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刘立 贺映红 ( 长沙医学院教务处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籍管理涵盖新生入学至毕业的全过程,涉及成绩记载、学籍异动、毕业和学位授予等方方面面,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是高水平人才培养的重要方面。
学籍是指“被学校正式录取并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后所取得的学生资格”,学籍管理则是指对取得学籍的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过程管理,学籍管理功能的实现,必须有一整套科学合理完善的制度来保障,因此,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1950 年3 月31 日发布《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学籍问题的几点指示》起,至今教育部发布的有关高校学籍管理的文件、批复等达到300 多份,2017 年2 月4 日正式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 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共计9039 个字,共计7 章68 条,其中第三章学籍管理包括入学与注册、考核与成绩记载、升留级、转学转专业、休学与复学、退学、毕业与结业、毕业证书管理7 个小节31 条内容,共计4195 个字,占《规定》内容的46.41%,由此可见教育部对高校学籍管理的重视程度。《规定》第一条明确了规定出台的目的是“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因此,高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符合本校实际的学籍管理制度,这是落实国家政策的必然要求。
《规定》指出“要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学校的规章制度就是依法治校的依据和基础,学籍管理制度是学校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和保障日常教学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是指导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行为规范。随着家长和学生的法律意识、权益意识的不断增强,学生对高校学籍管理的公平性与规范性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尤其是在学生处分、转专业、专升本、评奖评优等涉及学生利益的方面,更是深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密切关注。近几年来,发生了多起因学生处分、学位授予、取消学籍等问题学生起诉学校的官司,影响到学校的教学秩序,也给学校声誉带来不良影响。因此,高校对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必须做到规范化、制度化,高校必须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制度,尤其是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完善本校的学籍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完善的制度是高校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学的坚实基础。
《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第三章第一节“入学与注册”对新生入学复查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第七节“学历证书管理”对学历学位的制作、颁发和电子备案做出了强制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有效地维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打击了高考冒名顶替、学籍学历造假等行为,保障了教育的公平公正,因此,高校学籍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和落实,是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保证,是维护高考权威性的重要手段,是保障高校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高校学籍管理制度的建设,就是要在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制度的框架下,结合本校实际不断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第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是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建设的前提和基础,离开了合法性,学籍管理制度建设就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因此,修订完善学籍管理制度时,必须符合教育部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的相关制度,必须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不得与上位法相违背,不得突破《规定》授权的范围,在此基础上,才可以依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出权责明确、条例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学籍管理制度。
第二,系统性原则。学籍管理贯穿高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涉及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方方面面。比如学生选课、实习实训、学生处分都与学籍管理有交集,从高校的教学实践中发现,很多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都与学籍管理息息相关,甚至有些环节就归属于学籍管理的范畴。比如考试过程的管理不属于学籍管理,但是考试成绩记载则属于学籍管理;学生选课不属于学籍管理,但是选修了多少学分,有没有完成应修学分则是学籍管理中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的依据。学籍管理的内容较多、涉及面较广、与教学、学生管理等方面都有交集,同时,学籍管理既要遵从教育部的方针政策,又要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既要制定基本的学籍管理制度,又要有实施细则与办法,因此,在修订完善学籍管理制度时,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从系统论的角度入手,厘清与教学、学生管理等方面之间的关系,制定出相互配合、统筹兼顾、协调一致的学籍管理制度,为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提醒,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参与性原则。学籍管理关系到高校和学生的切身利益,也与学生家长、用人单位和社会有密切关系,因此,在制定学籍管理制度时,要广泛征求相关利益方的意见,要集思广益、广开言路,要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学生代表大会等方式让学生参与到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来,同时,也要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平台发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制度颁发之前,还要召开专题论证会,请教育、法律等领域的专家进行论证,以确保学籍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教育部《意见》指出,要“按照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理念和要求,系统梳理、修订完善与在校大学生学习、生活等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依法依规、宽严相济、科学管用的学生管理制度体系。”根据这一要求,在学籍管理制度建设时,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规定》第三条“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意见》指出,要“把立德树人内化到大学建设和管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以文化人、以德育人,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因此,学籍管理不能只强调行政管理,不能只要求学生服从,而应注重引导与服务,要通过制度引导与监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尤其是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把立德树人、德才兼修作为制定学籍管理制度的出发点。学籍管理制度要注重约束与惩罚机制,要加强诚信教育,把对失信行为的惩处措施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学籍管理制度中;要加强劳动教育,把劳动教育课程作为必修学分计入毕业审查的指标。总之,要把学生成长成才放在首位,把立德树人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让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意见》指出,要“以回归常识、回归本分、回归初心、回归梦想为基本遵循,激励学生刻苦读书学习”。在制定学籍管理制度时,要充分挖掘学籍管理的内在激励功能,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强化学业考核与成绩记载制度,落实学业预警和留降级制度。通过这些带有惩罚性的制度来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提升学习兴趣。同时,也要通过转专业管理办法、弹性学习年限、学分制、学位授予办法等激励性的制度,引导学生自觉学习、主动学习,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风气。
《意见》指出,要“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高校在修订和完善学籍管理制度时,要把促进学生创新创业作为重要内容予以落实,要通过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来支持和鼓励学生积极投身到创新创业中去,要把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纳入毕业审核的重要指标之中,要建立创新创业学籍异动的绿色通道,为学生保驾护航,要适当延长和制定专门的创新创业学生弹性学习年限制度来解除学生创业后复学的后顾之忧。对与创新创业取得一定成果的学生,要主动收集和保存相关资料,记入学籍档案并予以学分奖励,或者评优评先等评比中给予照顾。
综上所述,为了实现“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的文件精神,高校要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建设科学合理的学籍管理制度,更好的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与学习积极性,更好地提高整体人才培养质量,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做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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