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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自媒体的伦理治理

时间:2024-05-04

王帅 周海玲

摘 要:伦理治理是自媒体空间治理的必要环节,也是自媒体空间治理的新视域。大学生自媒体野蛮生长、乱象丛生,责任漂浮是大学生自媒体伦理困境的表征,主要表现为责任主体缺位、责任感淡漠、责任行为失范以及责任评价私人化、戏虐化。从“人—技术—世界”的生态关系出发,虚拟生存的大学生群体、自媒体技术的负效应以及社会大气候的镜像呈现是大学生自媒体伦理困局的症结根源。责任伦理是破解自媒体伦理困局的有效途径,也是自媒体伦理治理的着力点。因此,从谁负责任、负何责任、对谁负责、如何负责四个维度,重构大学生自媒体责任伦理的主体、内容、客体和方式,让自媒体回归到健康、有序的良性发展轨道。

关键词:大学生;自媒体;伦理治理;责任伦理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碼:A

1 引言

近年来,随着智能终端与无线网络的普及,自媒体发展势头强劲,呈井喷式增长。挟裹着平民化、自主化、个性化、多元化特质的自媒体与大学生群体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因而迅速俘获了大批学生受众的拥趸与追随,大学生自媒体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所谓大学生自媒体,是以大学生个人为运营主体,“提供与分享关于他们本身的事实、新闻”[1]的个人媒体,是大学生DIY出来的一份张扬个性、表达自我的“产品”。简而言之,就是大学生借助微博、微信等媒介载体,向特定或非特定人群即时发送信息的新媒体。

2 伦理治理:自媒体空间治理的新视域

自媒体是具有私领域属性的网络化媒介环境,是网络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网络世界,“一旦网民把想法发布到网上,就自动变成了公开的、呈碎片状的数字环境的一部分”[2],因此自媒体又兼有公领域的特性。在此意义上,自媒体是一个公私混合的数字化空间。其次,自媒体是现实社会的一隅,是由现实社会延伸出来的虚拟“亚社会”,发生在虚拟世界的越轨行为具有极强的外部性,会对现实世界产生直接影响。也就是说,自媒体空间具有虚实共生的混合特性。基于此,必须对公私混合、虚实共生的自媒体空间进行治理。

自媒体空间治理表面上看,是对新型人造空间的规制,实质上是“网络行为规则生成和虚拟实践有序化的内在过程”[3]。自媒体空间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治理工具多样,包括“法律、道德、市场规则和代码”[4],与其对应的治理方式依次是法律治理、伦理治理、制度治理和技术治理。从治理层级来看,技术治理是物理层的治理,是利用内嵌在代码中的技术规则实现生活样态的范式化,是一种调节性手段,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法律治理和制度治理则是通过外部制定的规则进行规制,是依靠威慑力和约束力强制介入自媒体空间管理。不可否认,自媒体不是法外飞地,自媒体的正常运行离不开规则层的治理。然而,“以‘他律为机制的法治秩序必须转换为以信念、意志、欲望、情感、习惯和本能等为‘自律机制的伦理秩序,才能有效存在。”[5]从这个角度看,必须给自媒体空间治理注入伦理的基因,“伦理治理是一种更重要、更根本的治理。”[6]依此来看,伦理治理是自媒体空间治理的必要环节,也是自媒体空间治理的重要维度。伦理治理为自媒体空间治理提供新的思路,是自媒体空间治理的新视域。

3 责任漂浮:大学生自媒体伦理困境的表征

麦克卢汉认为:“我们塑造了工具以后工具又塑造了我们。”[7]诚然,自媒体在推动信息生产和传播模式更新的同时,也建构了新型社会场景。在自媒体空间,大学生群体创作了海量的内容要素与多元的符号体系,他们以“微小叙事”瓦解道德规范体系,以夸张、恶搞的戏谑手法消解责任概念。总之,在自媒体世界,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视自媒体为责任的荒蛮地带,从而使大学生自媒体沦为“责任自由漂浮”的网络灰度空间。

大学生自媒体的责任漂浮可以从责任主体、责任感、责任行为、责任评价四个层面来呈现。

(1)大学生自媒体责任主体缺位

一般来说,大学生自媒体责任主体可分为个体和群体两类,个体责任主体即大学生个人,群体责任主体则包括政府、自媒体行业和高校等。首先,大学生个人角色意识模糊。在自媒体平台上,大学生对自己所扮演的角色认识不足,往往以“看客”的身份参与信息的采集、发布、评论和转发。在此过程中,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由大学生到媒体人的角色转换。责任依赖于角色[8],对自身角色都没有清醒认知的大学生更谈不上对媒体人角色责任的认同。其次,政府、自媒体行业和高校等群体责任主体则是淡化和隐退的。目前,政府对自媒体专门法律的创建工作仍显滞后,自媒体行业的监管也形同虚设,高校则对大学生的媒介素养教育不够重视。概而言之,大学生自媒体各责任主体均处于缺场状态。

