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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王国与现实世界的故事

时间:2024-05-04

[图书档案]

书名:永远讲不完的故事

作者:[德]米切尔·恩德

译者:李士勋

出版社:二十一世纪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4年8月

定价:Z5.00元

[作者简介]

米切尔·恩德(MichaeEnde,1929-1995),德国著名作家,原名安德烈亚斯·赫尔穆串争(Andeereas Hellnuth),1929年出生于德国巴伐利亚的小镇加米施·帕腾基兴。成名作《小纽扣吉姆和火车司机卢卡斯》荣获1961年德意志青少年图书奖。他最杰出的代表作当属《毛毛》和《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他也因此成为德国最优秀的幻想文学作家,在欧洲乃至全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导读]

留级生巴斯蒂安到书店偷了一本《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他逃课到储藏室里读这本书。不知不觉,他进入了这本书,并与书中一个绿皮肤的勇敢的小男孩阿特雷耀成为了朋友。阿特雷耀被幻想王国的天真女皇选为拯救王国的英雄,并授予幻想王国的标志“奧林”。为了拯救幻想王国,使它不被虚无所吞噬,阿特雷耀进行了一次远征。而此时,进入书中的巴斯蒂安意外获得荣誉。他因此而忘乎所以,在魔女萨义德的引诱挑拨下,他和朋友们分裂了,并且当上了幻想王国的皇帝;后来终于在老友阿特雷耀的帮助下找回了迷失的自我,找到了生命之水,回到了现实世界。

[选读]

1.幻想国遇到了险情

豪勒森林所有的动物都躲进了它们的岩洞、巢穴和藏身之所。

午夜,狂风在古老大树的树梢上咆哮,像塔楼一般粗的树干发出了吱吱嘎嘎的呻吟。

突然,一团微弱的光走着“之”字在林间一闪而过。它颤抖着在这儿停一下,那儿停一下,向上腾飞。落在一根树枝上,接着又匆匆地继续赶路。这是一个闪光的球体,大小犹如儿童玩的皮球。它跳得很远,偶尔着地,然后又继续向前飘去。不过,这并不是一个球。

这是一团游荡之光。它迷了路,也就是说,这是一团迷了路的游荡之光,即便是在幻想国中这种事情也是很罕见的。一般来说,总是游荡之光把别人搞糊涂的。

光环的中央有一个特别灵巧的小人。它竭尽全力地跑啊,跳啊。它非男非女,因为游荡之光是没有男女之别的。它右手举着一面极小的白旗,白旗在它身后飘动着。这表明它是一个信使或谈判的使者。

在黑暗中飘荡跳远时与树干相撞的危险是不存在的,因为游荡之光异乎寻常地灵活敏捷,它能在跳跃中改变方向。它走的路虽然是“之”字形,但总的来说它是沿着某个固定的方向前进的。此时,它来到了一块凸出的岩石上。突然吓得退了回来。它坐在一个树洞里像小狗一样伸着舌头急促地喘气。它考虑了好一会儿才重新走出树洞,小心翼翼地在岩石的角上张望。

它的前面是一片林间空地,在那儿的篝火边坐着三个形状与大小各异的生物。一个巨人伸展着身子,肚子朝下地趴在地上。大约有三十至四十米长——看上去他身上的一切都是由灰色的石头构成的。他用臂肘支撑着上身,眼睛望着篝火。他那张久经风雨、布满皱纹的脸在他巨大无比的肩膀上显得格外的小。他的全副牙齿向前突出,犹如一排锯齿。游荡之光认出他属于食岩类的动物。这是一种生活在离豪勒森林很远很远的一座山上的生物——他们不光是生活在那座山里,他们还靠山为生。他们一点一点地啃食那座山。他们是靠吃岩石而生存的。幸运的是他们非常知足,只要吃上一口对他们来说营养丰富的食物,他们便可度过数周或数月。食岩巨人不是很多,再说那座山非常大。但是因为这一生物在那儿已经生活很久——他们的岁数比幻想国中大多数的生物大得多一所以久而久之。那座山的形状变得非常奇特。它看上去就像是一块块默河谷产的巨大的、上面有许多洞的奶酪,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缘故它被叫做“通道山”。

然而,食岩巨人不仅吃石头,他们也用石头来做他们所需要的一切东西:家具、帽子、鞋、工具,甚至布谷鸟钟。所以。当看到这个食岩巨人身后停着的一辆自行车完全是用以上所提到的石头制成的,也就没有什么可以奇怪的了。整个自行车看上去更像是一个有踏脚的蒸汽压路机,两个轮子犹如硕大的磨盘。

第二个坐在篝火右边的动物是一个夜魔。他最多只有游荡之光两倍那么大,很像一条坐着的毛毛虫,浑身披着漆黑的毛皮。他说话时用两只玫瑰色的小手起劲地打着手势,在蓬乱的鬈发下大约是脸的地方两只圆圆的大眼睛像月亮一样地发亮。

各种形状和大小的夜魔在幻想国比比皆是,所以一下子很难判断这个夜魔是从近处还是远道而来的。不管怎么说他也在旅途之中,因為夜魔通常用的坐骑——一只大蝙蝠。像一把合拢的雨伞裹在翅膀中倒悬在他身后的树枝上。

