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时间:2024-04-23

孙潮阳

五月的大径山,春路、春雨、春花、春山、春色,只见游人如织景如画。

大径山乡村国家公园位于杭州主城西北,多年来坚持产村人文融合发展,全面落实发展全域旅游,打造全域景区。而这只是浙江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

浙江省牢记***总书记嘱托,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定标跃迁,再上改革排头,成为全国唯一一个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为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贡献了浙江经验。

新征程新使命。如何紧密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护航浙江当好农村改革探路者、城乡融合先行者、乡村振兴排头兵?如何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大背景下推进浙江乡村振兴迭代升级?

2021年7月30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条例突出浙江元素坚持问题导向,总结提升浙江省乡村振兴工作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改革成果,为地方立法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浙江方案。

护航浙江特色“共富路”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党中央赋予我省新的光荣使命。对照实现共同富裕新要求,农业农村和山区海岛仍是主要短板弱项,也是重要潜力空间,更是实践“试验田”。

条例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核心,立足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在总则部分明确促进乡村振兴应当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统筹解决“三大差距”,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同时,在城乡融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保障措施等章节中聚焦乡村单元,从加大财政支持、探索“两山”转化通道、健全先富帮后富机制等方面细化实现路径和工作机制,着力体现推进共同富裕的要求。

例如,条例要求省政府统筹相关领域资金,加大对山区县、海岛县的财政支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求政府建立健全先富帮后富、强村带弱村机制,推进千企结千村等帮扶行动,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做好产业发展这篇大文章。

对此,条例要求政府结合乡村优势特色资源,扶持发展现代种植业、现代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商贸流通业等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要求政府采取措施推动地方特色农作物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和品牌打造,提高优势农产品竞争力;鼓励依托红色文化遗存、诗画浙江、美丽乡村等资源和生态优势,发展红色旅游、农事体验、运动健康等乡村产业,发展乡村经济;鼓励社会资本发展与农民利益联结的新产业、新业态,引导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保底收益加按股分红等方式,促进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

绘好现代化乡村“建设图”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浙江省“十四五”规划也强调,要扎实推进“千万工程”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行动。条例在城乡融合、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等章节,从规划、基础设施、文化文明等方面描绘现代化乡村“建设图”。

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条例明确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根据乡村资源禀赋、人口结构、土地利用等因素,结合“千万工程”“美丽浙江”“未来乡村”建设要求。明确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统筹安排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措施,保障农村无房户、住房困难户住宅建设用地的规划空间和指标落实。

推动建强硬件方面,条例要求遵循因地制宜、适度超前、服务便捷的原则,推进农村公路、公交站点和村内道路的建设改造和养护管理,城郊结合地区和其他有条件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应当按照城市市政设施标准建设。要求县乡级政府组织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规划村内公共服务设施,按照村民意愿有序开展健身活动场所、养老服务设施、集贸市场等村内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软件配置同样重要。对此,条例明确推进农村学校适度规模化建设,鼓励通过建立城乡教育共同体等方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

此外,条例要求村委会利用农村文化礼堂等载体,開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村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明确村规民约可以作出约定的具体事项,引导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进移风易俗。

固化乡村治理“好经验”

2004年6月18日,金华市武义县后陈村的村民代表聚集在村委会会议室,选举产生了全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一个机构、两项制度为框架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诞生。这一制度被称为“后陈经验”。“后陈经验”从“治村之计”逐步上升为“治国之策”,2017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向全国推广这一做法。

在持续推进乡村治理的过程中,浙江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乡村治理之路,涌现出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安吉“余村经验”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为乡村振兴筑牢善治之基。

条例将我省乡村治理实践中的成功经验,提炼为法规规定。一是完善乡村治理体系,要求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化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和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二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要求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和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援助,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三是推进清廉乡村建设,要求督促村级组织编制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村务监督清单,建立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和村务监督事项公开评议制度。

细化数字乡村“施工图”

数字乡村建设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手段。《2020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报告》显示,2019年浙江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总体水平为68.8%,居全国第一。

为了落实全省推进数字化改革和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要求,加快数字技术在乡村各领域广泛应用,推动数字技术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条例专设“数字乡村”一章,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数字乡村建设相关制度措施。

条例规定,推进农村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支持发展智慧农业,加大涉农信息服务提供力度,培育和壮大乡村电子商务市场;拓展乡村治理与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领域的综合应用。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