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胡瑞雪
摘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作为国际招投标通用做法,正在我国逐步推广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在招投标工作中仍有许多风险,文章从招标方和投标方不同角度进行风险分析,并且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清单计价;招标风险;串标风险
中图分类号:F5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4-0003-02
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不断完善,加快了我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步伐。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就是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向国际惯例靠拢的重要改革步骤。在目前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健全的过渡时期,工程量清单报价方法比较好地解决了政府管理与激励市场竞争机制二者之间的矛盾,有效地将计划经济体制下预算编制办法与市场经济体制下对投标报价市场化的要求相结合。
一、工程量清单招标中招标方的风险
招标方风险也是业主风险,主要是指业主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可能遇到的会损害自己利益的各种因素。
(一)编制清单风险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中,由于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清单中所列项目既要简明,又不能漏项。在清单招标中,量价分离,招标方承担的就是“量”的风险。在实际工程中,由于编制清单的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经常会出现清单编制不完整、漏项、留有活口等问题,对下一步的造价控制带来很多麻烦。显然,编制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目前工程清单计价模式使得工程量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如果代理公司算出的量少了,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会提出,核实后会予以调整。如果量多了,施工单位便隐瞒,而业主难以发现,所以多的工程量的风险就由业主承担了。
(二)投标单位过度低价竞争,拖延了进度,增加了投资控制难度
尽管现行《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报价应“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但往往由于评标时间短、工作量大、投标单位个体成本难以掌握、评委专业素质及个人主观因素等问题,评委难以判定或不愿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成本投标,特别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往往演变成绝对最低投标价中标,造成超低成本竞争。这时施工单位就会在施工中通过拖延工期、中途退出、强行索赔、降低质量标准等方法逼迫业主承担多余费用,给业主带来工期、投资的失控。
(三)串标风险
投标单位的串标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是几个投标单位共同串标,有的是一个投标单位拿着多家投标单位的资质分别投标串标等,不仅扰乱建筑市场,而且对业主的投资控制和施工管理带来很多麻烦,轻者导致业主招标失败,重者较大地增加了工程造价,使业主投资风险加大,甚至会导致项目投资的失败。
二、招标方规避风险的对策
(一)招标前进行图纸审查优化
施工图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重要依据,由于工期紧,图纸一设计出来就用于招标,设计是否合理、有无重大漏项或图纸优化程度如何心中无底,容易引起实施过程重大变更导致索赔。因此,应采取在招标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或有关专家进行施工图审查,重点审查图纸是否符合设计方案的要求,是否有明显的漏项或错误,是否有进一步优化的可能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形成会议纪要经设计认可后纳入招标范围,以使施工图满足业主功能最合理、投资最节省的要求。
(二)编制严谨的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专业性强,内容复杂,对编制人的业务技术水平要求高,不仅要掌握工程计量的知识,同时。对建筑构造、结构以及施工工艺等都必须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只有这样,才能对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进行完整清楚地描述。因此,在招标活动中,业主应委托实力强、信誉好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编制。现阶段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一般要求具备完善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对工程数量应认真细致地进行计算,力求准确,防止漏项、少算或重复计算,对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进行完整清楚的描述,只有这样才能编制出严谨的工程量清单。
(三)“两编一审”确定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前公开标底、投标单位自行报价
“两编一审”是指同时委托两家造价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和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经组织对照审查后以其中一家工程量清单作为基准进行修正,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随招标文件发往投标单位;同时两家造价单位根据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再分别进行预算,两家预算经对照、审查后以其中一家错误较少的预算为基础,改正明显的漏项、重项及计算错误后确定为正式标底。
(四)加强投标单位资质审查、设置投标上限减少串标几率
为了防止投标单位串标,一是加强对不熟悉的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能力审查,通过实地了解促使串标单位或挂靠单位放弃投标;二是投标单位较少,如低于五个时,将标底价降低3—5个百分点作为投标上限,或者降低投标资格,促使更多的单位投标,增加串标的成本,而当投标单位较多时则可直接将标底价作为投标上限,以期通过市场定价确定中标单位。
三、工程量清单招标中投标方风险
(一)对招标文件的理解风险
招标文件一般都要求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对于招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方一定要认真细致阅读理解,有不明确的问题可以请示招标方做出解释,切不可自以为是,擅自理解,以免造成屈解。
(二)清单风险
清单招标中,工程量清单由业主提供,多数投标单位认为工程量清单有无问题是招标单位的问题,其实不然。现许多业主在招标文件上要求投标单位审查工程量清单,若不审查,则清单编制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暂且不论该规定是否合理,若投标方不审查清单,可能就会对能否中标带来影响,即使中标,也会对签订合同及施工时造价控制带来一系列扯皮问题。
(三)报价风险
长期以来很多施工企业惯于用工程预算定额,没有形成企业自己的定额,投标时往往根据预算定额乘以系数作为报价依据,有一定随意性,以至于报价无法以自身水平的客观评价为基础。若自我评价高于自身水平,则会损失利润或低于企业成本而丧失中标机会。反之,又会因报价高于竞争对手而痛失本可以有利润空间的中标机会。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建立起自己的定额体系,在报价时运用自己的企业定额资料去制定工程量清单中的报价、材料损耗、用工损耗、机械种类使用办法、管理费用构成等各项指标,充分表现企业在施工和管理上的特点,从而增加企业的竞争能力。
(四)资金缺口风险
业主未落实建设资金就急于立项、招标或者国家金融政策的改变导致资金链中断,又或者某些人从一开始就动机不纯,以欺骗的手段骗取承包商带资、垫资进行施工,之后又不能按承诺支付工程款。这种风险导致承包商损失的几率很大,严重的情况下承包商会因此而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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