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探讨

时间:2024-05-04

杨恩慧

摘要:个人所得税从制定以来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和个人收入的提高,使得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不断抬高,但是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相信随着个人所得税税制的不断健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体系一定会更加完善。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法;纳税意识;个税起征点

中图分类号:F81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11)22-0026-01

1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现状

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起征点从原来的2 000元上调至3000元。近年来,个人所得税收入逐年大幅增长,地位不断上升,个人所得税收入由“1994年的73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1 417亿元,比94年增长18倍,年均增长21%”;个人所得税占全部税收的比例从1994年的1.4%上升到2003年的7%;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由1994年的957万人次上升到2003年的18 623万人次。个人所得税连续9年保持了高速增长,使其成为仅次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第四大税种。个人所得税在增加财政收入、调节个人收入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以及中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逐步显露出税制模式不科学、税制结构设计不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乏力等缺陷,全社会对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不公、平衡税收负担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改革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2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现阶段的个税起征点已经明显不符合我国公民的收入水平。按照量能负担的原则,对于中等收入阶层,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减轻其税负,增加其可支配收入,从而达到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目标。这次个税调整方案体现了这一点。如对工薪所得的费用减除标准从2 000元提高到3 000元,这使月薪3000元以下的不需要纳税。再考虑到税前扣除,如“三险一金”等因素,实际的费用减除是在3 500元以上。初步估算,费用减除标准的提高,使纳税人占工薪所得人数的比例从28%降到了12%,也就是说,按照新标准,在有工薪所得的人数中只有12%的人交纳个税,纳税面大大收窄了。同时,通过对个税税率级距和级次的调整,使月薪1.9万元以下者,其个税负担都有相应的减轻。这就是说,通过这次调整,适当减轻了中等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我国现阶段采取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将个人所得税划分成类,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税率和计税方法。

3个人所得税税制的完善

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实际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这些不完善的地方直接影响了个人所得税在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方面的作用,社会上要求进一步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呼声日益强烈。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实施。

①简化税制,减少税率级次,扩大税率级距。税率高不一定能取得高的收入,而高收入也不一定要实行高税率。在同一税收收入的水平上,有高、低两种税率可以选择。简化和降低税率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必然趋势,重点是保护低收入人群,适当照顾中等收入群;同时薪金收入与劳动所得,应该等同对待。对于综合征收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级次可以减少为四级,最高边际税率不应该超过40%,收入畸形高的可以加成征收。

②增强公民纳税意识。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由于我国实行得是分类所得税制度,广泛采用安全控制,比较重视和采用代扣代缴,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的很少。为了保证足额征税,增强个人的纳税意识,不断提高个人纳税水平,以免减少国家税收流失,必须进一步重视并加强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管理,实行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兵种的管理办法,以达到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的目的。

4结语

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缩小贫富差距方面有着很大的优势。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历史比较短,个人所得税制度还不完善,管理上也不够严谨,公民的自觉纳税意识比较浅,从而不能充分发挥其财政职能和调节作用。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调控收入分配的有力杠杆,其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相信随着个人所得税税制的不断健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体系一定会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 秦晓东.关于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的探讨[J].中国外资,2011,(1).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