部门,还会产生只注重大局而忽视细节等问题。这就需要工会管理者发扬“工匠精神”,将工会的工作进行细致划分,强化职能。工会的职能主要包括四方面,分别是参与、维护、建设及教育,要保证工作效果就必须将这些工作进行准确的落实。第一,在参与职能中,工会要积极参与市场经济的立法与监督,对所处国有企业的各项法律的执行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可以发动群众的力量,从员工口中获取信息,切实的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第二,在维护职能中,工会应加强对劳动关系的监督,严格调查企业工作中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第三,在建设职能上,工会应积极发挥自身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员工参与到经济事业建设中,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动力。第四,在教育职能上,工会应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引导其养成正确的、发展的职业及就业观,并能科学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工会只有将这几方面职能充分落实,才能有效发挥“工匠精神”,并感染企业员工,在企业中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提升其工作积极性。

3 结论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应以认识到自身的重要性,从内外部环境两方面进行协调,维护职工权益、保障企业发展,可以通过提升自身“工匠”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工作理念及加强职能作用等方式切实提高工作效果。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管理质量,为劳动者及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维护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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