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蔡岳东
台湾爱乐乐团到大陆某市演出,观众们对于演出场地中不断打出的“演出中请勿摄影录音”字幕视若无睹,不少人猛拍猛录。
或许有人会说,观众们猛拍猛录是他们的权利。我却不这么认为。既然来到了现场,就应该遵守演出的规则,这是我们的义务,同时也是对演出者的一种尊重。暂且不说这种做法对于旁边观众有什么影响,台下无数的闪光灯势必会对演出造成影响,这也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
面对工作人员的善意提醒,有的观众自觉理亏,有的观众则恼羞成怒。出于维护现场秩序的责任,工作人员们只能在不干扰其他观众观看表演的情况下,利用镭射光笔这种手段来作业。正是因为这些人的存在,才使得现场秩序更加混乱,让人充分看到了他们的不文明。
但,如果换个角度想,工作人员与其用略显唐突的镭射光笔提醒观众,不如在休息时来一句善意的提醒。如此一来,相信大部分人是可以接受的,也避免了不应有的冲突。
部分观众的不文明行为固然有外部环境影响的因素,但人的主观能动性却不可忽视: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可以被自我控制。我们观看演出是为了艺术享受,录像拍照势必会让自己无法全心投入,还会影响到其他人。同时,要只是为了获得这些录像或照片的话,完全没有必要到現场观看。倘若拍照录像的观众能放弃仪器,一定会收获更大的精神享受,倘若人人都遵守观看演出的秩序,一定会有一个和谐的现场,给大家留下了一个良好的印象。
文明之花需要我们共同栽培,古语有云:“敬人者,人恒敬之。”我们只有互相尊重,才能共建文明桥梁。人人都为文明做出一点贡献,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文明,我们的社会才会开出无比美丽的文明之花。
【作者系福建省安溪县第八中学春萌文学社社员】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