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日前,贵州省金沙县印发《金沙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补助标准、供餐方式。
《方案》指出,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金沙县农村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和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办学许可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营养改善计划。所有山村幼儿园在园幼儿和在园贫困兒童每人每天可享受3元(全年600元)营养膳食补助,补助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解决,不足部分由家庭自行承担。
目前,营养改善计划主要依靠学前教育机构食堂向儿童供餐。没有食堂的边远乡村学前教育机构,就近依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供餐。少数离义务教育学校较远且不具备供餐条件的60人以下的山村幼儿园,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向儿童提供鸡蛋、面包等成品的方式供餐。下一步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等方面,金沙县教育局将执行管理机制,针对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及成长需求,科学合理配餐。
(贵州省金沙县教育局胡鑫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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