(2)大学生自媒体责任感淡漠

责任感是“承担相应责任、履行各种义务的自律意识和人格素质”[9]。在自媒体场域中,大学生极易产生媒介崇拜,“行为上把接触媒介作为必不可少的日常习惯和日常仪式,心理上将媒介作为极其可靠的经验代理”[10]。长此以往,大学生处于一种“脱域”的状态,极易虚拟生存,主体意识缺失而抛弃责任追求,极易混淆虚拟与现实,淡化道德自律而排斥义务。其主要表现有三:一是无视自媒体公约,把媒介伦理当作儿戏,以草率、敷衍的态度对待自媒体责任;二是认为责任是为己而非为他,在自媒体空间不顾社会责任,任由责任自我化;三是以个人偏好来选择责任、履行责任。

(3)大学生自媒体责任行为失范

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大学生获得了部分在“官方舆论场”中被弱化的话语权。然而,一些大学生轻薄、无畏,为了博眼球增粉丝,罔顾社会公德,在自媒体空间大肆散布暴力、绯闻、谣言、色情等恶俗信息。此外,抄袭剽窃的侵权行为大行其道。大学生自媒体的抄袭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复制粘贴,而是通过颠倒语句、变动段落、照搬逻辑等伎俩进行“洗稿”。大学生自媒体的“洗稿”实质上是一种隐蔽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更有甚者,肆意宣泄情绪。部分大学生以匿名为掩护,不顾事实真相,惯以道德的化身进行口诛笔伐。当然,还有不少学生凭借技术优势,热衷于人肉搜索,打着“道德”的幌子对当事人的信息进行汇总、公示。大多数学生参与网络暴力并非出于理性和正义,多是凑热闹与起哄,从而陷入“非理性的狂欢”之中。

(4)大学生自媒体责任评价私人化、戏虐化

从责任评价标准上看,大学生自媒体责任评价标准相对多元,但过于重视大学生的自由意志。鉴于自媒体运营的个性化,责任评价更多地源自于大学生自身,而缺少他者层面的评价,责任评价标准也多是大学生的主观臆断。在自媒体这个“大熔炉”中,大学生无法用现实社会的道德伦理去规范自己在自媒体空间的行为。因此,大学生在自媒体空间极易责任评价私人化,责任伦理容易受到践踏。从责任评价力度上看,大学生自媒体责任评价力度较弱。大学生自媒体充斥着娱质文化,常用恶搞、自黑等手法进行评判,往往缺乏深度。同时,大学生对问题缺乏独到见解和理性分析,多是搬运“大V”“意见领袖”的观点。

4 人—技术—世界:大学生自媒体伦理困局的症结根源

当前,大学生自媒体消费主义倾向泛滥,格调低俗化、娱乐化,价值取向扭曲,伦理责任式微。总之,“在失去某些强制、他律因素,淡化了社会背景和社会控制的自媒体空间”[11],自媒体乱象此起彼伏、屡禁不止。从人—技术—世界的生态关系出发[12],大学生自媒体的伦理困局无非是媒体人、媒介技术与媒介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可以从主体根源、技术根源、外部根源三个层面入手捕捉大学生自媒体伦理困局的症结根源。

(1)主体根源:虚拟生存的大学生群体

自媒体伦理困局归根结底是媒体人的伦理问题,因为科技只是人体和器官的延伸,“人”才是隐匿于科技背后的真正主体。作为自媒体主力军的大学生多属于“90后”,年级较轻、意志薄弱、阅历尚浅,正经历由青涩到成熟,由他律到自律的过渡,“具有显著的蓄含焦虑与社会逆反性”[13]。在此过渡期,自媒体这个光怪陆离的空间成为大学生时间的窃贼。大学生一头扎进这个虚拟空间,无法自拔,无论是课内,还是课外,都能看到大学生低头“刷手机”。

在自媒体环境中,大学生将生活工具化、手段化,依赖成瘾、沉溺其中,模糊了虚拟与现实的界限,从而放弃现实社会的责任义务。其次,在自媒体场域中,大学生物理身体缺位,身份呈符号化、虚拟化,易产生“脱离肉体的效应”,即在熟人社会被自媒体解构,原有的公序良俗趋于“失效”的状态下,责任所指向的利益需求自我化、功利化,责任所依据的价值观念混乱、扭曲,大学生产生无视“游戏规则”的放任心态,具体表现为正义感漠然、使命感疏离、道德感淡化。加之,大学生自媒体运营私人化,大学生群体鱼龙混杂,个体的生活习惯、价值理念、道德信仰、媒介素养各不相同。在此背景下,自媒体的伦理自律沦为大学生的自为行为,其“把关人”的作用日益弱化。大学生在这种软约束环境下,易将道德伦理、公序良俗抛之九霄云外,进而做出冲破底线伦理的不道德行为。

