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刁生富 王 吟
大数据对青少年学习影响的探析
■刁生富 王 吟
大数据改变了青少年学习知识和获取信息的方式,促使青少年的学习向协作化学习、个性化学习、科技化学习的转变,也带来了过往记录束缚发展、数据评判伤害情感、数据爆炸妨碍认知等新问题。合理利用大数据促进青少年学习,就要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建立多元的评价机制,完善伦理规范。
大数据促进了青少年的学习朝着协作化、个性化、科技化的方向发展。
大数据时代教育凭借网络分享和数据统计、分析、挖掘等技术,提供了基于网络社交的学习场所,学习变成了社交活动之一,赋予了青少年在网络中协作学习的可能性。由此,青少年的个体化学习演变为社会化的学习,以青少年、家长、教师甚至是网络虚拟人员等为小组,提供了具有归属感的可交流的社区单元。越来越多的合作式学习研究证明了当孩子们协作学习时,他们分享着建构想法的过程,并在协作中相互激励、努力创造、深刻反思与协同解决问题。例如,在很多中学里,基于MOOC和STEM的教育理念下,一些由学生自发选择与组织的课堂开始流行起来,通常这些课堂不设置随堂教师,任由学生们自由发挥和探讨,同时几个教室只配备一个“咨询员”。由此,青少年之间可以真正实现协作化学习,从被教育、灌输的状态进化为主动交流、探索、分享的状态,最终构建具有归属感的学习社区。
个性化教育是人们数千年来一直追求的教育公平的理想,大数据正赋予人们实现这一理想的可能性。大数据与教育结合,可以将无限量的涉及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和教育等各个领域的知识汇集在一起,从而可以极大地丰富和拓展学习资源和视野,任由人们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学习内容,而非拘泥于少量的教材。同时,人们可以从大量数据中挖掘青少年的学习规律,分析其学情变化,预测其学习成果。基于数据统计、分析等计算机算法和模型的发展,针对青少年个体学习情况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成为可能,学习内容将基于分析结果加以改变和调整,教学安排上不再拘泥于同样的顺序和步调,知识的传递得到个性化处理,从而更好地适应特定的学习环境、个人偏好和学习能力。个性化教育是大数据时代教育发展的必然方向,是人们必须在教育方面做出的巨大变革。例如,《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明确提到学校教育变革教学方式要在促成学生多样性、个性化学习等方面取得突破;在总体战略中明确指出要全力为每位学生提供个性化的、符合自身发展的学习环境及服务。大数据时代个性化学习体系框架的构建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人们研究的深入,将使得个性化学习成为人们主要的学习方式之一。
技术发展到大数据时代,不仅人们的衣食住行依托于科技的力量,人们的学习也走上了科技化的路线。首先,零成本、零时差的信息生态环境和急遽缩短的知识半衰期,在万物互联的时代,滋生了海量的学习资源,学习的内容随着科技的发展迅速迭代。其次,学习的工具也呈现科技化,教室里信息从传统的黑板、粉笔流传到白板、投影仪等新型教具,从而实现了多向即时的线上交流社区与线下班集体的结合。最后,个性化过滤与推荐正在拓宽人们深度学习的进程,在海量的资源中,人们可以轻易地获取相关性的信息,从而积累又深入又宽博的学识。各种高科技教具的出现与应用在宣告科技化学习的时代已经到来。
大数据在对青少年学习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对其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大数据的数据追踪、挖掘、分析能够实现学习的个性化、科技化、协作化的同时,也会对青少年产生窥探与束缚的不良影响。人们认为在大数据时代成长的世代,其整个生命历程,从摇篮到坟墓,都将被量化和记录,类似于“My life Bits”的项目。当每个人从出生至死亡,其一生的痕迹都被记录于不同系统中,伴随与证明其存在的是“数据脚印”与“电子标签”。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大数据不会遗忘,人们的删除权如果不能得到有效保证,那么数字身份会禁锢其进步、成长和改变的空间,数字记录会导致个人隐私的“透明”与“裸奔”,在圆形监狱的状况下,寻求个人发展无形中受到了阻碍。
大数据时代,让数据发声,数据证明一切的口号响起,意味着以数据为评判标准的理念开始大行其道,而数据崇拜的泛滥,体现在教育中便是对青少年情感和个性的无情伤害。例如,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而在学期中淘汰差生,以考试分数作为评判他们的唯一标准。教育偏离了育人的初衷,忽视了青少年的学习是一个德、智、体、美、劳全方位发展的过程。更糟糕的是,在这一过程中很少有人能够保持思辨和独立的想法,学习者自己也是以同样的标准量化自己的学习成果,学习与教育远离了传承人类文明与探索未来的崇高使命,变成了功利化的日常行为。情感态度、价值观、逻辑推理等无法量化的,人类得以生存和延续的人文情感将在“数据上帝”的评判下日落西山。
