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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名“准检察官”为承诺背书

时间:2024-04-23

林中明

今年3月,正在进行检察改革先行试点的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上海市优秀公诉人李永蘅,离开了她心爱的公诉岗位调任办公室副主任,她将失去检察官的法律职务。李永蘅这次岗位调任源起于上海司法改革中的一项新制度规定,法官、检察官实行“一方退出”的职业回避。李永蘅的丈夫是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按照司法改革试点新出台从业任职回避规定,夫妇两人有一方必须退出目前的任职岗位。据了解至6月底,上海全市约1600名拟遴选入额的检察官均签署了入额承诺书,为自己遵守职业操守和任职回避等承诺背书。

君子要避“瓜田李下”之嫌

中国之古就有“瓜田李下”之说,是指经过瓜田不可弯腰提鞋;经过李树下不要举起手来整理帽子,比喻避免招惹无端的怀疑。古人强调正人君子要顾及言谈举止,风度礼仪,还要主动避嫌,远离一些有争议的人和事。当代的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回避更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前提,尤其是司法改革探索办案责任制度,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将成为常态,如何防止司法人员办案“任性”?

今年4月上海市委政法委、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出台《关于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以下简称《六条规定》),在对上海的法官、检察官的政治纪律、职业言行、社会交往、办案纪律等作出规定外,对法官、检察官的从业任职回避作出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配偶在本市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在本市从事前述职业的,应当实行一方退出。”这一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职业回避制度在出台前经反复推敲修订,相关部门领导多次邀请包括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座谈,走访律师协会听取意见。市委政法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包括法官、检察官等相关人员的意见,还参考了相关国家、地区对司法人员管理的做法。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旭在市检察院党组会上,强调要坚决落实《六条规定》,这是建设一支高素质检察官队伍的重大改革,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基石。上海市检察机关作为全国检察改革试点先行单位,在改革探索中,要把从严管理检察官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由之路,更加注重检察官职业道德培养,更加严格检察官职业行为监督,更加从严查处检察官违反《六条规定》的行为,让《六条规定》在培养人、管理人、处理人等各方面发力生威。

2003年本科毕业进入检察院的李永蘅在谈起自己的职业愿景时说,作为一名从事公诉的主任检察官,对出庭指控犯罪维护社会公正怀有非常崇高的职业荣誉感,徐汇区检察院是检察改革先行试点单位,最早实施这项制度,动员后自己虽经短暂的纠结,但还是感到,这是对司法人员的特殊要求,可以理解、应该支持。

实施有细则 筑牢“防火墙”

《六条规定》一发布立即引起司法界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上海的各级检察机关开展了《六条规定》学习教育月活动,市检察院陈旭检察长对此进行部署,把《六条规定》列为所有检察人员培训内容,所有入员额检察官、遴选入员额检察官都要参加相关课程培训。市检察院还派出相关负责人到基层检察院做《六条规定》专题讲解。在紧跟着出台的《上海检察机关检察官从业规范(试行)》中,已将《六条规定》内容全部纳入其中,成为检察官入门前就明确的一项铁定要求,并配套印发《上海检察机关关于严禁检察官违反任职回避规定,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和检察官配偶在本市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实行“一方退出”的实施意见》。在检察官和相关职业之间建立起一道“防火墙”,从制度层面确保检察官廉洁从检。

市检察院在实施意见中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检察官选择一方退出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自退出一方辞去原有工作并完成业务清理后,可以依条件任职领导干部或纳入、遴选为员额管理的检察官。不选择一方退出的,应调离领导岗位和业务部门工作,原有法律职务可予保留,按司法行政人员进行管理。实施意见还规定有“一方退出”情形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主动报告,明确本人的选择;未提出选择申请的,各级检察院为其办理职务变动、岗位调整手续。实施意见特别规定了违反规定的处理,明确对有隐瞒配偶、子女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规避本规定的;拒不服从组织调整或者拒不办理公务交接的;应主动提出退出岗位申请而不提出的;其他明显不当行为的等五种情形,应当报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后,按法定程序提请免去法律职务,并追究相应责任。检察官助理均参照实施意见执行。在上海市检察机关《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纳入员额管理检察官遴选工作方案》中,已将违反《六条规定》情形列入禁止入额范围。

63名检察官践行“一方退出”

实施“一方退出”制度,不仅影响检察官本人,也影响到检察官的配偶甚至家庭,原有的职业规划要改变,家庭经济收支平衡会打破,改革真正触及了检察人员及家庭的利益,也考验着涉及人员的理解与支持。在浦东新区检察院共有9名检察人员涉及“一方退出”,其中3名是中层干部,这9名检察人员与配偶商定后均选择检察官一方任职回避。在采访中该院公诉处副处长朱建军毫不掩饰对妻子职业能力的赞赏。他说,在遵守硬性规定的前提下,我们相互尊重商量后认为,妻子做了20多年律师,还曾在律所、律协、青联担任多项职务,职业发展小有成就,现在人到中年,如果放弃律师职业实在是太可惜了!于是朱建军改行去了院政治部。

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副处长韩孔林是个2003年从政法院校毕业进入检察机关的青年检察员,有着法律硕士学历的他在检察机关从业13年,既有一线办案的经历也短期从事过行政工作,小韩曾经为自己能成为一名执法的检察官而自豪,毕竟这是自己选择学法律时的理想目标。司法改革试点后,案件管理部门的检察人员因属于检察官序列,小韩也因妻子是执业律师而面临着“一方退出”的问题。小韩因为妻子曾经为解决两地分居而辞去在江苏老家的职业来到上海,靠着勤奋努力完成司法考试取得律师从业资格成为一名在上海执业的律师,事业也是正在发展时期。但最终小韩的妻子选择了退出目前的执业律师岗位,改做行政工作。在接受采访时,小韩说检察官与配偶选择哪一方退出没有对错之分,因为司法公信力需要职业回避,所以只能有一方保留在岗位上,为了提升司法公信力,这将是一项长效机制,作为一名检察人员应该充分理解、顾全大局,今后“一方退出”是常态了,或许今天检察官一方退出、或许明天律师一方退出,大家就可能更容易理解了。截止2015年7月初,全市检察机关助理检察员以上具有“一方退出”情形的共有63人,其中检委会委员及检察员37人,助理检察员26人。他们中有49人选择本人一方退出,占总数的77.8%。有14人选择配偶等另一方退出,占22.2%。选择检察人员本人退出的49人中,有6人原本在司法行政部门,有10人已由办案岗位调司法行政部门,有32人拟由办案部门调司法行政部门,有1人拟调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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