(2)技术根源:自媒体技术的负效应

与传统媒介相比,自媒体具有匿名性、开放性和互动性等特点,正是这些特点滋生了形形色色的自媒体病理乱象。首先,在自媒体所构建的虚拟空间中,大学生可以隐匿自己的真实身份,使自己处于无标识的蒙面状态,因而极易产生“松绑”的错觉。在“无人在场”的心理暗示下,大学生的“本我”被激发,破坏心理乘虚而入,从而变得自私、功利、贪婪。其次,自媒体是一个“大熔炉”,各色思想、理念杂糅其中,纷繁复杂,“特别是消费主义兴起、泛商品化的风尚,工具理性和物质化生产”[14],大学生在这种多元舆论场域中极易出现价值无法判断的困惑,从而陷入价值选择的“罗生门”。

加之,自媒体“去中心化”特征,主流价值被消解与边缘化,个人主义猖獗,权利意识无限扩张,义务意识则被弃置,进而滋长出急功近利的思想,变得为所欲为。此外,大学生自媒体媒介语言结构呈现为只言片语,即碎片化形态。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大学生“快餐式”的文化体验,但同时助推大学生道德原则和伦理规范认识的片段化。最后,自媒体传播属于节点传播,即在传播过程中,每一个用户都是一个节点,所有节点都参与信息交换与信息反馈。因此,自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已经打破原有的链式传播模式,呈现为“爆炸式传播”或者是“核裂变式传播”。总之,虚拟工具逻辑下的大学生自媒体技术异化,伦理关系失序,既有着更加开放的公共舆论空间,又滋生着情绪化、极端化的风险。

(3)外部根源:社会大气候的镜像呈现

作为虚拟场域的自媒体,是对现实社会的投影与镜像呈现。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期,道德滑坡事件屡有发生,“炫富”“拼爹”、官员贪腐事件频出不穷。这些事件在自媒体空间持续发酵,导致不公平感蔓延,进而为不同群体的敌对、群体内部的分裂埋下伏笔。而大学生群体面临着种种压力,就业压力、学业压力、经济压力、感情压力等,容易产生相对剥夺感,加之受社会大气候负面影响,大学生极易转嫁压力,在自媒体空间宣泄不满与无奈,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大学生自媒体伦理失序事件的发生。

其次,自媒体法规制度建设滞后。在科技的侵染下,自媒体的更迭与进化日新月异,形成了复杂多变、盘根错节的自媒体场域。在此场域环境下,顶层的法规建设难以适应迅速变换的自媒体困局。加之,道德法律的监管能力在虚拟开放的自媒体面前摇摇欲坠,自媒体成为无人监管的“自由场所”。

最后,在市场经济的物化逻辑下,自媒体不可避免地走上迎合观众需求的产业化道路。为了实现资源变现、粉丝变现,自媒体沾染上市场经济的自发性与盲目性。一方面,在“眼球经济”的引导下,自媒体追求感官刺激、寻求“爆点”,热衷于恶俗化、娱质化的信息;另一方面,极端、非理性的群体围观时常出现,容易形成混乱、无序的自媒体生态。

5 责任伦理:大学生自媒体伦理治理的着力点

责任伦理是破解自媒体伦理困局的有效方法,也是自媒体伦理治理的着力点。因此,可以从谁负责任、负何责任、对谁负责、如何负责四个維度对大学生自媒体责任伦理的主体、内容、客体和方式进行重构,让自媒体回归到健康、有序的良性发展轨道。

(1)谁负责任:重构大学生自媒体责任伦理的主体

大学生自媒体是大学生的电子名片,是其相互联系、发表意见、表露情感的场所和空间。大学生对自己在自媒体空间的言行举止负责,这是毋庸置疑的。黑格尔认为,“真正地说,人的真正的存在是他的行为;在行为里,个体性是现实的”[15]。由此可知,人是在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过程中使自己成为主体的。大学生是个人自媒体的“信源”,这就意味着大学生是自媒体运营的主体,因此也就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网络时代的到来无疑是风险社会的催生婆,从实际的历史进程看,风险社会是网络时代不可避免的历史后果。”[16]自媒体关乎人类未来生存发展,因此政府和自媒体行业的网络规则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同时,大学生又在高校的管辖范畴之内,大学生的媒介素养教育是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高校承担相应的伦理责任也是应该的。大学生自媒体责任伦理建构需要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既需要大学生个人践行责任,又需要政府、自媒体行业、高校等群体主体承担责任。只有各主体共同发力,最大限度发挥聚合优势与协同效应,才能打造一个和谐的自媒体生态。

