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日前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拟授权18个城市开展相关试点工作。这意味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迈出关键一步。
这18个城市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福州、厦门、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和西安,试点为期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当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呈下降趋势,但轻微刑事案件仍在高位徘徊,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责相适应的原则,充分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各项权利,同时强调被害人的有效参与。此外,试点方案与推进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衔接,能够提升司法公正效率,为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制度提供实践基础。
根据试点方案,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符合重大立功表现等情形的,经公安部或最高检批准,侦查机关可以撤销案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多项提起公诉。
在审判程序上,对于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认罪认罚案件,可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庭宣判,但须在判决宣告前听取刑事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对于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认罪认罚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文/白阳 罗沙 据《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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