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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上牌捣鬼 假完税证吞税

时间:2024-04-23

杨云

上牌已经4年的车辆年检没通过,车主被告知车牌作废了,一连串相似的遭遇发生在十几个车主身上,疑团指向4s店。与此同时,陕西的车管所发现好多辆车子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是虚假的,因此取消了由此颁发的车牌……

车辆上牌过程中到底“谁”在捣鬼,这一切都是怎么发生的?

警税联手 发现车购税“猫腻”

“说实话,这些伪造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太逼真了!我们把它们与真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对照检查,也没看出什么问题来。”办案人员请来专业人士鉴定,专业人士如是说。

2014年初,陕西省某市税务部门在对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过程中,通过与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后,发现有些车辆登记注册数据与完税车辆数据不符。

工作人员通过调用车购税征收系统电子数据,并且逐一翻阅了纸质的档案文件,逐步排除了一个个疑点,最后发现有斯柯达明锐、大众、朗逸等十几辆2010年4月至6月期间登记注册车辆存在嫌疑。根据这些车登记注册时所使用的车购税完税证明号码在车购税征收管理系统中查询,发现使用该号码的完税证明记载的车辆信息不同。

工作人员敏锐地感觉到,其中存在重大犯罪嫌疑,需要进一步取证核实,便立即向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为了不惊动犯罪嫌疑人,分管领导利用业务往来的机会,到公安车管部门初步查看了档案,发现这些车辆极有可能是使用伪造的车购税完税证明办理了车辆登记注册。

迅速,相关工作人员和负责同志再次来到陕西某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处,请公安车管部门协助调查,得到了公安车管部门的大力协助和支持。根据调阅车籍档案内的全部资料,确定这十几辆车登记注册时使用的车购税完税证明属于伪造。涉嫌偷逃车购税税款共9万余元。工作人员当即对该些车辆车籍档案相应的内容进行取证,并由公安车管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确认。根据取得的证据,公安车管部门锁定嫌疑车辆档案,使其无法进行转出、过户、检测、年审等。

代理人捣鬼:车行、车主不知情

一经锁定嫌疑车辆车籍档案,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立即着手准备向嫌疑车所有人开具追缴通知书。但是该车车主是以暂住证在陕西某市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其暂住地址不确定,追缴税款有一定的难度。

正在这时,峰回路转,一家车行的经理和主管业务人员来到了办税服务厅,主动要求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原来,工作人员送达锁定嫌疑车辆档案的公函到公安车管部门的时候,该公司的经理刚好在场。这位经理了解情况后,非常重视,赶紧来到了办税服务厅。

据了解,该车的车购税申报是该公司委托某代理人办理的。他们没想到该代理人没有按规定缴纳车购税,而通过不正当手段,使用伪造的车购税完税证明,侵吞了用于纳税的钱款。代理人捣鬼,该车行以及车主都不知情。直到这次碰巧听到了税务部门要锁定车籍档案的消息,他们才知道着了别人的“道儿”。

不久之后的一天上午,又有一名纳税人赵先生前来咨询。原因是几年前买的一辆丰田轿车,却在年检时受阻,该纳税人便前来了解情况。当赵先生了解到,原来当时办理牌照所使用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是伪造的时,赵先生懊恼地说:“现在才知道,以前交的是假税,现在还要交真税。”

就在赵先生转身离去的一瞬间,突然,工作人员心中闪过一个念头,赶紧又问了一句:“当时您是委托哪家车行办理的纳税申报?”纳税人说好像是一家叫“××”什么的车行。工作人员心头一动,最近这几辆使用伪造完税证明偷逃车购税的轿车,均由上述那家车行代理申报纳税,这很可能是由同一个代理人办理的。经过严密的侦查取证,果然不出所料,这批出现问题的车辆牌照的办理都是出自名叫高彦彬、李国强两人之手。经车行及相关纳税人报案,警方很快将两人予以控制。

