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刘志华 张艳玲 康秀平
摘 要:“三点半”放学是我国教育改革过程中的一个产物,其目的在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但由于多种因素影响,这一福利演变成了社会性难题,为学生、家庭、学校和社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分析和研究“三点半难题”的形成原因和引发的社会影响,提出问题解决思路,努力创建一个学生快乐、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的教育生态环境。
关键词:中小学教育;“三点半难题”;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9)08-0190-02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9.08.166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一直被家长、学校乃至整个社会所关注。近30年来,教育部门推出了系列“减负”举措,其间,1990年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第五条要求“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1]。各小学随之将放学时间提前至下午三点到四点半。
一、“三点半”衍生的问题
学校“三点半”放学,正是绝大多数家长工作时间,很难接管学生,并由此衍生了一系列问题,即所谓的“三点半难题”。
(一)对学生产生的影响
1.增加安全隐患
“三点半”放学催生了大量校外托管机构,但这些机构大多属于资质不全,相关人员健康状况也无保障,这给学生们的饮食、卫生造成很大安全隐患。学生在回家或到父母工作单位的路途中,由于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发生交通安全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可能性随之增加。
2.增加学习负担
很多校外托管机构良莠不齐、师资没有保障,不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对学生进行变相补课、超纲超前教学,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甚至使部分学生产生心理负担和厌学情绪。
3.影响学生成长
无人接管和老人接管的学生放学后随意性较大,由于他们的好奇心较强,很容易受到外界各种诱惑而在街上逗留,回家后玩手机、上网、打游戏等。“受年龄、教育程度、家庭形态以及教养态度的影响,祖父母面对儿童的学业或行为问题充满了无奈和无助” [2]。
(二)对家庭产生的影响
目前,我国课后托管不仅仅具有教育性特点,更具有商业性特点,受利益驱动,又无相关部门监管,他们对家长进行夸大宣传,收取高额费用,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同时,很多家长脱离岗位去接学生,在经济来源上受到一定影响。
(三)对学校产生的影响
1.课后服务运行不畅
目前的“弹性离校”模式(学校为放学后不能被接管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造成学校安全责任增大、运行成本提高,教师备课和作业批改时间被大量缩减。同时奖励力度与教师工作量很不匹配,影响了学校和教师课后服务的积极性。
2.受到学生家长吐槽
为节约运行成本,学校往往将班级不同、兴趣不同、作业不同的学生们进行集中管理,由于学生们完成作业的时间相差悬殊,从而影响了学校课后其他项目的进行和服务质量。另外,学校里比较单一的课后服务内容,让许多家长对学校课后服务并不十分认可。
(四)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三点半”放学之所以产生一些难以治理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其性质定位不清、权责归属不清,最后导致监管缺位,并影响到学生成长、家长工作和社会的发展与稳定,最后演变为社会民生问题,
二、“三点半难题”的解决思路和对策
(一)强化国家教育导向
1.明确政府管理职能
“三点半”放学是一项提升全社会幸福感和获得感的民生工程。政府作为公共权力主体和维护公共利益的代表,在实现教育公平中负有重要的责任[3],它既是教育补偿的道义责任主体也是法律责任主体[4]。各级政府务必做好顶层设计,敢于担当,加强宏观管理,持续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校外托管、学校课后服务和社会资源进行统筹规划。通过财政拨款、购买服务和检查监督等措施,保障课后托管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2.完善国家“减负”措施
1990年《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的“小学生每日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绝大多数学校将“学习时间”理解为“在校时间”。近三十年过去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并没有减轻,反而愈演愈烈。我们可以将学生的“在校时间”进行适当延长,学生可在学校做作业、阅读、进行文娱活动等。盲目削减学生在校时间,只能将学生由学校赶进其他补习班。
3.深化素质教育改革
破解“三点半难题”,最终还是要打破应试教育模式,营造素质教育大环境。否则,即便是六点半放学,学生还是免不了被送进各类辅导班。在政府给予教育经费保障的基础上,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加大素质教育推行力度,让学生在德智体劳等多方面受到美的熏陶。如果学生喜欢学校的教学方式,即使在学校多待一两个小时也不会感觉是一种负担。
(二)规范校外教育机构
1.净化教育市场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责成有关单位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严格审批程序和监管力度,明確教师资质、办学条件、收费标准和培训时间,落实年检和黑白名单制度,坚决杜绝无证经营、超纲超前教学,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担当,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2.加强行业自律
各类教育辅导机构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管、遵纪守法,增加师资力量、优化教学环境,加强自我约束和行业自律,在保障学生安全和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其商业价值,成为学校主流教育的有益补充。
(三)完善学校服务模式
1.发挥学校主体作用
学校可借鉴校外托管的管理模式,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灵活掌握学生离校时间,采取“菜单式”服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做作业、科普活动、艺体训练、志愿活动等。另外,学校还可以聘请社区志愿者、赋闲家长、大学生等到学校进行服务,使学校成为学生课后服务的主阵地。
2.优化经费分担机制
目前来看,我国中小学课后服务并不是面向全体学生,不能视为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根据学生接受课后服务的具体情况,向家长“适当收取费用”。通过政府财政补贴和家长分担机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提高学校课后服务的积极性。
3.创新权责分配模式
由家委会、学校和社会公益组织等共同组成管委会,负责学校课后服务的具体组织和落实,而学校主要的职责是提供服务场所和师资。一方面可以减轻学校负担,发挥其教育资源优势;另一方面,由于此项工作直接關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家长肯定会竭尽全力做好本项工作。
(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解决“三点半难题”,政府给予学校资金支持的同时,还需要政府搭台,让学校能够充分利用社会中一些可利用的资源,充分挖掘这些地方的教育服务功能,拓展校外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五)加强教育资源建设
从“三点半”中受影响的主要是教育培训资源稀缺的农村学生和家庭经济状况不好的城镇学生,随意缩减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活动时间,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学校的教育功能被弱化。全社会要秉承教育公平理念,把发展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作为教育发展核心价值取向,加强教育资源建设,让学生能够就近入上学、上好学,为学生、家长和社会减负创造条件。
(六)树立先进教育理念
“三点半”放学后富余出来的时间,其实是为了促进学生人格养成和身心健康发展。国家要加强引导全体民众提升教育素养,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功观和成才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具备健全的人格、优良的品质以及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等,而不仅仅是帮助学生提高考试分数。
“三点半难题”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个产物,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等各个层面要明晰教育教学规律,严格履行职责、创造性解决问题,多点发力、多措并举,为学生放学后提供多元化服务,切实做好“减负”工作,如此,“三点半难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参考文献:
[1]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S].医学教育,1995(4).
[2]杨启光,朱纯洁.论我国儿童课后照顾与教育服务的需求及政府责任[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4(34):25.
[3]冯建军.教育公正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平等[J].教育研究,2008(9):34.
[4]郭振有.“减负”的难为与可为[J].中国教育学刊,2009(4):卷首语.
[责任编辑 谷会巧]
作者简介:
1.刘志华(1971.8— ),男,汉族,河北景县人,副教授,科长,研究方向:教育政策、课程与教学论。
2.张艳玲(1982.3— ),女,汉族,河北景县人,讲师,研究方向:教育政策、数学理论教学。
3.康秀平(1981.2— ),女,汉族,河北衡水人,副教授、科长,研究方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8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中小学“减负增效”路径和对策研究》(201803040124)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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