过了一会儿,游荡之光才发现坐在篝火左边的第三个动物。它那么小,以至于从远处很难辨认。它属于小不点,是一个长得非常匀称的小家伙,穿着色彩绚烂的小西装,头上戴着一顶红色的礼帽。

关于这种小不点动物,游荡之光几乎一无所知。它只听说过一次这类生物把它们的城市建在树枝上,其房屋与房屋之间用小楼梯、小挂梯和滑梯相连接。但是,它们住在无边无沿的幻想国的另一端,它们住的地方比食岩巨人住的还要远得多得多。所以,使人感到更为奇怪的是,这个小不点身边的坐骑却是一只蜗牛。蜗牛停在小不点的身后,它那玫瑰红的壳上备着一个很小的闪闪发亮的银色鞍子。连系在它触角上的轡具和缰绳也像银线似的闪光。

游荡之光感到奇怪的是,为什么恰好这三种这么截然不同的生物能够和睦地在这儿聚在一起。因为一般来说,在幻想国中并不是所有种类的生物都能和睦相处的。经常有争斗与战争发生,有的生物中还会发生长达百年之久的家族械斗。

除此之外,不仅有好的、正直的生物,而且还有强盗式的、凶恶残暴的生物。游荡之光本身所属的家族,其可靠性和可信性便是值得指责的。

在对篝火旁的情景进行了一番观察之后,游荡之光才发现,坐在那儿的每一个生物或者是带了一面白旗,或者在其胸前横佩了一根白绶带。这就是说,他们都是信使或谈判的使者,这便能解释他们为什么能够和睦相处了。

他们究竟是否为了同样的目的而像游荡之光本人那样在赶路?

由于树梢上咆哮的狂风而无法从远处听清他们的谈话。既然他们互相之间把对方敬为信使,那么他们或许也会认可游荡之光的信使身份而不去为难它。再说总得找人问路。深更半夜又是在树林子里,没有比这更合适的机会了。游荡之光鼓起勇气,从藏身之处走了出来,摇动白色的小旗,颤颤巍巍地停在空中。

食岩巨人的脸正好对着游荡之光,所以第一个发现了它。

“今天夜里真热闹,”他用嘎嘎的声音说,“又来了一位。”

“呼呼!一个游荡之光,”夜魔轻声地说,他那月亮般的眼睛发出了亮光,“幸会,幸会!”

小不点站起身来,朝来人走了几步,嘤嘤地说:“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您也是以信使的身份到这儿来的。”

“是的。”游荡之光说。

小不点摘下他的红色礼帽微微鞠了一躬,叽叽喳喳地说:“噢。那么您走近一点,请吧!我们也是信使,请您到我们的圈子里来吧。”

他用帽子朝着篝火旁的空地做了一个邀请的姿势。

“非常感谢。”游荡之光说着,胆怯地走近了一点,“我就不客气了。请允许我介绍一下自己:我叫布鲁普。”

“很荣幸,”小不点答道,“我叫于屈克。”

夜魔坐着鞠了一躬,说:“我的名字是武许武苏尔。”

“很高兴!”食岩巨人嘎嘎地说。“我是皮耶尔恩拉赫查克尔。”三个动物望着游荡之光,它被看得很尴尬。游荡之光觉得这么直勾勾地被人盯着很不舒服。

“您不想坐一会儿吗,亲爱的布鲁普?”小不点说。

“不了,”游荡之光回答说,“我有急事,只是想向您请教。您是否能告诉我,我朝哪儿走能到象牙塔。”

“呼呼!”夜魔说,“您是想到童女皇那儿去?”

“说得很对,”游荡之光说,“我要给她送去一个很重要的信息。”

“一个什么信息呢?”食岩巨人嘎吱嘎吱地问。

“嗯……”游荡之光换了一条腿,“……这是一个秘密的信息。”

“我们三个的目的与您的是一样的……呼呼!”夜魔武许武苏尔说道,“我们都是信使。”

“有可能我们要送的是同一个信息。”小不点于屈克说。

“坐下来说说!”皮耶尔恩拉赫查克尔格格地咬着牙齿说。

游荡之光在空地上坐了下来。

“我的家乡。”它略微考虑了一下说,“离这儿很远——我不知道在座的各位中是否有人认识我的家乡。它叫泥泞沼泽。”

“呼!”夜魔高兴地呼啸了一声,“一个非常美丽的地方。”

游荡之光微微地笑了笑。

“是吗?”

“就这些?”皮耶尔恩拉赫查克尔嘎吱嘎吱地说,“您为什么要赶路呢,布鲁普?”

“在我们泥泞沼泽。”游荡之光断断续续地往下说,“发生了一件事情,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也就是说,仍在发生着……这件事难以描述……它是这么开始的:在我们国家的东面有一个湖……或者说曾经有过一个湖,这个湖叫沸腾蒸气湖。事情是这么开始的,有一天沸腾蒸气湖不见了……就这么没有了,你们能够理解吗?”

