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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隐性教育视角下如何强化大学生的规则意识

时间:2024-05-04

规则意识即对规则的认知,评价,尊重,并自觉遵守规则的有机统一体。其主要包括对规则的认同意识,评价意识和责任意识等。大学生文化素质与道德修养相对较高,在社会各阶层中应属规则意识较强的群体。而在新形势下,社会观念多元化显著、网络生活模式普及等因素,导致当今大学生对“自由”概念的理解逐渐泛化,追求热情也进一步加剧,甚至有不少学生认为循规蹈矩是懦弱无能的表现,并将打破规则视为追逐自由、释放个性的突破,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大学生群体规则意识的整体水平。多数大学生对各项规则的认知程度较高,而行为上能自觉遵守规则的程度却不高,无法实现知行合一,集中表现为:在校期间习惯性地出现迟到旷课、为求便利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规现象,以及考试舞弊、评助材料弄虚作假等诚信缺失行为,更甚之乃至发生偷盗、暴力等犯罪事件。

综合分析,大学生这些典型的规则意识缺失的表现,既有宏观上长期以来社会不良环境因子所诱导的“思维定势”,也有微观上家庭与学校相关教育的忽视与缺失等根源,更包含个人利益至上的投机心理这一直接缘由。例如,部分学生明知考试舞弊是违规行为,但源于无论如何都想获取高分的好胜心,便不顾自己的行为是否会对没有作弊的同学不公平、是否会对集体荣誉造成不良影响,而心存侥幸地为获取最大利益,毅然采取行动。

大学生在校期间,不断强化规则意识,养成凡事循规蹈矩的习惯,是必要的。首先,规则意识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养。衡量一个社会的现代文明程度,一项重要尺度就是公民的规则意识,大学生的规则意识直接影响着未来社会遵守规则的状况。其次,规则意识的培养是法制教育的基础。现今社会是法治社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其中就指出了强化规则意识是加强法制教育,进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的应有之义。在法治社会建设的各大要素中,社会人的法制意识是核心,作为未来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大学生规则意识的强弱直接决定着社会法制意识的发展进程。

目前各高校对大学生规则意识的引导教育延续了基础教育阶段形式单一、内容空洞的宣传说教,多为要求大家“应该怎么做”“禁止怎么做”等等。而大部分学生对这些条条框框早已失去了认知兴趣,更不会主动学习思考,导致该教育模式成效不大。隐性教育是指有计划、有目的将特定的教育内容寄托于外界环境等媒介中,以间接影响教育对象,使之在潜移默化中获得认知、受到感染的教育方式。隐性教育以其感染渗透、潜移默化、寓教于乐等特征,与当代大学生趋于主动的认知特点及崇尚自由的心理机制相契合,并逐渐进入教育者们的研究视野。本文试图从鼓励学生参与规则制定、教师言传身教、严明奖惩举措、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等方面,来探析隐性教育视角下如何强化大学生的规则意识这一主题。

一 健全制度体系,鼓励学生代表参与规则的制定,建立信任感

培养规则意识的前提是拥有一套健全且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从最基础的班纪班规到学校层面的的规章制度,每个环节都应做到条理清晰、有据可依,具备可操作性,以保证大学生在校园内的各项行为有章可循,避免出现规则的“真空地带”。历来的基础教育多注重学生对规则的认知与遵循,而很少让学生真正参与各项规则的制定过程,从而导致学生对规则一直保持固有的客体距离,缺乏亲近感与信任感。大学生是高校人才培养的主体、规则的目标对象,应当参与整个制定与执行过程。首先,学校层面制度的制定不应仅仅是领导决策层内部包揽,作为主人公的学生群体,有必要推荐代表参与其过程。学生代表民主参与,能够将大多数同学的基本利益诉求及建议表达出来,有利于将原先僵化刻板、有违人文精神或是不切实际、不合常理的条目提出改进建议。这既能丰富规则内涵、反映学生实际需要,使规则更具人本性、实效性,不再束之高阁、不接地气;又有利于学生了解学校层面制定规则、维护正常秩序的初衷,增强对规则制定必要性、遵循规则严肃性的认识,并建立认同感与信任感。其次在基础规则层面,应引导学生组织班规的制定,班规是一个班级单位最基本的日常管理规则,内容主要是对大学生学习、纪律、生活最具体的行为规范,与大家的利益息息相关,让大学生组织班规的制定,能够让他们进一步明确自己的主人公角色,理解自己有制定规则的权利,也应当履行维护规则、严守规则的义务。

