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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教育法》颁布,普职分流向何处去

时间:2024-05-04

余雨生 | 浙江省衢州中等专业学校

2022年,新《职业教育法》颁布,其中关于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发展问题的表述引起社会热议。普职分流何去何从、中职教育的未来如何发展等等,是广受关注的话题。

社会对新《职业教育法》的法律条文理解有偏差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删除了原来关于“初中后进行教育分流”的表述,取而代之的是“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以“普职协调发展”代替“普职分流”,从而引发多种讨论。本人认为,法律无表述并不代表取消,分流还会有,但是其发展的方向将会进行重新部署,职业教育也将被赋予“新定位”和“新地位”,也就是说,职业教育将逐渐发展成为和普通教育同等地位的一种教育类型。

经过修订之后,有几个关键点值得学生和家长关注。第一个关键点是“义务教育后”,即普职分类教育安排在初中教育以后进行,义务教育阶段不进行普职分流;第二个关键词是“不同阶段”,就是指在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都将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第三个关键点是普职分流会“因地制宜”,普职比例允许各地在一定范围内自主调整,并非像原来硬性规定的1:1;第四个关键点就是“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并无高低之分,未来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双轮驱动,真正促进教育结构规模和质量的有机统一。

从人才需求分析,中职教育有存在的必要

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多样的,既需要科学技术型,也需要工程技术型、职业技术型。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既可以满足不同禀赋和潜能学生的学习需要,又能够给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通道。

这次《职业教育法》完善了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将职业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并规定“国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进入中等职业学校读书的学生,可以继续接受专科、本科甚至研究生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打破了职业教育学历“天花板”,搭建了人才成长“立交桥”。

取消普职分流,可能带来不良后果

“取消普职分流”“把义务教育延伸到高中”的确能吸引到一部分学生,但其实施却容易导致不良后果。普通高中由于学生的学术性学习能力整体下降,必须重新编制课程标准以适应层次差异更大的学生的学习水平,新的课程标准很容易拉低高中教育的整体难度水平,而这将给高水平大学选拔有优秀学术潜力的人才造成困难,不利于国家对人才的选拔。同时,单一的人才培养模式极易导致厌学心理,一定程度上加重学习焦虑。

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引导家长理性选择

一要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提高社会对普职“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认识,纠正职业教育是“差生教育”“底线教育”的错误认识,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二要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统筹职教资源配置,努力破解当前中职教育发展低、小、散、弱困境,向学校赋能,引导学校从单纯“以就业为导向”转变为“升学与就业并重”,提高中职学校办学水平。三要鼓励高中段学校多样化发展,高中段学校既设普通高中,也设职业高中;在普通高中内部,也可以实行多样化办学,鼓励部分普高开办艺术类、体育类特色高中,以满足学生多样化成长需要。

总之,适合的才是最好的,普职协调发展,为学生提供了另一条可供选择的成长、成人、成才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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