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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学生评教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时间:2024-04-23

黎 明

我国高等教育已步入大众化发展阶段,面对规模迅速扩大的高等教育,如何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已成为政府、教育单位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永恒的主题,而其质量又往往体现在具体的教学管理过程中,关键取决于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好坏。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作出评价 (简称学生评教)是教学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日益受到高校的重视。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学生评教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立足我国高校学生评教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入地研究学生评教,对于指导高校解决学生评教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正确开展学生评教工作,确保学生评教的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学生评教的现状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对高等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在教育评估历史较长的发达国家,已相当普遍和经常地开展。我国学生评教活动经历了三十几年的发展过程,历史虽不长,但据不完全的统计,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展过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院校已达480余所,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46%。目前,几乎所有的高校都把学生评教纳入了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成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笔者最近对江西省的本科院校进行了一次走访,经了解,江西省20多所本科院校均开展过学生评教活动,其中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和江西财经大学等院校90年代初就开展了学生评教活动;华东交通大学、南昌航空大学、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学院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开展学生评教的时间是在90年代中期;东华理工大学、南昌工程学院和上饶师范学院等院校开展学生评教的时间稍晚些,均在90年代末期。学生评教与其他各种高教评估比较,也是开展得相当广泛的一个领域,并且取得了较好的反映和效果,为大多数教师所接受,实现了从最初的被动接受到现在积极主动地参与评价转变,评价方式从以定性为主走向以定量为主再发展为现在的定性与定量的结合。

在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尚未被各高等学校、广大教师所普遍认识和接受的情况下,教师教学质量学生评价之所以能取得上述喜人的进展,原因在于:第一,教师教学水平是高等学校教师和学生所共同关心的问题,大家都期望有一种比较科学、可行的办法,对教学质量作出客观评价;第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相对其他一些评价,较为单一,信度和效度较高;第三,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与教师、学生的工作学习直接相关,通过评价,诊断问题,改进教学,师生都欢迎;第四,评价结果易与政策挂钩,在实践中,很多学校在开展学生评教的同时,制订了行之有效的政策,使评价较好地发挥了激励作用。

学生评教活动在高校发展很快,各个方面均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学生评教已成为众多高校了解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并在高校教学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在实践操作中,学生评教工作远未达到成熟和完美。

(一)有的高校即使将学生评教纳入教学评价体系,但并没有从思想上、经济上、政策制度上保障学生评教的开展。从思想上讲,高校部分领导和教师对学生评教漠然,认为学生不负责任,甚至蓄意挑剔教师,不值得学校费心思;从经济上说,用于学生评教的经费不足,导致有些工作不得不放弃;就政策制度而言,没有将学生评教列入高校教学管理的基本制度中,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予以支持。总之,笔者认为,不为高校所重视的学生评教其有效性肯定是有限的。

(二)学生对评教的认识、对评价内容理解的差异,会造成学生评教结果的偏差,从而影响了学生评教的效力。大多数高校在一定程度上指导学生认真、正确地填写评教表,但由于宣传工作的不足,在评教过程中,学生在对评教的认识态度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出现了一些错误的理解和消极的心理,使评教结果与实际情况有所误差。主要表现在:(1)学生根据对教师的个人好恶进行评价;(2)学生根据对该门课程的喜好程度来评价;(3)学生根据该门课程任课教师对学生要求的宽严度来评价;(4)甚至有的学生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随意评教,跟着感觉走。另外,一部分学生对评价教师不感兴趣,认为学生评教是学校走过场、摆形式,评教对教师的教学没有任何影响,因而敷衍了事。还有一部分学生没有掌握评教的方法,对如何填写评教表不清楚,对部分评价指标不理解,因而出现调查问卷回收只有一半甚至不到一半的现象,极大地影响了评价结果的有效性。

(三)教师对学生评教工作也同样存在认识不足的情况,认为学生无能力评价教师,在调查问卷中有56.7%的教师认为“现有的学生需要进行评价指导”。少数教师甚至因为评价结果差而在学生成绩等方面卡学生,造成学生有畏惧心理,不敢如实评价。