二 教师率先垂范、言传身教,引导学生端正认识,规范行为

教师是学生规则意识培养的教育者与监督者,更是示范者。教师在课堂中对于规则所表现出来的态度,课外与学生交流以及个人生活中对于规则的认识、遵循程度以及本人的言行举止等,都能对学生产生示范作用。例如,某一老师经常在课堂上表示出对规则的不屑与鄙夷,在日常生活中不拘一格、行为不羁,不断尝试打破规则束缚,相应地会在不知不觉中影响学生的规则取向,导致学生争先效仿。所以作为教师,尤其是与学生接触频繁、在学生群体中具备一定号召力与影响力的教师,有义务自觉成为一名坚定的规则维护者,为学生树立正面榜样。第一,严于律己,争取做学生遵循规则的好榜样。马克思说,如果你想感化别人,你本身就必须是一个能实际上鼓舞和推动别人前进的人。正人先正己,从日常工作中最基本的不迟到、早退、无故旷课,到政治纪律中廉洁自律、端正良好作风、不弄虚作假、不钻纪律的空子等行为,都能体现出并让学生感受到老师是以身作则的,并不是“台上说一套,私下另一套”言行不一的形式说教。第二,严格履行规则,帮助学生明确规则的严肃性。教师对待规则的态度、维护规则落实的决心最能改变学生的观念,因而教师须牢牢抓住这一重点。比如在平常的学生干部选举、评奖评助及入党推优等过程中,教师应当引导学生维护程序的规范性,做到民主公平、公开透明,让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则来进行,在执行奖惩举措时,应做到仔细谨慎、公正严明、有理有据,具有说服力,以展示老师拥护规则的坚决态度,为大家提升规则意识创造良好的示范环境。

三 重视奖惩严明,维护规则的权威,保证长效性

为保证规则的长期有效施行,任何一项规章制度都包含相关的违反惩戒措施。犯罪心理学常见的“破窗效益”理论就是指一个房子如果窗户破了,没有人去修补,隔不久,其他的窗户也会莫名其妙地被人打破,这一理论在规则的遵守方面同样适用。在高校中,针对师生的日常管理所制定的规范制度基本是全方位的,包揽全局,倘若一旦有人违反某一规则,而相关惩处不具体明确,或不及时到位、力度欠缺,既不能让当事人立即体验到违规的代价,从而滋长他为获取利益重复违规行为的错误心理,同时也将动摇大家对规则的信心,削弱规则的权威。长此以往,触犯甚至亵渎规则的从众心理将越发广泛,无视规则的情况将继续蔓延,真所谓“一招不慎、后患无穷”。相反,在严明惩处的同时,也应重视奖励性规则的制定与执行。大多数高校中的规则多为约束类条例,这在一定程度上并不符合学生的思想特征,一定范围内的奖励性规则既能调动大家注重规则、严守规则的积极性,也能让履行者体会到规则本身的合情合理与人文关怀。当然,如设有相关奖励措施,还须及时兑现承诺,否则将削弱大家的信任感。因此,严格执行规则中的奖惩措施,是增强大学生规则意识的必要途径。

四 树立良好典型,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优化教育环境

在很多人的成长经历中,身边缺少优秀的榜样典型,各种大大小小违反规则的行为比比皆是,缺乏可以受到熏陶的良好教育环境等,是导致规则意识不强的重要原因。隐形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企图运用周围的正面实例来激励受教育者,使之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正能量的鼓舞,从而不断改进完善自身观念行为。因此,在大学生的规则意识强化过程中,树立好的典型,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十分重要。首先,我们要善于发掘大学生中的“规则模范”,每个群体中总有个别对规则有敬畏感、凡事严格自律,讲究原则、尊重规则的良好典型,无论是学生干部、党员,还是默默无闻的普通学生,他们及其事迹都应该被凸显发掘出来。其次应将模范的正能量传播开来,以感染并带动身边其他同学。大多数优秀典型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能够主动自觉的端正自身行为,不触犯规则底线,不将违反规则作为个性释放的表现,面对暂时利益不为所动,坚守自身信念,这些看似平凡的突出事迹可用最真实的语言、不加渲染地进行推广宣传,以感化周围同学,为之提供增强意识的良好环境。

[1]饶世权.当代大学生规则意识的现状及教育对策[J].青年探索,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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