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闸北区人大工作研究会课题组
随着互联网络的飞速发展和日益普及,网络已经成为我国民众讨论公共事务、表达意见、进行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的公共平台,网络参与也成为一种新的重要的政治参与方式。因此,如何迎接网络参与的挑战,增强地方各级人大制度的适应性和张力,推动人大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促进民主政治的良性发展,是地方各级人大面临的重大任务。
一、公民网络参与对人大制度发展产生的正能量
1、公民网络参与改变了人大收集整合民意的传统模式,促进了人大决策民意来源的多元化和便捷化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根本性、制度性的民意表达、采集与整合渠道,网络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人大传统的民意聚合的模式。网络推动了人大与公民、代表与公民的直接对话,网络民意成为了各级人大决策的重要考量。近几年来,许多地方人大利用自身网站或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民意调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实行开门立法,已成为比较成熟和普遍的做法。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网络“两会”调查,对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等公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展开讨论,发表意见,网络也成为很多人大代表收集民意的重要手段。网络的便利性、互动性,架起了人大与公众、代表与选民之间的相互沟通和对话的电子桥梁,扩大了民意基础,增强了决策的民意合法性。
2、网络参与增强了公民的民主精神和政治沟通能力,增强了人大制度改革的内在动力
网络扩大了公众的信息交流选择机会,公众可以凭借网络与不同群体、阶层交流,可以顺畅地访问政府等公共机构,还可以在各个电子论坛中进行平等自由的思想交流,公民在交流过程中获取了丰富的政治信息,这种以充分的信息为基础的平等而开放的政治交流,开阔了公众自身的视野,加强了公民的政治沟通能力,提高了公民的民主素养,并渐渐内化为公民的一种价值观念,使他们对什么是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在交流的实践中越发深刻领会。进而对作为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和民意代表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前所未有的创新冲动。
3、网络参与推动人大信息的公开,激发了公民参与人大工作的兴趣,促进了人大的民主性
网络传播信息的快捷性和传播成本的低廉性,激发了公众获取更大量信息的欲望,各级人大都纷纷通过网站向社会展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种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情况,将常委会会议的文件,决议、决定和公告和日常工作信息等及时上网公布,为社会知情人大、了解人大工作提供大量真实、重要的信息,增加了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公民通过网络了解人大信息,反映情况,直至发表意见,参与决策,增强了公民参与的价值感与主人翁意识,增强了公民对人大的亲近感与信任,进一步激发了公众的参与热情和民主意识。
二、网络参与对人大制度发展的挑战
1、网络参与的不均衡性和非理性对人大民意整合的民主性提出了挑战
从互联网的用户数量来看,上网率并不是100%。这一问题在我国的高龄群体和农村人口中相当突出,学历和职业的不同也影响了网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网络参与的不均衡性,削弱了网络民意的民主性,给人大网络民意整合的民主性带来了挑战。同时,由于网络信息庞杂浩繁,人们在解读、选择信息时,往往得出并非完全准确的、带有情绪性的非理性结论,而这些带有情绪性的结论,通过网络的迅速传播,容易形成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当消极的“群体极化”占据话语权不断得到增强,将造成强大的非理性政治舆论压力,极大影响到正确的舆论导向,给人大准确反映民意,依法行使职权带来严重干扰。
2、网络参与的开放性使主流政治文化受到冲击,对人大制度的认同产生影响
在互联网中各种政治主体、政治思想、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并存,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这些多元的政治文化既相对独立,又相互碰撞、相互交融、相互滲透,网络已经成为西方国家推行“文化霸权主义”和“文化殖民”的重要工具,人大如何凭借自己国家权力机关的优势,引导并培养理性的网络公民政治文化,显示人大制度的价值,增强网民对我国人大制度的认同感,是网络时代人大需要面对的一项重要任务。
3、网络参与的直接性对人大代议民主职能发挥带来挑战