(2)负何责任:重构大学生自媒体责任伦理的内容

哈特在《惩罚与责任》一书中,将责任划分为地位责任、原因责任、义务责任和能力责任四种类型[17]。因此,可以从这四个方面对大学生自媒体责任伦理的内容进行重构。

所谓地位责任,其实质就是角色责任。在自媒体空间,所有主体都要各司其职。大学生要在无人把关的自媒体空间保持慎独与自制。政府要加强主流价值观的宣传,完善自媒体的法制建设。自媒体行业要完善行业规范,加强技术控制。高校则要加强媒介素养教育,唤醒大学生责任感、道义感。原因责任在哈特看来,就是主体对自己过去的行为后果负责。当然,这种责任承担的前提是行为与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因此,大学生要反省自己在自媒体空间的不当言行,及时纠偏,避免在自媒体匿名性的掩护下信马由缰、迷失自我。群体责任主体也要承担自己缺场的不作为责任。

在义务责任方面,哈特强调法律义务责任与道德义务责任,这其实是最低限度的伦理责任。在自媒体空间,一方面要坚持无害、公正、相互尊重和可持续发展的底线伦理要求;另一方面要建立长效性的法律规范体系。能力责任,则是归责的必要主体条件,主要包括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在自媒体空间,要提高大学生的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提高大学生的预见力和控制力,从而加强大学生的公德感和道德判断能力。

(3)对谁负责:重构大学生自媒体责任伦理的客体

从时间上看,责任伦理既关注“现时”,又重视“遥远的未来”。就“现时”而言,驰聘在自媒体空间的大学生要保持价值自觉,养成崇高的网络德性,从而尽己之责。就“遥远的未来”而言,“局部的、个体化的风险在新媒介的作用下变得扩大化、普遍化,进而变得政治化、社会化。”[18]自媒体时代,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更高,破坏性更大。因此,大学生自媒体要树立共生共存理念,把共生共存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前提,要谨慎行事,切不可滥用权利。既要维护目前活着的人的利益,又要兼顾未来的人的利益,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个宜居的生存环境。

从空间上看,责任伦理具有层次性,既要对自我负责,又要对他人、社会负责。在自媒体空间,大学生要提高自律意识,不做“低头族”,要对自己的身体与心理健康负责。同时,要牢固树立和谐发展理念,与他人和谐相处,从他者角度思考问题,坚持对他人负责。此外,还要坚持整体伦理观,不违反社会公德,不损害人类社会的整体利益,坚持可持续发展,保证自媒体生态圈的洁净、有序。

(4)如何负责:重构大学生自媒体责任伦理的方式

一般来说,责任的实现需要经过认知、内化和践行三个环节。首先,大学生要对自媒体责任伦理有一个清醒的认知,既要对其内容有深刻见解,又要对其客体有准确判断。加强自媒体责任伦理知识教育,强化大学生对自媒体责任伦理工具层面和价值层面的双重认知,从而避免自媒体责任越轨行为发生。

其次,责任认知是责任内化的前提。大学生对自媒体的责任认知会转化为内在的责任认同和责任自律,从而导致大学生责任感的生成、累积与强化。通常来说,责任认知越深入,责任感就越强烈,而责任感越强烈,责任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最后,责任的最终实现需付诸行动,“更高的道德观点在于行为中得到满足”[19]。在自媒体空间,大学生的责任认同与责任感要外化为具体的责任行为。因此,大学生要在责任认同与责任感的引导下积极投身责任实践,在交往互动中践履责任,从而真正地修复自媒体环境,滋养自媒体生态。

6 结束语

当前,大学生自媒体野蛮生长、生态恶化、乱象丛生。部分大学生在自媒体场域价值迷失、精神困顿,以“刻奇”来达成自我表露的心理诉求,使自媒体成为污浊之地。大学生自媒体的生态和谐关键在于自媒体空间治理。伦理治理是自媒体空间治理的有效途径之一,它通过责任伦理的建构破除自媒体乱象,进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健康有序的自媒体空间。具体来说,是以大学生及其利益相关者为主体,以地位责任、原因责任、义务责任和能力责任为内容,以活着的人和未来的人、我者和他者为客体,以认知、内化、践行为方式,形成一整套责任伦理体系。总之,在技术进步、媒介更迭的时代背景下,要想营造文明有序的自媒体生态,必须引入伦理治理框架,建构责任伦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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