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任 琳
(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山东泰安 271018)
要探讨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内涵,就不得不首先搞清楚马克思主义关于主体、客体,以及主体性、主体间性的概念。只有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中把握好主体这一概念,才能明确何谓主体性及主体间性,进而更好地理解由主体性向主体间性的转变过程及主体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与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相互关系。
在哲学上,主体具有本体论和认识论两个层次上的含义。作为本体论上的主体,是指关系、属性、状态、运动变化等的基质、载体与承担者,可以和本体、实体大致等同。而作为认识论上的主体则是指认识活动过程中的认识者即认识主体,它作为认识活动的承担者与发动者而与被认识者的客体相对应,因而只能是从事认识活动的现实的具体的人。正如马克思所说,“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1]53。这里的主体是从认识论这一层次来说的,就是指有意识、有思维、能动地从事社会实践及认识活动的个人或组织,而客体指的是这一主体所指向的对象。马克思明确指出,主体即它是“现实的、有形体的、站在稳固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人”,“一个有生命的、自然的、具备并赋有对象性的即物质的本质力量的存在物”[2]。可见,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只有人才能充当主体的角色,人与周围事物发生对象性关系,创造自己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资料。
此外,还应该从主客体的关系及相互作用来理解主体。一方面,在同一个活动中,主体与客体有着明确的界限;另一方面,主体因为客体而成为主体,没有客体就没有主体,相反,客体也离不开主体,只有进入到人的活动范围,并与主体发生作用关系的客观存在才是客体。二者相互作用,共同处于一种辩证的双向运动的关系中,主体客体化及客体主体化就是最好的说明。
人作为主体,必然要具有主体性。马克思主义肯定了人作为实践和认识的主体,正确地理解了人的主体性。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一个种的整体特征、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1]69可见,主体性是人的类特性,是主体的根本属性,是人作为社会实践活动主体所具有的质的规定性,是主体在对象性活动中运用自身本质力量与客体发生相互作用而表现出来的自觉性、自主性、自为性、能动性及创造性。要想更好地发挥人的主体性力量,就必须正确地认识客体的本质及其规律,而且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的个性得到了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的主体性才能得到彻底解放和发挥。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生命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命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命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3]67在这里,自然关系可以理解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而社会关系则表现为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可以说,传统的仅仅包含主体与客体之间关系属性的主体性是片面的,应该更加注重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属性。从某种意义上说,主体间性是主体性发展的新阶段,是主体与主体在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主体间关系。这种主体间关系不再是单纯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不再把他人视为客体,而是面对了新的关系,即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与多主体之间的关系。在主体间性中,主体与主体间摆脱了以往的认识与被认识、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并在彼此共同对话与交往中形成相互理解、相互融通的关系,人们不再把自我看成是单一和绝对的主体,而是看成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共存、共容与共在,只有在平等、自由、互爱的对话与交往中,人们才能进入他人的内心世界,进而充分理解他人。可见,主体间性是处在生动的生活世界中的两个或多个主体在共存与共容的前提下,通过彼此平等、自由、互爱的交往与对话所形成的主体之间的和谐一致性。主体间性的提出主要在于克服以往过度张扬主体性而带来的困境,旨在重新把人从以往主客二分的关系中拯救出来,重新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是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主体性理论基础上产生的,是对主体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超越与辩证地扬弃。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是一项复杂而又伟大的工程,包含众多相互作用的因素,如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环境和教育方法等教育中介。其中,就教育内容的传授与接受来讲,教育者是传授教育内容的主体,而受教育者是接受教育内容的主体,教育内容为二者对象性活动的共同客体。只有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以其鲜明的主体意识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教育活动才能收到较好的成效。因此,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成为了一种基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能充分发挥其主体性的动态的主体间的互动活动。
我们可以这样来界定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它是以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平等互爱及双向互动的主体间关系为前提,使二者通过教育中介来进行交往、对话和理解,从而达到主体间的和谐一致,并在此基础上使主体获得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而促使人与自然、社会及自身和谐发展的交往实践活动。
综上所述,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是共在的主体间的存在方式。这是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与以往一切形式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根本区别。在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中,受教育者不再被客体化,物化,非人化,而是活生生的人,是与教育者一样有着思想、意识、需求的特定主体,二者都是有价值的自由主体,这种存在方式体现了对受教育者的尊重,以及二者主体性之间的协同、融合与统一。
第二,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在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活动是平等主体间的交往活动,二者是以平等的地位和身份参与到教育活动中的,拥有平等的交往机会。
第三,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是相互理解的,具有交互性特点。无论是就教育内容而言,还是教育形式,二者都是以交往的方式来传递与交流彼此的认知、思想与情感。并且,他们注重精神交往与沟通,通过设身处地、将心比心来实现人的知识水平及品德修养的提高,这种相互理解、相互影响、相互认可的教学方式更有利于教育目标的实现。
此外,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还具有开放性与发展性的特点。主体是有意识的、能动的、处在一定社会中的人,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主体与主体以及主体间关系都要发生相应的改变,因此,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并不是封闭、停滞的,它必然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形成新的主体间关系来突破和丰富以往的主体间关系,最终真正促进社会及人的全面发展。
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是在对以往主体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反思及合理借鉴的基础上,顺应了全球化趋势及现代社会发展的潮流而产生的,当然也是其自身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总之,它的产生有其客观必然性。