民主制有直接民主制和间接民主制,网络技术的即时性、快速性带来了网络参与的便捷性和互动性,使得社会各政治主体之间可以借助网络进行更为广泛的政治沟通和交流,网民不需要代理就可以通过网络直接表达自己的诉求,这种大规模的直接性的网络参政对人大的代议民主产生了冲击和挑战。人大代表负有为民代言之责,网络参与的直接性冲击着代表的代言角色,如何为民代言履行职责,体现出自己参政议政的独特优势成为网络时代每一个代表必须思考的重大问题。尤其近几年来,网络舆论监督快速发展,已成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只重要力量。网络舆论传播的特点,使网络意见在短时间内产生放大效应,对公权力机构形成较大的意见压力,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受到网络监督的挑战,在网络直接参与的冲击下,人大如何高效行使职能,树立权威性是面临的一大挑战。
三、网络参与视野下地方人大制度的创新
公民网络参与的扩大化,要求必须创新人大制度,拓宽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渠道,提高我国人大制度的适应性,强化人大制度的吸纳能力和规制能力,把网络参与纳入到正常的政治参与轨道中来,促进人大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1、创新人大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是公民参与政治的基础和前提,而获取政治信息本身也是一种政治参与。网络为信息的公开和获取提供了快捷而直接的途径。2007年我国颁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到了法制化轨道,但迄今人大还并没有就人大信息公开作出立法的规定,因此,地方各级人大要以网络为平台,加强探索,建立具体的可操作的实质性强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载体,逐步实行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条件成熟时,应从法律层面对人大信息公开作出明确的制度设计。
2、创新民意收集、整合、反馈制度
人大制度是我国反映民意,解决利益矛盾,进行民意整合的最重要制度化渠道,传统上人大主要通过代表反映民意,网络参与的兴起改变了这一传统方式,要求人大创新民意收集、整合、反馈制度,多渠道地利用网络收集民意。要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专事负责网络民意的收集、整合和反馈,采纳较真实、与公共利益相关的建设性内容。要密切关注各种论坛尤其是本地论坛里的民情民意,了解本地公民的诉求,掌握本地公民对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民生等方面关注的热点,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建立一套登记、交办、反馈制度,定期责成有关人员或部门予以答复、落实,并将结果网上公布。
3、创新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要倡导人大代表充分利用网络,在履职方式方法上进行探索创新。鼓励人大代表通过博客、电子邮箱、聊天室等信息传输工具同选民建立及时的、相互的、个性化的思想、信息交流,人大常委会可以在网上组织代表定期向选民述职,让选民在网上评议,与代表对话,还可以在网络上公开代表的建议、议案,接受公众舆论监督。要指出的是,人大代表联系选民还必须坚持传统的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以广泛听取民意,对网络上的言论更需要科学分析,理性对待,决不能简单地以网络民意代替民意。
4、建立健全人大与网民的对话机制
目前,从全国人大到地方各级人大机关大都建立了开放式网站,但多数情况是单向地发布信息,没有网民的互动性实效参与,难以吸引公众。因此,地方各级人大需要拓展网站的互动空间,如通过设置访客留言、在线论坛、聊天室、在线问答等栏目来实现网站的互动性,以增强网站的公信力、吸引力和影响力。并不断建立健全各项机制,保证互动栏目的制度化长效运作,把网络民意有效地纳入到人大决策的視野中,增强公民参与的政治效能感和对制度的认同。
5、创新人大监督制度
网络舆论监督以其解决问题的快捷性和效应性对人大监督带来了挑战和压力,人大应就网络参与的兴起在监督职能上充分实现与网络的对接,借助网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现监督方式方法的创新并予以制度化。应充分重视并利用好网络舆情以拓展人大监督渠道,对网络舆情进行客观细致的分析、综合,开发监督信息资源,及时发现本地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将这些问题列入人大监督信息资源库,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人大监督的议题;就网络热点事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组织人大代表调研,启动监督程序,就有关事项要求有关部门报告,进行专题询问直至质询,从制度上、源头上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以人大监督的高效性和权威性回应网络民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的情况诸如监督项目、监督过程、监督结果等信息都应当通过网络予以公开,将监督工作置于网民监督之下,顺应网民监督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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