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文 | 熊丙奇
从“双一流”入围名单看高等教育发展的公平和效率
文 | 熊丙奇
日前,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公布了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据悉,本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共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共95所。
针对这份入围名单,舆论的情绪十分复杂。虽然有关部门一再强调,这只是“建设”名单,而不是说明这些学校、学科已经“一流”。可是,还是有很多人把这作为“已经一流”对待,于是,入围名单的学校,开始庆贺,地方政府也把入围作为当地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成就。而没有入围的学校,则陷入极大的失落。各路看客,则不嫌事大,开始分析谁是最大赢家,谁是最大输家,哪家最满意,哪家恨不得跳楼;段子手也开始显身手,即便根本就不懂学科、专业是怎么回事,也编段子,而这些段子居然得以在教育朋友圈里疯传。
“双一流”能引起这么大的关注,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是我国的百年梦想。但毕竟没有“建成”,只是“启动建设”,为何就令舆论这么兴奋呢?主要的原因,这是政府部门遴选学校、学科,而入围者将获得相应的重点建设投入。因此,这不仅事关政府部门对学校、学科办学的认可,也关系到具体学校、学科能否获得政府资金的重点投入问题。对于普通学生来说,则十分在意:自己所在学校、学科入围“双一流”,给考研、就业会不会带来实际的好处?
有利益,就会有得失。因此,不管入围名单怎样,都会几家欢乐几家愁,有高兴的,也就有流泪的,还有失魂落魄的。尽管政府部门反复强调遴选是公平公正的,而有关专家则解读操作时综合考虑了公平和效率。从公平角度,要考虑对一些不发达地区的高校的支持,这次入围一流大学建设B类的就有云南大学、郑州大学和新疆大学;而从效率角度,要考虑激励学校重视办学质量和效益,因此原来的39所985高校,这次有3所入围一流大学建设B类。由于政府部门要兼顾效率与公平,所以可能不那么完美。
如何在高等教育发展中,兼顾公平和效率,这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其实,早在国家出台“双一流”建设方案时,教育界和社会舆论就对如何建设“双一流”有不同的意见。有的人认为,“双一流”建设应该重视公平,解决高等教育地区分布不均,学校强弱差距太大的问题——这也是985、211工程建设存在的弊端之一。而另有些人则认为,既然是一流建设,就应该强调水平,谁能建出一流水平,就让谁建设。这一争议,一直延续到入围名单公布之后:期待公平者认为“双一流”分布地区不均衡情况仍然严重,北京的“双一流”大学和学科,优势很明显;期待效率者则认为有的大学明显具有优势的学科却没有入围,十分“遗憾”和不解。
以笔者之见,在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这一问题上,由政府来处理公平和效率问题,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从“一流”的本意看,就是重视效率,当其中加入公平因素后,对那些不发达地区的入围学校来说,也有些不公平:我们本来就是靠实力入围,却被认为是“照顾”。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明确政府在发展高等教育中的责任究竟是什么。从履行政府责任,以及促进学校办学角度看,政府在发展高等教育时,主要责任应该是促进公平,至于提高效率,则应该通过放权给学校自主办学,以及建立高等教育的市场竞争机制实现。
给所有高校平等的竞争空间,是政府发展高等教育的首要责任。一方面,各高校平等竞争,才能做到让所有接受高等教育的国民享有相同的政府补贴,如果差异化对待高等学校,会导致在不同高校接受高等教育者获得的政府补贴不同;另一方面,高校平等竞争,会给受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更大的选择空间,不是争着进政府投入多的高校,而不愿意去其他薄弱高校。在我国,顶尖的公立大学,北大、清华的学费是最低的,这不吸引所有学生报考才怪;而在美国,顶尖的私立学校,学费是很贵的(对于家庭贫困的优秀学生会有免学费的资助政策),而公立的州立学校,学费则低得多(社区学院和职业学院的学费则更低),但这些学校办学质量并不低。因此,有很多学生可以放弃高学费的名校,而进学费低的州立学校、社区学院和职业学院。美国联邦政府教育部的重要责任之一,就是推进公平和救济。
履行这一责任,就要求国家和地方在进行高等教育拨款时,成立国家或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制订拨款预算,并监督政府部门根据预算拨款,避免政府部门不履行投入责任,或者根据与高校的亲疏关系进行拨款。同时,要减少按项目拨款,而增加基础性拨款。所谓项目拨款,就是政府设立若干拨款项目,高校要获得拨款,需要申请、遴选。在我国,高等教育项目拨款比重很大,985、211拨款就是项目拨款,实行按项目拨款,据称是为了激励高校办学,谁办得好,谁就可以获得更多项目经费支持,但这直接带来高校行政化(要获得项目拨款就必须“跑部钱进”,以及按行政指标办学),以及高校办学的“马太效应”,实力雄厚的学校,可以获得更多项目经费,进一步拉大与其他学校的差距。政府部门以项目计划的方式,推进高校提高办学质量,从效率角度看,欲速不达。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推进的985、211工程建设,随着建设深入,出现身份固化、竞争缺失,学校办学行政化、功利化的诸多问题,这都与行政部门直接介入办学有关。本来,985、211工程,是为了集中优质资源重点建设若干所学校、学科,以期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可是,很多进入985、211工程的高校,看重的是985、211的身份,却忽视了建设,而为了入围985、211,不少地方政府、学校搞大合并,增加学科,追求“高大全”。985、211建设存在的这些问题,也引起国家的重视。正是为了解决985、211建设存在的身份固化、竞争缺失等问题,我国启动了“双一流”建设。
要提高高等学校的办学效率,需要政府退出高等学校的办学和评价,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42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明确提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这指明了高等教育管理、学校办学的方向。
简单来说,政府部门在以均衡为基本原则保障高等学校投入的基础上,要建立高等教育竞争机制(取消学校等级身份、消除对不同教育、不同学校的歧视),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推进学校进行内部治理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对学校办学进行独立的第三方专业评价,这样才能既推进公平,也提高效率。也就是说,政府部门主要负责教育公平,而提高效率,需要发挥学校的自主权,完善竞争机制。按照这一公平和效率观,也就很容易回答关于“双一流”建设,究竟是扶贫(公平)还是扶强(效率)的问题,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资源的调配,扶持相对薄弱学校步入一流建设轨道,但要建设一流,必须深入推进教育管理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需要把办学自主权交给大学。“强”的大学,不是靠政府“扶”出来,而需要在平等竞争、自主办学中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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