虚构纳税事实 贪心代理私分客户税款

时间回到2010年年初,作为负责代理多家车辆销售4S店为客户上陕西某市地照事务的陶艺明,主要联系一个叫高彦彬的人,委托他负责为客户代办注册外地车辆牌照。陶艺明将客户资料及一系列材寄送给高彦彬,还会通过银行转账将上牌费用转给高,由高负责注册陕西某市上牌业务,待上牌结束后,高彦彬会将牌照及一系列材料等寄还,由陶艺明交给客户。陶艺明和高彦彬合作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合计为60余辆车子代理了上陕西某市牌照的业务。彼此产生了较为信任的关系。

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高彦彬经他人介绍认识了陕西某地中介李国强,考虑到当地人在本乡本土交际广、关系多、人头熟,办事比较方便,高彦彬便请李国强替自己在当地办理车辆牌照注册。

2010年3月份的一天,高彦彬按照事先的约定前往西安与李国强联系办理车辆上牌注册手续事宜,在二人见面的过程中,李国强对高彦彬谈到自己在陕西当地的关系好得不得了,甚至不用交税,也能先把车辆牌照办出来。

高彦彬听了以后觉得李国强路子很粗,同时又想到,照李这么说,不用交税也能先上牌,如果用假的完税证明把车辆牌照办出来,就可以在不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情况下拿到车辆牌照,这样的话自己就能截留客户预付的购置税税款并占为己有,而且由于是异地上牌,客户自身很难察觉,也就相应地降低了风险。于是,高彦彬把自己的想法向李国强和盘托出,李国强一听觉得颇为心动,并且拍着胸脯说“这对我们来说是小事情。”

而就在几天前,高彦彬的一位朋友沈女士打电话找到他,问他能否帮忙办个好的车牌号。沈女士的儿子刚买了辆“奔驰”,想上一个尾号为“888”的陕西某市牌照,还说钱不是问题。根据高彦彬的要求,沈女士第二天就往其银行帐户打进了1万余元。

高彦彬和盘向李国强讲了沈女士的上牌要求,二人一拍即合,决定采取找人制作虚假完税证明,异地办理注册手续,骗取车辆牌照的方式,私分沈女士的预付税款。

回到上海以后,高彦彬随即电话联系假证制作团伙,先后伪造了10多份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和发票,然后把相关客户提交的代办材料和这些假的完税证明通过快递的方式交给李国强,李国强在拿到客户材料和假证明后,违规在当地办理了车辆牌照注册。高彦彬拿到车辆牌照交给客户后,即与李国强按照事先的商定,截留了客户预先支付的车辆购置税税款并进行了私分。

经公安机关查明,高彦彬和李国强在2010年3月至2010年5月期间,通过提交虚假车辆完税证明材料,骗取外地车辆牌照,截留私分客户车辆购置税款共计9万余元。

诈骗罪还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证罪

被告人高彦彬、李国强在为客户代办车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联系假证制作团伙,采用了伪造假的完税证明及稅务发票的方式,虚构已经缴纳税款的事实,向客户隐瞒了未实际交税的事实,骗取了车牌,并侵吞了车主缴纳的税款。虽然表面上几名车主没有损失,只是让国家损失了税收,但案发后,涉案车主仍需补交税款及滞纳金,故涉案车主最终仍是损失了钱款。

而高彦彬、李国强伪造假证、假发票是为了骗取税务机关、涉案车主,顺利侵吞钱款的手段,是整个诈骗行为中的手段行为,目的还是为了骗取巨额车购税,所以构成诈骗罪是无容置疑的。而且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为五万元,高彦彬、李国强的犯罪数额已在五万元以上,所以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

近日,贪心代理高彦彬和李国强因诈骗罪被闸北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两人的家属退赔了全部诈骗款、款项利息等25万元,高彦彬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李国强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检察官提示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车主图方便、图快、图“便宜”的心理,以代办车辆登记为名,用伪造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骗取侵吞车主缴纳的税款,大肆牟利,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更给不明情况的购车者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

在此也提醒车主,在办理车辆入户前,应该自行到车辆购置税征收窗口申报纳税,而不要盲目交由中介代理机构或人员代办车辆入户手续,以免上当受骗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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