(四)由于评教指标不科学从而影响了学生评教的效力。学生评教能否收到预期的效果,评教指标体系的设计至为关键。目前国内高校的评教指标体系基本相同,从评教内容上看,通常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四个方面,根据学校的不同,具体划分的项目稍有差异。

我国高校的学生评教指标体系一般是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制定,其中很多学校都是根据已收集到的其他高校的评价指标,再参照本校的特点,经过综合、类比后产生。可以说,一般高校在制定评教指标体系时,都未采用比较严格的科学程序,基本未征求教师、学生的意见,而多采用的是“经验加协商”和“不严格的专家咨询法”。笔者认为,作为评价主体的教师和学生,他们对于什么是好教学是最有发言权的,评教指标体系的设计排除他们是不妥当的,应考虑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笔者收集了北京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兰州大学等26所高校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学生评教问卷),并对这些教学质量评价指标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表明:26所高校的评教指标,共涉及6个一级指标、34个二级指标,各高校的评教指标数量参差不齐,多的达28项,少的却只有7项,这表明各高校在设置评教指标时主观随意性很强,认同度不高。从各指标被选用的频率看,得到大多数认可的指标项目只占极少数,如果以选用频率0.6表示大多数人认可这项指标,则只有“启发思维,培养能力”等3项指标达到大多数人认可,只占指标项目总数(34个)的9%。各高校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教学表达、教学组织、总的效果六大一级指标赋予的权重各不相同,摆动幅度很大,如“教学内容”指标,权重跨度为0.1-0.6;再如“教学组织”指标,有的高校只赋予了0.04的权重,但有的高校却赋予它0.41的权重,同一指标在不同高校所赋予的权重差别如此之大是不正常的,主要原因是高校在制定指标体系时多是根据个人经验或指标在制定者心目中的份量主观设置的,且大多为整值,如0.1、0.15等。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国内高校在制定评教指标体系时,指标的设置和权重的赋予是非常随意的,如此之大的随意性不得不使人对我们目前学生评教的所谓科学性和可信度产生怀疑。

另外,我国有些高校的评教指标内容在语言表述上比较概括,有的指标含糊其辞,使学生不能准确把握指标内涵或无法做出正确判断,如“全面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选用教材是否正确”、“教学内容能否反映科学发展的新成就”等指标;还有一些指标所反映的问题不应全由教师负责,如“教师必须运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旨在考核教师的教学手段是否先进、多样,学校将其作为对教师的要求也无可厚非,但这与教学投入有关,作为任课教师是很难有所作为的。

(五)学生评教结果运用单一化,未更多地指向教师的教学改进。学生评教的目的是获取教师课堂教学方面的信息,然后反馈给教师,以便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然而由于目前有些高校的学生评教工作不规范、不科学,因而通过学生评教得出的结论是错误的或片面的,在处理这些结论时又夸大学生评教的作用,仅凭学生评教就对教师的教学质量下结论,甚至按等级、按分数张榜公布,将学生评教结果与教师的职称评定、优秀评定、年终考核、奖酬金发放直接挂钩,这严重地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引起教师的反感,激化师生矛盾。这种以奖惩为目的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一种总结性的教师评价。它的注意力集中于对教师的过去状况进行总结和评定,而不是立足于明天,着眼于发展。它也许能引起少数教师的重视,却难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二、提高学生评教质量的改进措施

(一)构建一套科学、有效且实用的学生评教指标体系

科学地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是保证学生评教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没有良好的评价指标体系,其评价工作不仅会浪费时间,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而且会导致不良后果。因此,笔者认为构建学生评教指标体系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导向性原则。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评价指标不但是评价教师目前课堂教学质量的标准,而且也要成为教师为之努力的方向。因此,评价指标及内涵应引导教师不断更新教学内容,转变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质量。

