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刘金华
2019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市场积极投资兴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国家层面明确了行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未来10年将迎来托育行业高速发展的新阶段。托育行业的优质发展需要政府、社区、家庭、市场与协会的共同推动,本文从行业协会的角度,简要总结上海托育服务的模式探索与实践经验,供行业参考。
多手段并举,有效推动发展
自1999年起,上海就开始关注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投入早教理论研究及科学育儿指导、托幼一体化试点等实践工作。20年来,在上海市教委、卫健委、妇联等多个政府部门的牵头指导下,在行业协会的促进支持下,上海逐步形成了“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局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可借鉴、可复制的模式成果。2018年4月,上海率先出台了婴幼儿托育服务配套“1+2”文件规定,从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监督管理、从业人员要求等多个角度对托育机构提出了规范化要求。
在上海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多手段并举,达到了有效推动行业发展的目标。
一是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资源供给。深入推进托幼一体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供给。截至8月31日,上海全市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已达到500多家,提供托额共2.4万余个,以普惠性为主导。其中,幼儿园和托儿所400多家,社会力量办托育机构(特指按照文件要求设立并获批“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的机构)共143家。另有100多家托育机构正在申请设立中。
二是完善托育服务监管体系。确认建立托育行业专业监管机制,设立市、区两级托育服务管理机构,由市级托育管理中心制定发展规划、规范政策并进行综合监督,由区级托育管理中心进行托育机构的实际管理、审核并发放举办资格。同时,联动教育、卫生健康、公安、消防等多个相关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联合开展监督管理。
三是有效规范托育机构。托育行业发展尚处于早期阶段,上海率先对托育机构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要求和落地试点,并获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标准。具体包括: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进行分类管理,服务类型分为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机构规模4-6个班,班级规模15-20人,建筑面积不低于360平方米,无死角监控,满足育婴员、保育员等五大人员要求,按照婴幼儿月龄阶段设置师生比等。
四是充实规范从业人员。鼓励学校、社会培训机构扩大托育从业人员培育体系,从严把关准入资格,加强职前职后培养,加强职业道德规范与培训。通过培训项目经费支持的方式,开放大学及其他职业培训学校联合开展托育从业人员培训,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五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为托育机构提供场地租金减免、用水用电用气优惠、税费减免、奖补激励等措施,为托育从业人员提供就业、培训支持等手段,吸引广大举办者和从业者进入行业。
从上海的探索实践经验来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可以归纳为以下6种。一是家庭服务模式。即加强对家庭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借助“育儿周周看”“科学育儿社区行”等项目载体,以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二是社区服务模式。即利用社区活动中心等场地设置婴幼儿公共活动区域,配备设施设备、配套项目及专业人员。以免费或优惠出租方式提供场地,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运营管理,为社区家庭提供育儿指导及托育照护服务。三是医教结合模式。即依托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的专用场地,由专业医护人员联合教育工作者,探索医教结合特色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比较典型的如上海新华医院,它也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之一。四是市场化托育机构模式。即由社会力量针对家庭不同的服务需求,举办符合标准的托育服务机构,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托育服务需要。五是托幼一体化服务模式。目前上海正在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规划公立幼儿园增设托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积极探索亲子园中园模式。六是企业园区服务模式。由上海市总工会牵头,正在积极鼓励有一定规模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园区开办符合标准的托育点、企业亲子园,或通过暑托班、周末亲子活动等形式,为职工提供福利,解决育儿需求。
“服务+管理”并行,发挥协会作用
托育市场的有序、规范发展,除政府的管理与引导外,离不开行业协会的有效推动与促进。协会作为政府与市场的第三方平台,是联系政府与托育机构的桥梁纽带,成为加强和改善托育行业管理与市场治理的重要支撑。具体而言,行业协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第一,会员服务。协会为已经开设或想要开设托育机构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人才推荐、合作对接等服务,打造发展优质会员。立足行业需求与实际,组织托育机构座谈会,定期交流机构举办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及时予以帮助与指导。提供行业规则和治理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行业秩序。定期搜集整理托育机构的共性问题,形成案例进行提炼分析,协助其向有关部门反映、沟通和反馈。
第二,研究调查。利用专家优势和专业团队,积极开展托育行业产学研合作,开展行业标准化研究、课程研发与模式论证等基础研究。每年组织行业调查、运行监测及趋势分析,及时掌握行业发展中的动态和突发情况。记录行业发展大事,定期发布行业发展报告,供政府制定政策时参考。
第三,评估指导。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托育行业的监督、评估与管理,研究制定托育机构评估指标,形成良性的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建立托育机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协助政府开展对托育机构的日常巡查、常态工作指导,在评估指导过程中打造一批示范性、典型性、品牌化的高质量托育服务机构,为婴幼儿照护服务市场规范化、标准化助力。
第四,信用建设。托育行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家庭的信任,因此加强托育行业信用建设、推动行业自律与发展尤为重要。协会目前正在协助政府研究建立信用评价制度,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科学制度和严格程序实现精准识别、全面覆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从而达到控制托育行业潜在风险、加强公众与托育机构信任度的目的。建立托育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禁止有虐待、伤害婴幼儿记录的机构和个人从事托育服务,不断树立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婴幼儿托育机构安全健康、科学规范、专业优质发展。
第五,人才培养。在《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与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已经明确了托育从业人员培养的目标与任务。但托育服务尚处于行业发展的初级阶段,从目前上海已经开设的托育机构来看,呈现出服务能力参差不齐、人员专业化程度低、课程活动标准不一等现象。目前协会已经通过狠抓职业资质培训、加强上岗培训、定期组织岗位能力提升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对托育从业人员进行全方位专业素质能力提升,逐步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第六,合作交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平台和智库作用,调动发挥各方优势力量,推动政府部門、专业院校、研究机构与托育企业等全方位的联动与合作。定期组织交流研讨与行业论坛,搭建机构之间交流对话、分享经验与合作互助的平台。开展对国际托育服务行业的研究与国际交流合作,拓宽国际化视野,推动托育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总之,协会以托育行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定位,以“服务+管理”并行,将成为托育行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作者系上海市人口早期发展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责任编辑:谷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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