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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导师制,护航学生全面发展

时间:2024-05-04

苏江山|人大附中深圳学校

立德树人,培根铸魂。导师制是人大附中深圳学校在教育改革大背景下,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而探索实践的一种新型德育制度。导师制聚焦学生的全面发展,充分实践学校“尊重个性 挖掘潜力”的育人理念,具体实践如下——

明确导师的工作职责。

思想引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思想情怀。结合新时代、新形势对学生成长的最新要求,培育学生的家国情怀、使命担当、拼搏精神,将学生培养成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学力辅导。新高考改革给了学生更多的选择权,与传统文理分科相比,12种组合的选择对学生是很大的考验。我们希望导师能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特长,将学科潜质、兴趣爱好、未来专业方向与选科结合,给予针对性指导。同时,鼓励学生关注大学最新招生动向,在综合素质评价、“631”模式等新型选拔模式上为学生提供帮助。

生活指导。学校大多数学生是第一次寄宿生活,因此,导师要帮助学生尽快适应集体住宿生活,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和科学的生活方式,应对有可能出现的宿舍人际关系矛盾,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指导学生课余和社团活动,引导学生高品质生活。

心理疏导。高中是学生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心理问题的多发时期,尤其是当下,学业压力、人际交往、情感问题常常困扰学生。导师要帮助学生正确面对学业压力,学会与人相处,能直面学习中的挫折,塑造学生自信、自尊、自爱的心理品格,疏导各种心理问题。

高中三年是一个整体,但每个阶段都有其独特性,这就要求不同年级的学生指导工作有不同的侧重。高一年级,学生面对新的寄宿生活和学业压力,导师要指导学生快速适应集体生活,适应高强度的学习;培养学生的自律能力和规则意识,初步确立学习目标。高二年级,引导学生做好职业规划,提前准备综合素质评价和“强基计划”的选拔,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自我探索能力。高三年级,导师更多要帮助学生客观看待考试和学业压力;帮助学生从起伏的成绩背后找出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

完善组织实施。

召开师生双选会。双选会面向全体学生详细介绍每一位导师,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认真选择导师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学生根据导师介绍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导师,尽量选择与自己学习有较多交集的教师。选择导师实行填报志愿的方式,志愿满后由导师进行筛选,选择符合自身要求的学生。

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导师要做好学生成长的记录,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科发展、兴趣发展情况,学生大型考试表现及分析,学生对自身发展的规划等。只有全面翔实的记录才能追踪学生成长的轨迹,从而更科学地指导学生。此外,年级每月安排一次导师集体见面会,统筹安排见面会场地、时间,并进行抽查。生涯规划中心为集体见面会提供主题指导。学生可以单独约导师汇报学习及其他情况,必要时可随时咨询。导师根据学生情况主动约谈学生谈心辅导,并将辅导内容记录到导师谈话记录表上。

加强考核与评估。

学校建立了导师工作评价激励机制,导师指导工作要记入绩效考核工作量统计。通过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家长反馈、班主任情况反映等多个方面,综合评价导师的工作成效。根据导师工作成效、学生成长情况等评选优秀导师,并召开导师工作总结和表彰大会,充分肯定导师们的扎实工作和辛苦付出,并进一步探索对优秀导师的激励机制,让更多导师认识到此项工作的价值。

我们非常欣慰地看到,导师制的实施得到了学生的高度评价,通过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导师制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所起的作用越发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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