2.科学性原则。它有三层含义:一是指标与目标的一致性。它要求制定指标应认真分析教育目标的实质和结构,找出主要原因,以便准确地反映目标要求。二是同一体系内各指标的相容性。各指标要协调一致,从不同侧面反映目标的要求,切忌相互矛盾和冲突,否则,使人半信半疑,无所适从,造成思想混乱。三是各指标的相对独立性。原则上同一体系各指标不重复,不能出现等价指标。

3.可操作性原则。为了使学生能够按照评价指标体系给出一定区分度的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一要抓住主要因素使指标体系简单易行,便于评价者操作。二要使指标便于学生的观察和考核,通过实际观察与直接测量,能够获得比较明确的结论。三是指标要力求适度简化,学生不是评价专家,他们往往凭感受来判断价值。

4.完备性原则。指标体系要全面反映整体性要求,不能偏废,对于重要指标不能遗漏。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反映总体目标的宗旨和要求,否则将引偏方向,出现偏差,给工作带来人为损失。应当指出,指标体系的完备性原则并不能排除对于一些反映枝节问题的指标予以删除,以保证体系的简化,突出重点。

5.众议性原则。学生评教指标体系的制定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要广泛听取专家的意见,但更重要的还是要广泛听取学生与教师的意见。因为广大学生与教师是评教活动的参与者,他们对教学质量应有内涵更具有发言权,而且,让学生参与指标的制定,可以使学生更加了解学生评教的目的和意义,加深对指标的理解,使评教结果更准确。

(二)提高师生对学生评教的认识

认识是行动的基础,要使师生主动配合、严肃对待和积极参与学生评教,必须提高他们对学生评教的认识。

1.提高学生对学生评教的认识

学生的评价态度是影响学生评教质量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评价态度关键还是一个认识问题,因此,必须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来提高学生对学生评教的认识。首先,要组织学生进行系统的培训学习,让学生理解什么是评教,评教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评教包括哪些基本内容,每一指标的含义是什么,让学生对评教工作有一个整体的、充分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学生参与评教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学生评教的正常进行提供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持。其次,要做好学生宣传动员工作,让学生本着对自己、对教师、对教学负责的态度,认真参与评教工作。让学生学会如何去评价一门课程的实用性,如何去全面正确的评价教师在教学中的表现,使学生感受到自己身处在民主和自由的学术氛围之中,营造一种和谐的创新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促使学生在评教中保持良好的心态,切实保证评教结果的真实性。再次,要加强教与学的互动,加强师生之间的理解与沟通。要使教师知道什么是学生想学的,什么教学方式是学生乐于接受的。要使学生知道什么是自己应该学的,什么学习方式是能提高学习效果的。只有这样,才能在智力和谐、心理融洽等因素的相互作用下,师生间的思维频率相互接近,引起共振,从而提高学生接受学习信息的效率,真正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起到学生评教应有的作用。

2.提高教师对学生评教的认识

教师作为评价客体,其主动的配合是确保学生评教工作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只有教师以积极的态度接纳学生评教,利用学生评价结果主动改进教学,学生评教才能达到其应达到的目的。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教师站在大教育的高度,自觉调整自己的教育教学观念,正确对待学生评教问题。首先,要让教师形成主动接受学生评教的意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高等教育服务已被当成一种特殊的商品,大学生作为高等教育服务这种特殊商品的需求者和消费者,他们在受教育的过程中将高等学校和教师提供的服务转化为自己的知识、能力和素质,他们和教师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的关系,有权利选择教育服务。因此,教师毫无选择地要接受学生的挑选、检测和评价,而且必须在头脑中树立主动接受学生评教的意识,意识到自觉接受学生的评判,主动积极地配合学生评教,并根据学生评教的结果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是自己的义务,也是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那种学生无权利选择教育、不能评判教师的教学观念是过时的,是必须改变的。其次,要让教师相信学生,相信他们是能够判断出教学质量的优劣高低的,也许他们一时还做得没有那么好,但是他们终究会在不断的实践当中并且也只有在这样的过程中才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就根本的意义而言,对教师负责和对学生负责,这两者在我们社会主义的大学制度中应当是一致的。