大数据时代,多维度、碎片化、嬗变性、虚拟性、爆炸式的海量信息在冲刷每个人的头脑,在提供无限接近“全知”可能的同时也导致学习与认知的困难。一方面,大数据信息的泛滥与分享,似乎都在诱导人们认为只有他们不去学的,而没有他们不能学和学不会的。例如,那些跨领域跳槽或者从事交叉领域工作的成功人士,总是会感谢海量的资料的易得。然而,越来越多的人面对过量的、无法消化的信息求助于新型的科技与工具。尼古拉斯·卡尔在《浅薄》中提出记忆外包,文明消亡:“当我们把记忆任务推卸给外部数据库,从而绕过巩固记忆的内部过程时,我们就会面临掏空大脑宝藏的风险,进而危及个体的深度和独特个性和我们共享的社会文化的深度和独特个性。”事实上,碎片式的学习在威胁着注意力的保持,而海量的信息则使得大脑疲惫不堪,认知超负荷的孤独与焦虑甚至是无能的感觉,在挫败青少年学习的信心、动力与自我效能感,最终可能导致其自我放弃的悲剧。数据爆炸碾压式地占据了青少年们有限的时间与精力,只会导致其学习与认知的困境。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具有两面性,合理利用大数据促进青少年学习,就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该教育和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一方面,面对大数据保持理性与思辨,克制技术依赖与数据崇拜;另一方面,理解学习的真正含义,远离功利的学习动机。苏伽特·米特拉认为在今后的大数据时代,只有三种最基本的东西是青少年用得到和必须学的东西:一是阅读;二是搜索;三是辨别真伪。也就是说,相对于汲取知识,获得知识的能力、价值观的形成、批判性思维的养成这些看似虚拟无法量化的培养更为重要。同时,人们也必须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学习要求,例如,摒弃古老的破坏创造力的死记硬背,学会于数据海洋中搜索与辨别的能力,有选择地借鉴,有鉴别地吸收。正确的学习观念或许需要人们为此反复思虑甚至颠覆以往的一些价值理念,然而,唯有无畏的理念改革,才能够真正地发挥大数据技术对学习的正向影响。
大数据时代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机制至关重要,唯有以多元的观点看待青少年,才能够真正实现青少年的差异化发展与公平性竞争。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是对青少年知识、能力、素质综合评价的多元系统,体现为评价的内容、过程、方式、方法、手段及其管理等环节的多样性。以多类型、多规格、多层次的评价机制,囊括学习能力、社交智慧、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自我和社会认知能力、观察能力、欣赏能力、语言和逻辑能力等等人类生存所需要的一切技能,代替现行的单纯以分数为度量的考核制度,既是大数据时代三V特征(大量、多样性、及时性)的要求,也是人们教育发展的最终追求。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结果的多样化的评价机制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大数据推进学习自由化的正面力量。
大数据对教育与学习的影响应当通过人为的规范控制其发展的方向。在大数据时代,我们不能够当时代的关灯者和关门者,而应努力建立与完善相应的伦理规范,合理地利用好这把智慧之剑。例如,2014年,欧洲法院在“谷歌西班牙案”的审理中判定信息主体有权要求互联网搜索服务提供商将与自身姓名链接的陈旧的、不完整的、不恰当的或不相关的信息从搜索结果中删除。这样,青少年们就能够对自己的数据记录拥有一定的自主权与删除权,能够安抚其作为信息被挖掘与分析的对象的安全感。又如,可持续发展原则需要科技界、产业界以及政府部门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共同努力,通过转变认识、消除壁垒、建立平台,突破技术瓶颈等途径,建立可持续、和谐的大数据生态系统。唯有完善大数据发展过程中所暴露的伦理规范的缺失,才能够使新时代的教与学获得可持续发展。
在大数据发展的过程中,对青少年们带来的负向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只要我们寻求大数据发展与青少年学习规律的最大公约数,最终大数据教育会成为利国利民的百年大计。■
(作者单位:广东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广东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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