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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政府在学前教育治理中的“三个缺位”

时间:2024-05-04

张志勇/山东省教育厅巡视员

张志勇

山东省教育厅巡视员,民进中央委员、民进中央教育委员会主任;兼任国家考试指导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教师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政策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等。

学前教育是我国学校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共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幼有所育”的重大决策,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中要谨防出现“三个缺位”。

制度供给缺位。加快和保障我国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健全三个方面的制度。一是公办幼儿园机构和教师编制标准。要解决公办学前教育薄弱的问题,加快公办学前教育发展,必须尽快破解各地公办幼儿园无机构编制和无公办教师编制的问题,要尽快出台国家层面公办园教师编制标准,突破对幼儿园编制的总量控制,解决好公办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问题。二是城镇居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政策。强化配套建设是未来我国城镇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的主要方式,将城镇幼儿园纳入城镇居住区作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建设,是最节约土地、资金的一种方式。为了建立长效机制,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城镇居住区义务教育(幼儿园)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法。三是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目前,全国还有17个省没有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有的地方虽然建立了,但并未落实或者标准很低,如有的省每年每生仅为50元。须督促各地健全学前教育生均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稳定增长。

资源供给缺位。强化政府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中的主导作用,是确保学前教育公益属性的必然要求。截至2016年,全国共有公办园8.6万所,民办园15.4万所。2011年以来新增幼儿园中53.1%是民办园;新增在园幼儿中75.1%在民办园就读。可以说,我国学前教育的快速普及,主要靠民办园推动。然而调研显示,一些民办园在局部地域形成垄断,政府调控失灵,收费上涨速度过快,逐利倾向严重,成了百姓眼中的“贵族园”。一些地区民办园收费普遍在2500~5500元/生/月,有的高达2万元。

“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与我国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性质不明和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缺位有着直接关系。不少地方政府以学前教育不是义务教育为由,一味强调发挥社会办学的力量,不愿承担主体责任。必须明确各级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的主体,切实办好公办幼儿园,才能发挥公办学前教育对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引领作用,才能发挥公办学前教育对民办幼儿园过高收费行为的调控作用,才能发挥公办学前教育保障基本、兜住底线的作用。

监督管理缺位。监督和管理缺位,是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出现各种乱象的重要原因之一。首先,监管体制和监管队伍的缺位。教育行政部门学前教育管理力量极其薄弱,27个省份没有专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多为兼职干部负责;建立专门管理机构的4个省份,也只有2~3个编制。这与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很不匹配,难以适应日益繁重而复杂的管理任务。其次,监管职责不清。一些地方存在政府部门职责不清晰、履职不到位,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比如,按规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但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在规划、建设、验收、移交、举办等多环节缺乏联审、联批、联管机制,难以真正落实。第三,监管制度执行不严。一些地方没有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对幼儿园准入审批、招生收费、教师资质、安全卫生、保教质量等方面缺乏经常性、制度性监管和指导。第四,对民办园监管不得力。社会媒体反映的办园行为不规范现象绝大多数发生在民办园,但是对于民办幼儿园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管办法与措施。比如,一些资本集团通过在海外上市募集资金,在国内大肆收购幼儿园的行为,目前就难以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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