(三)完善学生评教制度

规章制度特有的强制性、权威性和普遍约束力决定了它在学生评教工作质量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实现“依法施评”的关键所在。它在学生评教中的作用集中表现在:一方面它以特有的强制力,保证学生评教的规范实施。它将评价主体客体化,实现了对评价者行为的控制,敦促他们严格按照制度所赋予的职能和权力,去实施学生评教活动。另一方面,它又规范了学生评教内外人员的行为,使凡与学生评教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均遵照制度要求办事,有利于排除学生评教外界因素的干扰,为学生评教创设良好的环境。

1.建立保障学生评教的制度

完善学生评教制度,首先就要将学生评教载入高校教学管理基本制度之中,要用“法”来确定学生评教的性质,及其在高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其次,要用“法”来规定学生评教有关人员和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行为准则,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规范学生、组织实施者、教师的行为,保证各院系和相关部门 (如人事处、财务处、学工处等)为学生评教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

第三,要完善学生评教结果利用制度。规章制度的完善程度代表了学生评教的发展完善程度,制度越是完善,则学生评教发展越完善,因此,加强学生评教规章制度建设是促进学生评教不断发展、完善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当然,提高学生评教质量不仅要有“法”可依,还需要在学生评教实施过程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规范学生评教程序

在以制度保障学生评教的基础上,要促使学生评教规范化。学生评教规范化,一是要建立专门的机构。如成立学生评教中心、评估委员会等,由它们专门负责组织学生评教工作。其工作可包括:制定学生评教的制度;研究学生评教的广泛主题;了解全国甚至全世界范围内学生评教开展得最好的学校并借鉴其经验;建议修改学生评教的制度与程序;审核学生评教结果是否可公布给学生等。二是要制定相关的学生评教程序,如确定在每一学期某一时间作为安排全校性的学生评教活动;确定评教的范围,如是所有教师还是部分教师或是已开过课的教师还是新上岗的教师;确定评教的组织者,如评教问卷的收发人员是教学秘书、学生干部还是专门负责人员;制定学生评教的具体规章,如评教时是否采取保密措施;评教结果如何反馈,如是将所有教师的评分结果在全校公布、网上公布还是有保留地予以部分公布等。

(四)合理利用学生评教的结果

仅有评教并不能达到评教的目的,关键在于评教后结果的反馈。从这个角度说评教反馈结果比评教的过程更重要,让教师了解具体的评教结果,知道哪些是应当肯定的、哪些是应当否定的、哪些是值得发扬的、哪些是应该加以改进的。学生评教可能出现两种错误倾向:一是学生评教流于形式;二是过分的重视,以学生评教的结果作为教师聘任、晋升的唯一依据。评教结果仅仅意味着当前的教学水平,不代表将来更不代表全部,如果以一次评教结果作为衡量教师教学水平的依据是不妥的,容易产生负面效应,也不可能以此解决教学管理中所有的问题。高校的教师人事决策可以考虑参照评教的结果,但必须以一定的年度为限,因为教育工作的周期长,一年半载难以显示教学成果。

根据评教的反馈信息,充分肯定教师的成绩,同时发挥激励的功能,鼓励教师正视教学中的不足,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学技巧,以提高教育质量。支持性的工作环境、融洽的人际关系、工作的挑战性、成就的欲望等是教师成功的外部激励因素,教育行政部门可充分利用评教的结果,及时给予教师咨询和帮助,提供改进的办法和建议,挖掘教师的潜力,激励和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在学生评教结果的应用问题上,有的高校“试公布”的做法值得推荐。其主要作法是:(1)不公布教师姓名,但是要公布院系、年级、课程的名称。(2)将相关的评价数据编印成册,发至被评的每位教师,同时也发给院系主任、教务员、参评的班级和图书馆。与评价结果同时发放的还有一份反馈意见表,用以收集意见或建议。(3)成立一个主要由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科研小组,专门整理、分析、研究反馈意见,修改、完善课堂教学评估办法。(4)只奖不罚。对于得分较高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评估得分较低的教师,只要求和任课教师一起对得分较低的情况进行客观、认真的分析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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