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赵丹
摘要:机动车尾气中存在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固体悬浮颗粒物(PM)等有害成分。文章通过对辽宁省机动车保有量现状和不同排放类型的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的分析,提出了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关键词:机动车尾气;机动车保有量;污染物;尾气排放;排放标准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31-0070-02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6.31.036
1 概述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机动车数量大幅度增长,2014年全省机动车保有量比2010年增加了48%。机动车尾气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等大气污染的重要成因,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很大,已经成为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防治机动车污染正在成为当前及今后城市大气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
2 机动车尾气的主要污染物
机动车尾气污染是指机动车燃料不能完全燃烧时,排出的尾气对大气造成的污染。机动车排放的尾气,除了氮气和氧气以及燃烧产物二氧化碳、水蒸汽为无害成分外,其余均为有害成分,由于机动车尾气的排放主要在0.3~2m之间,正好是人体的呼吸范围,对人体的健康损害非常严重。
2.1 一氧化碳(CO)
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有毒性,成分比较稳定。一氧化碳是机动车燃料不完全燃烧的产物。当汽车负重过大、慢速行驶时或空挡运转时,燃料不能充分燃烧,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会明显增加。当一氧化碳经呼吸道进入血液循环系统后,就会危害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它引起的公害被称为汽车的第一排气公害。
2.2 碳氢化合物(HC)
汽车尾气的碳氢化合物来自三种排放源。对一般汽油发动机来说,约60%的碳氢化合物来自内燃机废气排放,20%~25%来自曲轴箱的泄漏,其余的15%~20%来自燃料系统的蒸发,主要含有甲烷、乙烯、丙烯和乙炔和苯等有机物。当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在太阳紫外线的作用下,会与氧化氮起光化反应生成臭氧、醛等烟雾状物质。它不仅危害人与动物,而且会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严重影响农作物的生长,使农作物减产。它称为汽车的第二排气公害。
2.3 氮氧化物(NOx)
氮氧化物是一氧化氮及二氧化氮的总称,氮氧化合物是在内燃机气缸内大部分气体中生成的,氮氧化合物的排放量取决于燃烧温度、时间和空燃比等因素。从燃烧过程看,排放的氮氧化物95%以上是一氧化氮,其余的是二氧化氮。氮氧化物还是产生酸雨和引起气候变化、产生光化学烟雾的主要原因。它已经成为主要的汽车排气公害之一。
2.4 固体悬浮颗粒(PM)
汽车尾气中的颗粒物(PM是PM2.5和PM10总称),一般是由直径为0.1~40μm的多孔性炭粒构成。固体悬浮颗粒的成分很复杂,并具有较强的吸附能力,可以吸附各种金属粉尘、强致癌物(如病原微生物和苯并芘等)。颗粒物随呼吸道进入人体肺部,以不同方式滞留在呼吸道的各个部位,导致呼吸系统疾病。颗粒物也已成为主要的汽车排气公害之一。
3 辽宁省机动车保有量及污染物排放量现状
3.1 2012~2014年辽宁省机动车保有量情况
2012~2014年全省机动车保有量分别为630.8万辆、691.1万辆和747.6万辆,同比前一年保有量,分别增长了12.2%、9.6%和8.2%。其中汽车保有量连年增长分别为414.2万辆、472.1万辆和534.7万辆,增长率分别为19.5%、14.0%和13.3%;低速汽车(农用车)保有量连年下降,摩托车保有量先增后降。
3.2 按排放标准划分的汽车保有量现状分析
2012~2014年全省汽车保有量中,国Ⅰ前排放标准汽车保有量分别为37.1万辆、31.6万辆和31.1万辆,国Ⅰ排放标准汽车保有量分别为56.1万辆、53.4万辆和56.7万辆,国Ⅱ排放标准汽车保有量分别为71.7万辆、69.4万辆和74.1万辆,国Ⅲ排放标准汽车保有量分别为198.2万辆、227.8万辆和238.7万辆,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汽车保有量分别为51.1万辆、89.9辆和134.1辆。国Ⅰ前排放标准汽车保有量占比连续三年同比下降,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汽车保有量占比先增后降,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汽车保有量占比连续三年不断增加。
3.3 2012~2014年辽宁省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2~2014年全省机动车一氧化碳(CO)排放量分别为122.50万吨、121.0万吨和121.3万吨,碳氢化合物(HC)排放量分别为16.66万吨、16.0万吨和16.0万吨,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分别为27.86万吨、26.5万吨和25.5万吨,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为3.04万吨、2.7万吨和2.6万吨。其中汽车是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一氧化碳(CO)和颗粒物(PM)超过90%,氮氧化物(NOx)和碳氢化合物(HC)超过80%。
3.4 按排放标准划分的汽车污染物排放现状分析
2012~2014年全省汽车一氧化碳(CO)排放量分别为115.40万吨、114.5万吨和115.4万吨,碳氢化合物(HC)排放量分别为14.32万、13.9万吨和14.1万吨,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分别为23.66万吨、22.3万吨和21.6万吨,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为2.76万吨、2.4万吨和2.4万吨。其中国Ⅰ前排放标准汽车的四类污染物排放量占总量的近40%,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汽车的四类污染物排放量仅占总量的3%左右。随着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汽车污染物排放量均大幅减低。
4 结论与对策建议
4.1 结论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平均以每年10%的速度迅猛增长,机动车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以逐年小幅度下降的趋势减少。
我省的汽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平均在15%左右,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汽车的增长量尤为突出,增长比率达50%以上,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仅占总量的3%左右;国Ⅳ前排放标准汽车的保有量逐年下降,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虽也有逐年降低的趋势,但仍是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者。
4.2 对策建议
国Ⅳ前排放标准的汽车大多是黄标车和车况欠佳的老旧车辆,因此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提高新车排放标准,可以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据统计和计算,目前一辆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Ⅲ汽车或28辆国Ⅳ汽车的排放量。应严格执行汽车报废制度,对超过年限或尾气不能达到标准的汽车,坚决予以报废。对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发放环保标志,不得上路行驶。
同时,还应完善机动车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明确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在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工作中的职责、职能,建立健全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协调机制。开展新车的环保一致性查验,完善机动车环保检验与维修(I/M)制度。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能力建设,强化对环检机构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
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政府的支持,还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支持和配合。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需要综合运用经济、社会、法律、行政的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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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成涛.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现状分析及其对策[J]. 科学时代,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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