主体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不论在推动我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还是在提升教育者的主体地位等方面都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其主客二分的教育模式使其自身陷入困境,不可避免地显露出各种弊端及局限。首先,单纯强调教育者的主体性,忽视、曲解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使教育者居于上位,受教育者居于下位,二者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同时这种不平等的地位导致在教育活动中彼此双方很难进行沟通和相互理解,不利于教育水平的提高。其次,教育内容脱离生动的生活世界,被抽去了人性内涵。教育者根据自身思考来确定教育内容,忽视受教育者的实际需求及生命经验、感受,导致教育内容“假、大、空”,缺乏应有的感召力。再次,教育者采用的方法极其简单,主要是“我说你听”的单向输出、单向影响的方法及“我打你通”,用权威来征服、改变受教育者的方法。这些方法带有明显的控制性与高位性,而且,采用僵化的硬性灌输式的教学方法也不利于受教育者接受、内化教育内容。最后,主体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不注重受教育者的个体发展,忽视受教育者的个体差异,把受教育者看成是整齐划一的对象,从而影响了理论教育的针对性等。主体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存在的种种局限导致教育效率低下并产生消极作用,为了促使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发展,摆脱主体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困境与局限,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必须进行创新。可见,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由主体性转向主体间性是必要的、可行的。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其本质和核心就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一致的,可以说,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我们做任何工作都要坚持以人为本,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当然也不例外,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是做人的工作,是以实现人的观念转变,塑造人的精神世界为目的,而非仅仅理性认识和知识的堆积,因此,实现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能够更好地关心人,激励人,发展人,实现人的价值,调动人的积极性与能动性,也能够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理念。在主体间性教育活动中,人不仅获得了知识,还提升了相应的情感、意志及实践能力,从而使人获得全面的发展。由此可见,从个人主体性向主体间性转变,是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的,只有这样,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发展市场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生产力发展不可逆转的大趋势,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焦点。当前,全球正在进入一个高度交往的社会,多元共存主体之间的对话与冲突成为新世纪的主题,加之网络的普及,人类逐渐进入了网络时代与网络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联系较以往任何时代都密切,而且这种交往超越了任何地理、时间、对象等的局限性,使得地球越来越小。全球化促使人类的思维方式及生活观念发生变化,市场经济追求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性,网络时代也使人们之间的交往“去中心化”,在这样的背景下,以往单赢式的主体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已经行不通,它呼吁着另外一种把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看成是平等的主体,并且强调二者思想品德共进的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出现。
可见,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主体间性转向是时代的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
主体间性理论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它必须借助于具有可操作性的交往来进行,可以说,它是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得以体现的,因此,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实现也必须与交往联系起来,即建构一种基于主体间性理论视野下的交往式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
首先,所谓交往,就是共在的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理解,这是人的基本存在方式[4]。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通过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交往来促进双方思想品德的提升及心理结构的完善,交往式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不是手段,而是目的。其次,教育内容来源于我们生活在其中的生活世界,它是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源泉与现实背景,也是其出发地与归宿。所谓生活世界,主要是指日常生活世界即旨在维持个体再生产的各种活动的总称,包括衣食住行、饮食男女、婚丧嫁娶、礼尚往来等活动[4]。生活世界是人们交往的背景,它的本质在于人们经验活动的多样化及交往关系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就是生活世界的一部分,其教育内容及形式都离不开生活世界。只有在生活中挖掘教育资源,在生动的生活世界中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并且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合理地解决现实生活世界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使其做到实处,达到预期效果。“主客二分”的主体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因其教育内容脱离了生活世界,缺乏一定的感染力,影响了受教育者与教育者之间的沟通,结果使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交往中断,减弱了其教育成效。再次,处于交往式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过程中的主体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是和而不同的,只有完全把握主体间的不同特点,才能更好地使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趋向平等,使交往得以进行。
1)对话。对话是交往活动最内在、最深层的属性,也是最基本的交往形式。所谓对话,就是主体间日常话语的自由交流与反复讨论,是主体基于相互尊重及信任的立场,通过言谈和倾听而进行双向沟通的方式,是一个不断加深理解的过程。它包括教育者与教育者之间的对话、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对话,以及受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对话,主要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对话。二者彼此互相尊重,平等地就共同文本即课堂知识与生活世界进行对话,既要倾诉又要倾听,通过交流、谈心达成共识,而这种共识对主体间思想品德的自主建构、自我完善起着巨大的作用。
2)沟通理解。沟通理解是交往活动中的一种认知方式及心理功能,是人存在的基本要求。所谓沟通理解,就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要设身处地,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相互包容与欣赏。双方交往沟通及达到相互理解的过程同时也是一种自我认识及自我反省的过程,在这个相互理解的过程中,充满了包容与欣赏的精神。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更加关心人,主体之间更应该追求相互理解,只有多一点理解才会消除抱怨,多一点宽容,才能使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成为可能。
3)生成与共享。在交往式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中,主体间通过平等的对话、沟通和理解,进而生成共同认可,并将这种共识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进行检验和实施。生成过程就是将一系列不连续性转化为连续性,将不明白的东西转化为可理解的有价值的东西的过程,这个过程的结束是作为共享和新生成的起点而存在的。这种生成是主体间自我发挥、自我创造、自我建构的过程,主体在交往过程中共享知识、共享经验、共享智慧、共享共识,从而促进彼此的共同发展与进步。
主体间性交往式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强调教育要回归现实生活世界,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但是并不排斥采用灌输方法来进行教育。灌输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一种方法,至今仍然发挥着巨大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环境与条件的改变,灌输的技巧与手段都要发生一定的改变,要在平等主体之间的对话与交往中进行,变单向灌输为双向互动交流,从而构建一种平等主体间的和谐交往关系,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实效性。
此外,还需要不断地培育与提高各主体的交往能力与交往式思维,促进交往主体的意识觉醒,加强主体间交往活动的实践,锻炼主体能力,还应该不断地开发与建构适合主体交往的情境与氛围,促进主体间性交往式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进行。
[1]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4] 衣俊卿.日常交往与非日常交往[J].哲学研究,1992 (10):30.
(责任编辑 魏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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