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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屏障

时间:2024-04-23

王芬

广袤的荒原上,一群又一群的藏羚羊在欢快奔跑,在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蓝天下的雪山分外晶莹透亮,反射的太阳光让整个可可西里都充满了温暖和活力。

曾经在这片土地上,有那么一群人,在为藏羚羊斗争着,在为可可西里斗争着,甚至不惜牺牲生命。保护野生动物,才能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020年5月至6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等六位常委会副主任分别带队赴杭州市、宁波市等6个设区市和建德市等12个县(市、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决定》(以下简称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这是贯彻***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

执法实践取得积极成效

“截至2020年6月,全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有1068家,其中待处置企业已从915家下降到342家,需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数量已由原来的5223万头(只)下降到119万头(只)。”

“全省80个县(市、区)设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派出机构482个,派驻官方兽医1200余名、协检员1600余名,探索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

从执法检查看,各个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切实执行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取得了积极成效。

“两决定”贯彻实施迅速有力。

各级围绕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态度坚决、行动迅速、举措扎实,较好地推动了“兩决定”贯彻实施。深化认识、加大宣传,形成共推生态文明建设良好氛围。从早从快、不折不扣,从严管控野生动物经营活动。 查打结合、多措并举,依法处置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彻底摸排、积极疏导,着眼长远科学处置野生动物养殖问题。

依法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近年来,我省以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为引领,围绕“六化”(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建设要求,着力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生物安全水平,为推进生猪增产保供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预防为先,全力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严抓检疫,强化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强化基础,大力防控非洲猪瘟;健全机制,着力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落实方案,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针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及时制定防控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较好地维护了动物防疫秩序。

依法健全动物防疫体系。

各级坚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疫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动物卫生监督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为推进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加强组织领导,动物防疫责任落实不断强化。省政府将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纳入“平安浙江”考核,进一步健全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度、考核机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属地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从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完善基础配套,动物防疫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

同时,努力探索实践,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力量。动物防疫检疫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区域动物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得到了完善。依托数字平台,提升畜牧兽医行业管理能力和水平。

依法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

我省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物种多样。近年来,各级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顶层设计,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围绕健全体制机制,积极维护生物多样性。出台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地保护和生态修复以及生态补偿等相关政策,加大投入、强化普法、多措并举,较好地维护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

围绕生态保护红线,大力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强化生态修复,努力为珍稀动物保留栖息地和迁徙廊道,促进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逐步恢复。

此外,围绕网格化管理,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救护。围绕责任落实,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常态化监管。对猎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等活动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及相应监督管理,严把涉自然保护地的环境准入关,强化自然生态监管,探索实施野生动物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

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梗阻”不少

执法检查发现,我省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实施存在不少“梗阻”,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存在的薄弱环节,成为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痛点”。

对贯彻实施“两法两条例两决定”的思想认识有待深化。

检查发现,部分干部群众对贯彻实施“两法两条例两决定”重要性的认识仍不够到位,安全防疫、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意识、生态文明意识还有待加强,一些地方食用野生动物的传统陋习还有待转变。宣传贯彻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决定还不够深入,普法宣传尚未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主体责任还没有落实到位。

基层动物防疫检疫、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力量不足。

如,动物防疫检疫、畜牧兽医专业人员短缺情况较为突出。野生动物管理和执法力量较弱,机构和人员力量无法满足当前越来越严格的野生动物日常保护管理工作的形势要求。

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如,现有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大多建于“十二五”时期,存在动物防疫配套要素简单、实验室建设更新滞后、检测技术与手段落后等情况,不能满足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检疫需求。

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能力与生猪产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现有处理能力仅能匹配近一半新增生猪产能的病死猪需求,一些地方仍采用病死动物深埋方式处理。有的地方反映,走私冻品处理缺乏相关制度保障,存在处置周期长、成本高和处置主体、程序不明确等问题。

再如,一些地方缺乏规范、集中的活禽交易市场和家禽定点屠宰企业,普遍存在活禽分散交易、现场屠宰等现象。基层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装备相对落后。

基层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手段有待强化。

检查发现,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执法能力与形势任务要求仍不相适应。我省畜禽产品自给率较低,大量需从外地调运,动物和动物产品长距离调运监管难、疫病传播风险大,亟需改进模式、提升监管能力。野生动物检疫和鉴定能力较为薄弱,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不完善,山区野生动物毁坏庄稼作物甚至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而相应的补偿机制缺失。

此外,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转型转产困难有待进一步解决。

以食用为目的的人工繁育企业面广量大,存续转型困难。该类合法企业和从业者权益诉求强烈,处理不慎将会产生不稳定因素。一些地方反映,补偿涉及种类较多,既没有合适的市场价格参照,也缺少专门的野生动物价值评估机构,补偿标准制定缺乏依据。

加码升级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行动

“做好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是当前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2020年7月28日上午,在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关于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的报告》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济锡强调。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执法检查组提出如下建议:

深化思想认识,营造贯彻实施“两法两条例两决定”良好氛围。

执法检查组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两法两条例两决定”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属地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压实防疫主体责任。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推进全社会增强生态文明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饮食风尚。加大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强大威慑力量。进一步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积极发挥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和广大志愿者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违法行为,支持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和救护工作。

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保障体系。

执法检查组认为,完善保障体系离不开四个“突出”。突出规划战略引领作用、突出政策扶持作用、突出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此外还要突出完善法治保障,结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基层干部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积极推进《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相关地方性法规修订。

深化法治建设,促进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全链条监管。

执法检查组建议,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大相关领域违法行为和活动的依法处置力度,强化常态化执法监管,彰显法治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坚持完善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形成保護监管合力。坚持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和市场交易等监管,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非法交易。

加强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执法检查组提出,要注重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站建设。注重推进生猪产业数字化。注重全面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坚决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战。注重创新推动,不断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体系。注重提高兽医科技整体水平,提高动物疫病防控的科技保障能力。注重健全现代畜牧业流通体系,推进畜禽屠宰行业提档升级。

严守生态红线,大力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能力。

执法检查组建议,加快推进自然栖息地整合优化,摸清家底,对区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本底调查。科学划定禁猎区和禁猎期,严格监管、科学保护,推动种群恢复、数量合理增长。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加快野生动物保护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管理精准化、智能化。进一步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动态监测机制,加强野外监测站(点)和救护中心建设,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收容救护体系。

坚持依法有序,妥善做好野生动物养殖业转产转型。

执法检查组提出,以依法有序、安全稳妥、分类指导、合理补偿、科学严谨为原则,积极引导野生动物养殖业转产转型。要依法依规,准确把握禁食野生动物范围,做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的分类处置工作。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仅要根植在意识中,更要落实到实践中,形成全社会的行为准则。只有做到知行合一,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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