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张俊列
新课程教学评价观由“对学生的评价”转变为“为了学生的评价”。前者是选拔性的评价观,后者是发展性的评价观。由此,表现性评价越来越受到重视,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实施表现性评价成为评价改革的总体趋势。
表现性评价是一种动态评价,其特色是教学与评价融为一体,不是先教学后评价,而是“在教学中评价,在评价中教学”。评价过程中,教师不是中立的观察者,而是学生学习的协助者、引导者。除教师之外,评价的主体还可以是学生自己及同伴。因此,表现性评价更强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真实表现。其评价方法有很多种,如档案袋、单元测试、作品展示、课堂表现等。
随着新课程改革持续推进,表现性评价理念似乎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学校、教师积极响应新课程理念的具体表现。但实地考察中,我们发现这些新理念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评价过程缺少应有的理性凝聚、深度对话与情感共鸣等表现。实际教学中,表现性评价常常表现为只有学生的表现和描述,而缺乏真实的评价。如,我去一所学校参观学生的美术创作展,当看到“我与大树”主题作品时,很多学生是这样评价的:“有了大树,我就可以乘凉”;“有了大树,我们可以荡秋千”;“有了大树,天冷的时候可以取暖”……学生的思维仅仅停留在“有用”的层面。针对这个主题,教师应该通过作品的评价促进学生认知的发展,但显然教师没有这样做。这就失去了评价的核心价值。无论怎样的理念、哪种类型的评价,都需要对学生完成复杂任务的过程表现与结果做出客观真实的判断,以真正促进学生发展。评价是决定核心素养目标能否落实的关键,当前亟须让教学评价走向深入。具体来讲,深度评价要把握以下两点。
首先,深度评价是真实性评价。教师要创设真实的情境任务,让学生在真实或模拟的生活情境中,运用以前所获得的知识解决某个新问题或产生某种新思想,以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实践探究、问题解决、交流合作和批判性思考等复杂能力的发展状况。真实的任务情境是教师精心组织、设计的一种结构化情境,具有明确的教学内容指向与目标进阶,能带来真实的任务挑战。这种任务情境旨在为学生更好地掌握与运用所学知识提供支架,要遵循高效学习本身的需要,而非不受规约的无目的性、无学科依托、无知识载体的生活游戏。
其次,深度评价是高阶性评价。评价不是一味地赞扬,也不是学生对常规知识的机械性思考与回答,而是要促进学生高阶思维与品格的发展,所关注的测评点是学生在理解原理、概念、公式等基础知识之上,形成的对概念间结构关系的理解,在各种情境中应用这些结构关系的能力,以及通过严密的证据来表现的自身素养。这要求教师具有思维灵敏度,以及时、准确地判斷学生的学习起点、个性发展状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升学生的能力。
深度评价要让教师拥有更多机会参与学生的学业评价过程,并将其直接和教与学联系起来,为学生提升学业成绩带来动力。
(作者系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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