[书评]

接受每一个自己

口落音吹羽

阅读到一半的时候,当看到故事的主角巴斯蒂安由那个矮胖自卑、被父亲冷落、被同学欺负的可怜虫变为修长英俊的幻想国选中人的时候,心情是喜悅的,并且结合书名《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进行联想,原本以为苦尽甘来、成功逆袭的小男孩会留在幻想国的世界里,编织一个又一个讲不完的故事,从而做上永遠的自信、英俊、强壮的男主角。

然而,故事终究还是峰回路转了。每当巴斯蒂安被赋予一种神奇的能力,变得更加接近完美的时候,他所付出的代价就是失去一些他在人类世界的记忆,那些他不愿意记起的、令他自卑的记忆。渐渐地,他几乎什么都忘却了,而性情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被一个个愿望牵引着,为他人的言语唆使着,产生了权欲与控制欲,差点成为一个皇帝、一个疯子,而视身边善意提醒自己的阿特雷耀与福虎的话为耳边风。直到最后朋友挽救了他,告诫他事情的严重性,他才渐渐明白不能忘却自我的重要性,通过梦境找回曾经的自我,回归人类世界,也回到了父亲的身边。

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巴斯蒂安走进去却最终走出来的《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是一面镜子,有着深刻的寓意,即只有接受每一个自己,真正有勇气面对自己身边的人和事,才能真正迈向通往自我之路,得到真正的心灵的自由。

巴斯蒂安曾经是个自卑的孩子。他身材矮胖,早年丧母,这一切使他成为一个唯唯诺诺、任人欺凌的缺爱的孩子。现实世界的一切对他来说是不美好的,是他想要摆脱和逃避的,而当热爱阅读和幻想的他得到了那本《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便如饥似渴地沉浸在了书中的世界。

这是一本魔书,到后来竟然需要他这个读者的参与。被幻想国的女王选中,成为那个世界的拯救者,他受宠若惊。与此同时,通过幻想国女王馈赠的宝贝——奥琳的魔力,他得到了可以轻易实现自己愿望的权利。于是,他摆脱了让他自卑的外表,摆脱了羸弱的身体。获取了由外表的改变而赋予自己的信心,也远离了那些不喜欢自己的人和事。新的世界,仿佛一切都是崭新的,而代价是渐渐失去关于曾经的记忆。

每一只白天鹅都有丑小鸭的自卑过去,而很多时候当你变成了白天鹅,变得美丽,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时候,或许也不想记得曾经难看的自己,仿佛你从来都是那么美,那么人见人爱。你恨不得永远没有那段屈辱的过去、渴望摆脱的回忆。变成白天鹅的巴斯蒂安亦是如此,然而在变得渐渐高大英俊强壮的同时,他的一些曾经的美好品质,譬如谦恭、温良,却也渐渐失去了,因为他不再卑微,他忽然发现拥有了更多资本的自己值得过上更好的人生。于是在众星捧月的过程中他渐渐迷失了,也不听取清醒的朋友阿特雷耀的劝告,依然不惜失去更多的记忆来满足自己的愿望,变得刚愎自用。渴望掌控一切,成为幻想国的皇帝……

直到阿特雷耀最终用极端的方式粉碎了巴斯蒂安的皇帝梦,当狮子给他指明了那些如他一样以记忆为筹码满足个人欲望的读者的下场。让他亲眼看到那一个个不记得自己是谁的疯子,巴斯蒂安才最终意识到自己的愚昧,也看透了属于人类世界的自己不可能一味沉溺于幻想国的虚荣之中。他渴望回归,他透过沉思看清了自己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愿望——被群体接纳,同时不必完美,他要的是别人接受那个真实的、不完美的自己,渴望真正地被爱。在寻求生命之水的回归道路中,他真正面对了自己,也献出了满足愿望的神奇宝贝。

就像外表的美丽无法让人得到真正的自信一样,巴斯蒂安对于他们的迷恋和依赖其实反射出自己内心的虚弱。他曾经以为只有变得完美才能为人所爱,其实却不然。那些都是身外之物,会消逝,会衰弱,而如果没有一颗强大的内心,那么就只能是徒有虚表。他渴望摆脱过去的卑微的自己,然而没有过去怎会有未来?每一个过去的自己都是真实的,而你必须接受每一个自己,去热爱,去面对真实的不完美的自己,才能够获得面对生活的勇气。

他曾经渴望逃避同学的欺凌,逃避父亲的冷漠;但当他回归的那一刻,他看到了父亲的焦急,他明白父亲其实是爱他的。而从幻想国离开的他尽管不再英俊强壮,却从中得到了另一件宝贝——勇气。他终于选择勇敢地找到医生,去承认自己偷取《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件事。这时的他,才是真正的强者。结局,依然是令人欣喜的。因为主角尽管不是一个外表上的英雄,却在内心深处变得真正强大了起来。他成为了自己的英雄,这才是最重要的。

而成为自己内心的英雄需要的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呢?接纳每一个自己,不再逃避,面对不完美的真实自我,才是《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想要传授给读者的智慧所在。而“永远讲不完”,或许意味着来日方长,还可以从中获取更多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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