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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145万卖房大学生反悔被诉

时间:2024-05-04

万承源

[案情]1998年出生的小郑,是苏州某学院大学生。2015年7月,他父母花300万元买了一套近200平方米精装修房屋,房产证只写了小郑一人。因平时父母给的零花钱少,小郑竟将父母为其买的这套市场估价已达465万元房屋以320万元出售给沈某,一个月后,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沈某支付小郑定金5万元。当父亲告知这套房子的价值可能达500多万元时,他后悔莫及。之后小郑提出反诉,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合同。诉讼过程中获知465万元的评估价后,沈某表示自愿以评估价购买涉案房屋。

[释法] 法院认为,首先,立法并未对于显失公平进行数值意义上的差价界定。其次,双方协议成交价为320万元,为评估市场价的69%,但上述价格为小郑主动出价的情况下,双方议价形成,在双方磋商的过程中,沈某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因此,在缔约过程中,沈某并无恶意缔约的故意;同時其自愿提出以评估价465万元购买房屋。”综上,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小郑应协助沈某将不动产过户,同时沈某支付小郑购房余款4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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